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通用8篇)
篇1: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
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我市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已经基本建立,关键在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提升质量。《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意见》再次强调了工会维权机制中的五项制度,即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法律监督制度。
各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应建立健全由各级政府劳动部门、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构成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定时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各级工会组织应推动完善工会与同级政府、产业工会与相应产业部门的联席(联系)会议制度,积极参加有关职工权益问题的政府部门协调会议与机构;使协商成果通过健全的组织和有效的运行机制得到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工会应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切实促进劳动关系的规范建立。帮助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和履约率,督促用人单位逐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二是切实提高依法调节劳动关系机制的工作实效。以改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以工资集体协商为切入点,进一步提高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调节、维护的工作质量;坚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积极探索建立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民主协商会等多种民主管理形式,完善现代企业劳动者民主参与机制的工作实效。三是切实加强劳动法律监督体系建设。各级工会要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形成群众性的监督网络和监督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法律监督检查活动;四是切实加强劳资矛盾的预防、预警和调处机制。各级工会要在劳动争议预防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自下而上的预测、预报和预警机制,建立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制度,以有效地避免和减少社会不稳定现象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在提高工会组建率的同时,督促各类企业依法同步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工会在推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工作中,要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各项制度间的有机衔接,要注意不同所有制单位的工作重心问题,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要在加强民主管理上下功夫,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通过民主管理提高集体合同的质量;非公企业要重在协商,通过要约协商,签订工资协议和集体合同,推进职工民主管理;已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劳动合同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应注意发挥劳动合同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中的作用。
协调劳动关系,工会要善于借势用力,善于整合社会资源,构建社会化的维权格局,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与政府劳动部门、司法部门共同形成劳动争议调处、法律监督工作的联动机制
篇2: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
第一,建立健全畅通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健全的利益表达机制是建立利益协调机制的基础。没有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其他的利益协调机制也就无从谈起。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沟通失灵,容易积累矛盾,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群体利益呈现出多样性,不同利益群体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公共政策的制定需要整合协调不同群体或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这在客观上要求建立和形成各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以利于各社会群体特别是困难群体的意愿、意见、建议通过相应诉求表达渠道得到反映,进而达到整合协调社会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为此,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广开言路,倾听群众呼声。制度具有根本性、稳定性、长期性,要通过社会管理制度创新,为广大人民群众搭建起利益诉求表达的制度性平台,如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信访制度以及信息公开制度、听证制度、协商谈判制度、公民投票制度等,都是公众利益诉求表达的基本制度,应在实践中尽快完善,在公众利益诉求表达上发挥积极的作用。另外,还要建立健全工会、妇联、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利益诉求表达和权益维护方面的作用。
第二,建立健全公平正义的利益分配机制。确立公平正义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根本要求。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它要求把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控制在合理的限度内。目前,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严重阻碍公平正义的实现。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首先要突出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鉴于目前我国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所占比重偏低的现状,政府应加强督导,强化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公平分配,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防止资本利润对劳动收益的过度侵蚀,真正做到劳动收入与劳动贡献相匹配。其次要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制度。在信息不对称、投资拉动依然是经济增长重要动力的背景下,资本依然处于强势支配地位,力量分散的劳动者则处于弱势被动地位,在分配关系中往往存在大量的资本侵蚀劳动者利益现象。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应完善相关法律,把工资集体协商由选择性规定变为强制性规定。再次要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性收入和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不应低于企业利润总额的增长幅度,要切实保证职工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实现同步增长,分享企业发展成果。
第三,建立健全利益统筹与调节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资源禀赋及自然环境等差异,加之市场这一“无形之手”的作用,出现贫富差距难以避免。这就需要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加强宏观调控,统筹协调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城市与农村、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个人集体国家等之间的利益关系,尽可能达到利益相对均衡,促进共同富裕。首先,要统筹区域发展和城乡发展,在税收、金融、财政等政策上更多地向落后地区和农村倾斜,支持和帮助落后地区特别是农村的发展,并形成发达地区帮助带动落后地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最重要的是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落后地区特别是农村的发展。政府还要通过加大公共教育政策、公共卫生政策、充分就业政策、反贫困政策等创新力度,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其次,切实加大税收调节收入力度。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政策,通过征收累进所得税、财
产税、遗产税等税收政策,抑制高收入人群收入的过度膨胀,缩小贫富差距。再次,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是促进社会稳定的“减震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意义重大。要通过制度创新,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要致力于逐步扩大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制定规划,分步实施,把尚未纳入社保体系的农民工和农民逐步纳入社保体系。最后,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培育慈善组织,着力建设慈善队伍,开发多种慈善救助项目,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在救助困难群体方面的作用。
第四,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征地、拆迁、建设性移民等不可避免地会造成部分个人或利益群体利益受损,有必要根据不同情况,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实践表明,近年因征地、拆迁补偿问题而引发的利益矛盾呈急剧上升之势,大量的群体性事件由此而引发。因此,利益补偿问题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利益补偿机制应注重以下几点:首先,利益补偿必须做到公平合理、足额到位。对当事人利益受损情况须作出准确的评估,根据受损情况给予当事人公平合理足额到位的补偿,基层政府和村集体不得截留补偿款。其次,公益性项目和商业性项目要区别对待,不能相互混淆。再次,国家应适时对相关补偿标准作出调整,不合理的要使之合理化,过时的要重新修订。特别是随着物价水平的上升,补偿标准要相应提高。最后,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特别是要维护好受损群众的利益,通过平等协商寻求补偿方与受损方的利益平衡点。在贯彻执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受损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利益补偿合理与否要以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受损群众是否满意为衡量标准。
篇3: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
一、何为项目沟通的成功?
一是外部沟通。IT项目外部沟通成功的三个关键要素:客户管理层的大力支持, 客户实施层的积极配合, 客户方明确的需求表达。这三个关键要素全都需要依赖于良好的沟通技巧。每一个IT项目, 能完整地理解客户需求, 按照预计的项目进度时间实施完成, 并达到预期设计的量和质的结果, 都会有一定困难的。作为项目经理必须有效地把握“客户”这一外部因素和“团队成员”这一内部因素以及其他众多有关方面进行综合协调管理。项目实施前客户需要的沟通、项目启动时客户明确需求的表述、计划实施阶段的费用申请、实施过程中的进度控制和加建需求、采购风险的预期等所有环节无一不与客户保持着最密切的联系, 既要按规定统一的计划执行, 又要通过无数次的与客户各阶层的沟通以随时掌握客户需要动态的变化。沟通途径和方法的不妥都会导致如上各阶段实施的计划性和有效性。
二是内部沟通, IT项目内部沟通顺畅同样需要关注三个关键要素:用好人、做标准事和快速反应突发事件。
用人不当与资源分配失调是项目管理失误中最常见的一种现象。一个项目沟通顺畅最基本的是用一个具备沟通能力或技巧的人在合适的项目岗位上十分关键, 因为项目能否顺利地、圆满地完成, 人员与技能的配备占了主导因素。用人不当的结果往往会导致项目无法继续执行, 这样就算计划再好, 也是纸上谈兵。
项目管理过程中所有项目参与者都能遵循标准的项目管理流程, 也就是做“标准的事”是项目沟通顺畅的温床, 标准化的项目过程, 使沟通成本减至最低以抬高项目成功的机率。一套标准化的项目实施流程的有效性执行又离不开团队中每一个项目成员的积极交流和及时沟通。
再者, 沟通顺畅主要还表现在能及时地发现突发事件, 能群策群力快速地提出解决措施, 这是沟通无界限的最好表现。
二、如何建立内外部成功的沟通协调机制?
(一) 客户沟通
“以客户为导向”的观念, 在项目协调过程中是一个良好的客户营销模式, 保持并推崇这种观念, 会让项目实施事半功倍, 对个人信誉和企业信誉都是一个良好的提升, 随着现在IT系统逐步变得更加复杂, 我们需要不断去开拓项目管理的范围, 吸引一些其他学科的观念去发展项目管理内容, 才会让我们所承接的项目尽可能地达到按质量计划实施效果。
一般而言, 在一个比较完整的沟通管理体系中, 客户沟通应该关注两大方面的内容:
第一, 关注项目本身的沟通, 沟通项目计划编制、项目信息分发、项目绩效报告和项目管理收尾。沟通计划决定项目干系人的信息沟通需求:谁需要什么信息, 什么时候需要, 怎样获得。信息发布使需要的信息及时发送给项目干系人。绩效报告收集和传播执行信息, 包括项目进程状况报告、完成预测等等。项目或项目阶段在达到目标或因故终止后, 需要进行收尾, 管理收尾包含项目结果文档的形成, 包括项目记录收集、对符合最终规范的保证、对项目的效果 (成功或教训) 进行的分析以及这些信息的存档 (以备将来利用) 。
项目沟通计划、项目绩效报告和项目管理收尾是项目整体进程中的非常重要的部分, 作为一种高效的体系不应该只在大脑中存在, 也不应该仅仅依靠口头传授, 落实到规范的编制很必要。因而, 在项目各阶段不同的沟通计划或是状况汇报更应该对用户提交书面的正式文档, 这是客户最看重的被尊重的体现, 但也往往是项目经理经常遗忘的沟通形式。
第二, 关注客户本身的沟通, 与客户的沟通要保持平和的、经常的频率, 不能有事就见面, 无事躲着走。关于沟通, 除了正式文书上的表达, 通过个性化语音的谈话强化也是促进关系和谐的重要手段, 因此, 项目经理应该围绕项目的实施过程逐步建立起客户沟通的关系环。通过对客户要求的剖析发现, 客户关注点不外乎是项目进度、产品质量、承诺的功能范围、系统可操作性, 以及项目资料的规范性和齐全性等。如果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把握住了这几点, 并充分产生与客户谈话沟通的环境, 项目就离成功不远了。
综述, 要在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 获得客户的持续满意, 并最终达到双方的共同目标, 项目参与人要关注、改进和把握好如下事件:
1.售前, 不作过分承诺, 售前的每一项与客户的承诺作为项目经理全都知晓并都能传达给项目组的每一个成员, 这是建立起双方互相了解的诚信机制。
2.在充分明确客户项目需求的基础上, 项目经理要擅长用文书的表述方式与客户确认, 这是不仅仅是对客户的一种最高尊重, 也是最有效的档案记录形式。
3.项目经理要建立起定期与客户方相关负责人正式沟通和非正式沟通的计划, 随时关注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变化, 根据变化做好相关的协调。
4.项目实施过程遵循标准规范, 项目资料编写规范和齐全。
5.项目组成员齐心努力, 以技术过硬和规范化的实施, 赢得客户的信赖, 取得客户的认可和支持。
6.项目阶段成果要让客户参与评审并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 并在里程碑点交付客户。
7.虚心地、及时地听取客户意见和建议, 争取客户的信任是项目成功最好的外部资源。
(二) 团队沟通
任何领导者都总想找一个或几个有能力的人才独挡一面, 又有极高忠诚度的人才减轻自己的负担, 使企业达到最佳的运作状态。可是, 这只是一个理想的状态。因为每一件事情的完成不能仅仅信赖其中的一小部分 (而且这一小部分的忠诚度也有待考虑) , 更多的是信赖于整个团队的能力, 团队和谐沟通主要做法可以考虑几个方面:
第一, 了解和理解项目中每一个沟通对象。因为良好的沟通是建立在沟通双方相互了解和理解的基础之上的。
第二, 项目经理要擅长用“高同感力”来凝聚力量, 不能忽视项目过程中每一个合作伙伴的利益和尊严, 这正是取得沟通成功的保证。
第三, 项目经理要多使用“大拇指”, 因为被肯定的行为的当事人会时时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 有了这种态度, 项目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问题才有可能被挖掘出来。因为挖掘项目问题的人不是项目经理, 而是每一个与项目经理配合的团队成员。
第四, 项目经理要学会鼓励每个人都应抱有一颗“宽宏大量的心”, 善于理解和原谅别人。这使得项目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能快速的“由大化小, 由小化无”。
第五, 建立有序的部门沟通会议机制, 这是一个正式的沟通平台和沟通环境, 加强团队的正面沟通, 方能利用集体智慧, 同时也促进团队精神的养成。
第六, 特殊情况下, 把握好一种迂回的事件处理方式, 就是在批评或纠正团队成员的正式沟通之前, 先进行私下的沟通争取事先取得思想一致, 也就是常说的通通气。这样做的好处, 一是回旋余地大;二是不破坏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
第七, 项目经理要把握好并公开项目过程中被肯定或被否定的行为事实, 不能随心所欲, 想骂就骂, 想说就说, 这是致使沟通失败的沃土。
第八, 内部沟通不放松, 或许有的部门主管还没意识到, 跨部门配合顺利与否某些时候也取决于部门内部的协调。如果部门主管之间约定的事情没有及时通知下属, 或者相反, 都会增加合作的摩擦, 减轻效率。因此, 保持内部时刻处于沟通畅通的状态是必须的。
第九, 项目经理有能主动承担的责任心态, 所有的企业中, 不论部门之间的权限怎样清晰划分, 都一定存在一些被遗漏或难以界定的地带, 各个部门都可管可不管, 便是所谓的“灰色地带”。但“灰色地带”的事常常关乎各个部门的利益, 因此, 主动地处理并承担一些小的责任, 一定会利人利己。
第十, 主动沟通是对沟通的一种积极态度, 需要鼓励。在项目中, 我们极力提倡主动沟通, 尤其是当已经明确了必须要去沟通的时候。主动沟通不仅能建立紧密的联系, 更能表明项目成员对项目的重视和参与, 会使沟通的另一方满意度大大提高, 对整个项目非常有利。
摘要:项且组织协调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一个项目的实施要取得成功, 组织协调具有重要作用。协调作为一种管理方法已贯穿于整个项目和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够营造高效、精干、和谐的项目团队, 能够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关键词:软件项目,组织协调,高效精干
参考文献
[1]徐晖.政府采购信息系统项目的沟通管理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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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立健全党群沟通机制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党群沟通;健全机制;沟通主体;沟通渠道
当代社会,国际国内环境都变得越来越复杂,建立健全的党群沟通机制,可以帮助党的各级组织更好的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并且集中民智,及时掌握系统全面的信息,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社会应变能力。
一、建立健全的党群沟通机制是我党执政为民的重要保障
党群沟通机制是指中国共产党为了密切联系群众以实现其奋斗目标,与群众沟通过程中的党、群众、信息、渠道、沟通方式等要素之间构成的有机联动的整体[1]。其实质是党群之间的信息传递机制。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是我党在各个时期斗争的致胜法宝,也是我党长期坚持的工作作风。新时期我党始终坚持执政为民,习近平总书记重提“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治国理念,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从上到下掀起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可见,我党清醒地认识到了建立健全党群沟通机制,对于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建立健全党群沟通机制可以提高我党的执政能力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有责任和义务从政治上通过正确的决策,帮助人民群众实现各种利益诉求。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依赖于党对群众利益诉求信息量的掌握程度,建立健全的党群沟通机制,可以让党充分地了解群众的呼声,获得真实有效的信息,并收集到来自群众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使政治决策中心能够协调好党和群众之间存在的分歧,作出能够兼顾各方利益的正确、科学和民主的决策方案,从而获得群众的支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2、建立健全党群沟通机制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关键时期,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各种群众团体之间的利益矛盾也越来愈突出,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要带领全国人民构建和谐社会,就需要通过密切联系群众,来协调平衡好各阶层和不同群体以及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矛盾,增强群众对我党及其各项政策的信任度。健全的党群沟通机制,一方面有利于中国共产党了解群众的需求和真实情况特别是基层群众的疾苦;另一方面有利于群众表达自身利益诉求或宣泄不满情绪,协调各方利益,避免积累不满因素而导致爆发强烈冲突,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党群沟通机制为党群间的交流和对话提供了桥梁,使党与群众间的沟通、协商过程得到制度性保障。通过沟通、协商,解决与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缓和不同群体间的矛盾,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健全党群过沟通机制需要提高沟通主体的素质
在我党构建的党群沟通机制中,其沟通主体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从现实来看,沟通主体往往因为素质不高而表现为缺乏主动性,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党性观念薄弱,缺乏群众意识和服务宗旨,官僚主义严重,喜欢“坐在家里定盘子,关起门来想点子”,存在脱离群众的思想倾向。而部分群众也对自己在党群沟通机制中的主体地位认识不清,认为党群沟通“事不关己”,因而不愿主动与党组织沟通;或者一叶障目,把党内存在的腐败问题看得过于严重,影响了自己对党的信任,因此,在党群沟通机制中,不愿主动沟通。为此,在健全完善党群沟通机制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提高沟通主体的素质。
思想政治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党风建设的重要法宝,在党员联系群众工作中,要结合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党性观念,自觉克服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脱离群众的思想倾向,把强化服务宗旨和群众意识的思想教育工作当做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不断增强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自觉性。同时,一方面要加大对党的政策的宣传力度,建立向民众通报制度、党务公开制度[2],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高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增强群众对我党的信任和支持。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清醒地认识到党和群众之间的血肉关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为群众服务的政党。群众有责任和义务对党的工作进行评价和监督,以促进党风建设获取成效,通过各种措施,提高群众政治素质。只有沟通主体的素质全面得到提高,才能实现党群沟通机制的长期有效。
三、健全党群沟通机制需要畅通沟通渠道
当前我国党群关系存在沟通渠道不够畅通的问题,一是沟通渠道过长,群众呼声需要逐级向上反映,其中存在许多环节,因此很难及时上达至高层;辗转上达至决策层时,信息的内容也往往走样了,这就使处于政治核心的高层很难了解到基层群众的心声,导致决策层难免作出不符合、甚至有违群众意愿的决策。二是沟通的渠道太窄,在沟通中对党组织以外的其它渠道利用不够,没有从实际出发,去开拓新的党群沟通渠道。更有甚者,一些个人主义和官僚主义思想严重的党员领导干部,对一些通过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民情的群众进行打击压制,使群众权益受到侵害。
篇5:建立协调有效的沟通机制
建立协调有效的沟通机制,创造和谐融洽的企业环境
有效的沟通可以化解员工间的矛盾和冲突,促进员工的交流与合作,可以让部门与部门,员工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创造出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第一,在权责明确的基础之上,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配合与沟通。随着超市规模的不断扩张,超市对员工的管理也变得越来越复杂,管理的内容和范围也越来越大,部门与部门间的沟通也就变得迫切重要。超市的部门工作人员在组织管理日常的经营业务时要做到协调配合,及时沟通,及时解决,同时部门主管人员也要将超市的经营状况及时的汇报给上级,让他们可以有效的掌握超市的运作状况,最终使超市的工作能够灵活有序的运行,避免因沟通不当而造成的超市部门工作散漫僵化等弊端。
第二,加强超市员工与部门人力部门主管的沟通。在总结华联超市在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和出现的问题中,我们就有指出超市在薪资的设置,绩效考核等方面存在着太大的主观性,员工有很少的话语权。我想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一部分是由于员工与主管之间沟通不当造成的,所以在日常的工作中,人力主管能够时常的走出办公室来到卖场来听取他们的意见或者建议,超市也应该开展员工大会或者设立意见调查栏,让员工能够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想法,充分保障员工的参与权和话语权;另一方面,人力部门相关负责人也要将超市的业务进展情况,员工薪资调整情况,利润分配情况及时的向员工公开说明,让员工享受更多的知情权,从而实现员工与人力部门的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沟通机制在处理员工关系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员工对超市的忠诚度和信任度。
篇6: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是一个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消除不和谐因素、增进社会和谐的过程。建立健全能够全面表达、有效平衡和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有利于妥善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基础。近年来,河北省定州市在建立健全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平衡机制和
利益调整机制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建立健全利益表达机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各种社会矛盾的复杂性明显增强。建立健全能够全面表达社会利益的机制,既是促进社会不断走向文明进步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在这方面,定州市坚持抓了三项制度:一是舆情收集制度。开展干部“进百村、入万户”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乱村、进难村、进穷村,到农民家、到下岗职工家、到特困户家,既体察民情民意,了解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又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二是阳光行政制度。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行政机制;对公益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推行听证制度,实行公开招投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民意反映制度。将市级领导班子、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办公电话向社会公开,拓宽信访工作和民意反映的渠道。
建立健全利益平衡机制。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应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定州市努力建立健全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的机制,从解决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入手,推出一系列为民、爱民、利民的措施,包括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扩大城市低保覆盖面并提高补助标准,全面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促进就业,制定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的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众就业再就业的援助力度;做好老龄工作,筹资近千万元组建老干部服务车队,对农村困难老人实行特殊津贴保障政策,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加强教育事业,每年拿出1000万元设立人民教师奖,奖励一线执教教师、农村中小学教师和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等等。
篇7: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近年来,我委在中共合川区委、区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农委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依法行政这条主线,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导向,以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为目标,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以引智聚力为目标,构建内外协作机制
一是构建农委内部协作机制。在“检打联动”工作中,我委以法制工作机构为桥梁,要求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法制工作机构备案。法制工作机构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当事人,及时提出查处建议,要求执法机构迅速调查处理,避免例行检测与执法抽检“两张皮”。
二是构建农委外部协调机制。我区地处重庆西北部,毗邻四川省武胜县,极易形成监管盲角。为构建疏而不漏的执法网络,在合川辖区内,我委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协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跨区域案件,我委扩大片区协查适用区域,案情上报、案情通报不局限于片区协查联席单位,进一步延伸至四川省武胜县、岳池县等周边省市农业部门。
三是构建辖区镇街协管机制。我委对涉及种子、农药、肥料、渔业船舶安全、农机安全监理等管理事项,与全区30个镇街签订了协管协议,择优选用协管人员140人,协助开展执法监管工作。在涉农纠纷调处上,充分发挥当地镇街协管人员的作用。通过监管领域的合理分流及监管力量的适度引入,委农业执法机构把有限精力投入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
二、以普法宣教为抓手,构建能力建设机制
一是注重提高管理对象法制意识。我委通过举办培训班、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对全区农资生产经营者1650人、农产品经营企业300多家、渔船船员700多人进行农业法制培训。
二是注重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养。每年举办法律学习培训班,邀请法律实务专家讲解实务技能,对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网上法律知识竞赛,建立每月逢“十”集中学习日制度,着力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三、以监督考核为手段,构建内控外督机制
一是强化内部监控。针对执法逐个环节,分别制定《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等监督制度24项。农委法制工作机构不定期对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监督抽查,进行半年和年终评比考核,检查结果与评先创先、职务晋升等衔接挂钩。
二是强化外部督察。建立《农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和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人员作为评委,对农业执法机构的法制宣传信息报送、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创新等方面逐项打分。对执法机构评分达95分,排位前三名者,评为先进执法单位;低于85分者,在全委公开通报批评,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我委作书面说明,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对执法人员评分达95分以上且排位前六名者,评为优秀执法人员;低于85分者,将取消其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并取消年终奖。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首要的是搞好制度建设,完善社会管理的一系列政策和法规范,建立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特别重要的是要完善参与型及自治型治理结构,重视对优秀的管理者、优秀的专业人员和优秀的社会组织的培养和培育,通过对社会管理领域进行过程引导和规范,实现政府对创新活动和创新行为的有意识引导、调控和激励,形成卓有成效的社会管理创新生态机制。
社会管理创新要确立正确方向和科学路径,要促进社会活力而不是要限制社会活力,要对利益调整进行结构性改革,强调要尊重不同的价值观念,倡导不同的行为模式,倾听不同的利益诉求,重视沟通与协调。社会管理创新要对利益调整进行结构性改革,同时要尽可能地兼顾各方各类利益。但是,强调兼顾各方各类利益绝不是不能损害任何利益,绝不意味着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性手段。问题的关键在于改革中的利益调整要着眼于整个社会发展进步,要引入行政过程论,对各方各类利益进行综合的全面衡量,依法作出科学合理的裁量判断。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具有高度自主性的创造性活动,依赖于不同思想、意见和利益诉求的相互交流和撞击,依赖于开放性、自由交流、容忍不同观点的环境,更依赖于相关各方全方位参与管理、决策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
本报讯(特约记者 陈旭 王志高)3月2日,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9个领导小组工作情况汇报,明确今年工作要求,研究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责任落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李小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制机制,推动社会管理不断创新、持续加强,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副省长、省综治委副主任傅自应主持会议,省综治委副主任徐安、孙文德、毛伟明、张新民出席会议。
李小敏指出,省综治委承担着组织协调指导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责。切实履行好这一职责,要全面认识和准确把握综治委、领导小组和专项组、成员单位三个层面的定位和作用。综治委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组织协调机构,在机构设置上具有综合性,是各级党委政府在不改变各部门社会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建立的一个组织协调推进社会管理工作的综合平台;在力量组织上具有整合性,基本整合了承担社会管理职能的各方面力量;在工作指导上具有聚合性,通过综治委这个综合平台,把打击与防范、惩治与教育、管理与服务、当前与长远、治标与治本有机地结合起来,指导推进各项工作。各领导小组及专项组作为社会管理各项重点工作的承担者,在推进工作中要发挥主导作用,搞好制度层面的设计,抓好相关政策的研究,谋好阶段推进的思路,引导重点工作开展;发挥主推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具体责任,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深入进行、取得实效;发挥主攻作用,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力量攻坚,努力取得实质性突破。各成员单位作为综治委、领导小组及专项组工作的基础,要立足自身职能,围绕重点工作,深入了解情况,深入研究问题,深入抓好落实,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尽到应尽的责任。
李小敏强调,省综治委要按照“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推进落实年”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大组织推进力度。要健全运行机制,重点抓好定期会商、情况报告、督促检查和考评奖惩等四项制度建设,形成综治委抓领导小组、专项组和项目牵头部门,领导小组、专项组抓成员单位,项目牵头部门抓协作部门的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各项任务逐一落实。要强化项目推动,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工程60个项目任务,由9个领导小组牵头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时序进度、工作目标、项目载体和推进措施,一个一个攻坚克难,确保项目做实、早见成效。要注重典型培育,省综治委要结合省综合试点工作抓好整体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典型培育工作,各领导小组和专项组要紧密结合综合试点工作和联系点共建活动抓好专项工作典型经验培育工作,形成一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社会管理创新的典型和样板,发挥示范导向作用。要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等形式,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制、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形成牵头部门主动担当、协作部门主动配合的工作格局。
傅自应要求省综治委各领导小组、专项组和成员单位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做到明确责任抓落实,准确把握各自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中的职责任务和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增强工作的计划和主动性,按照时序进度扎实推进;攻坚克难抓落实,紧紧围绕年初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暨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推进会明确的今年要重点突破的七个方面工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进行攻坚,着力解决社会管理中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合力抓落实,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力量整合,强化检查督办、强化跟进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会上,省综治委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文德、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治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新民、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缪蒂生、“两新组织”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邵军、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沈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万闻华、政策法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丁巧仁分别汇报领导小组成立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今年工作打算,护路护线联防工作领导小组作了书面汇报。
肖若海要求,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群众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健全服务群众机制。要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规范、简化、公开办事程序,制定出台公共服务奖惩机制,提高办事效率。要建立完善各类便民为民服务机制,制定服务标准,推行承诺服务。积极整合服务群众的力量资源,加强群众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的权利,积极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建立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加快信访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广大群众话有处说、怨有处诉、难有处解、事有处办。三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四是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和督查督办机制。要加强督查督办,进一步健全完善督查专员制度,负责对重点问题和案件实行“点对点”跟踪督查和备案管理。五是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要将群众工作情况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衡量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主要领导政治水平、政治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深圳将全面建设社会工作制度体系
http:// 2007年10月08日06:40 深圳特区报
李鸿忠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加强社会工作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1+7”文件
深圳将全面建设社会工作制度体系
大力推进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化进程,培育和发展一批能够承载并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逐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民间组织运作、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发展格局
【本报讯】(记者叶晓滨)深圳将通过3到5年的努力,大力推进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化进程,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和社会工作人才配置机制,培育和发展一批能够承载并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工作发展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民间组织运作、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发展格局,初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深圳特点的社会工作制度体系。
9月30日,市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薪酬待遇、发挥民间组织在社会工作中作用、财政支持社会工作发展、社工义工联动等7个配套实施文件。作为我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1+7”文件的制定出台,初步搭建起了具有深圳特色的社会工作制度体系,为深圳全面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现社会工作跨越式发展绘就了蓝图。(下转A2)
市委常委会议强调,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工作,把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提到了历史的高度,提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社会工作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和标志,对于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一项全局性战略任务,是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战略的迫切需要。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排头兵,应当带头落实好中央和省的要求,加快推进步伐,力争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上尽快实现突破、探索新鲜经验。
职业化、专业化是发展社会工作的基本前提。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工作,都经历了从志愿性到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过程。“1+7”文件解决了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定位和社会角色问题,要求把通过国家考试的社会工作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并就组织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建立社会工作者登记制度、推行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职业资格聘任制度、建立社会工作人才考核评估制度做出了规定。今后,全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将聘用经过国家考试、具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并登记为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人才。文件还规范了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技术职位体系和相应的薪酬待遇,强调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薪酬保障机制、职业晋升机制、社会保障制度、合理流动机制、表彰奖励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保证在全市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薪酬待遇不低于同等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发展社会工作的基础性工作。“1+7”文件提出,要大力开发社会工作岗位,研究建立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标准体系,积极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探索转换和引进相结合的社会工作人才配置办法。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对象设岗位、以需求定数量的原则,在不新增行政、事业编制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重点在社区建设、社会福利与救助、青少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矫正、监所管理、禁毒、残障康复、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领域推进社会工作,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要认真做好现有实际从事社会工作人员的提升转换工作,对在已设定的社会工作岗位工作,但尚未取得社工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开展分期分批分层培训,逐步做到持证上岗。对于已设定的社会工作岗位,新录用人员则必须取得社工职业水平证书并经过登记。
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是社会工作的重要承担者,也是社会工作人才的重要承载者。大力发展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对于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社分离、政事分开和公共服务的多元化、专业化、社会化;形成“政府主导推动、民间组织运作”的社会工作运行格局具有重要意义。“1+7”文件提出,要按照“多种渠道、整合资源”的思路,以“三个一批”的办法分类培育发展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即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一批可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造转化为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选择一批现有的民间组织,按照承担社会服务工作的要求规范整合,使之成为符合条件的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创办一批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同时,要优化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培育发展的政策环境,改革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的注册登记办法,建立政府向民间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建立民间组织孵化基地,加强对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
推进社会工作,既要发挥专业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又要发动公众广泛参与,发挥义工的协助、参与作用。为此,“1+7”文件提出,推行“社工+义工”联动发展模式,形成“社工引领义工服务、义工协助社工服务”的局面。通过向义工组织申请义工和招募新义工等方式,使每一名社工固定联系一定数量的义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继续在全社会广泛普及义务服务理念,将义工培训纳入社会工作教育培训规划,提升义工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1+7”文件提出,要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社会工作管理体制。在社会工作的运行机制方面,要正确处理好发展社会工作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政府与社会、市与区、社会工作行政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社会工作的发展合力。要确立财政资金对社会工作发展的主渠道作用和导向作用。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完善公共财政投入,建立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为主要形式的财政支持机制,使公共财政成为社会工作经费的主要来源。
按照“1+7”文件的要求,我市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将在全面规划和制度设计的同时,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采取先试点、后铺开的方式,循序渐进,稳步实施,确保质量。
中国拟2020年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运行机制
2011年11月08日 18: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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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8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8个部门和组织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数量、结构和素质能力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
据了解,该意见是中央第一个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专门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性纲领,在中国社会工作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意见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是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据了解,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战略部署后,中央组织部联合民政部等14个部门组建政策研究起草组开始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专门意见,同时由民政部在全国165个地区和260家单位开展试点探索。经过四年多时间,在全面总结国内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组研究形成了该意见。
据悉,意见全文约7000字,共分为6个部分,包括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切实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和激励,加强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等。
意见提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大规模开展专业培训,大幅度提升现有从事社会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逐步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模;深化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改革,完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体系,初步形成适合中国国国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流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着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理论研究和宣传普及,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力度,形成各地各部门共同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态势。
针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亟需解决的几大重点问题,意见提出:
--在专业教育培训方面
要统筹规划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合理配置培训资源,加快建立不同层次教育协调配套、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切实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程”“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加强社会工作学科专业体系建设,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基础建设,推动社会工作学科重点研究及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发展社会工作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建立教师参与社会工作实践制度。
要对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相关事业单位、部分执法单位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社会工作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方法技能培训,提高其开展社会服务、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做好群众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要对下派基层锻炼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相关事业单位、部分执法单位的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毕业生普及社会工作专业知识。
--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方面
要研究制定专业岗位开发设置的政策措施;以基层为重点,特别是城乡社区要注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要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人员结构等因素,分类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要积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要加大相关行政部门和群团组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力度,注重培养选拔熟悉社会工作、社会政策的优秀人才进入地方及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同时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流动机制以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制度、薪酬保障机制、表彰奖励制度,以激发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要将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切实提高基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水平,重视解决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
意见强调,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人口计生、信访、扶贫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逐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相配套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政策法规体系。
各级政府要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统一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引入竞争机制,规范购买程序,完善购买方式,建立综合绩效评价机制。逐步加大民政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大力拓宽社会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设立非公募基金会,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会工作服务领域。
篇8: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
一、利益表达与反应机制
所谓利益表达, 就是人们向各级公共权力机构或其组成人员反映、提出自己的愿望和利益诉求, 并希望得到有力保护和促进的过程。多元化利益格局的逐渐形成, 客观上要求产生相应的利益表达机制, 使不同的利益群体有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正常渠道。畅通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 对于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极为重要。从积极方面讲, 它有利于执政党和政府及时洞悉公众的利益要求, 在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中妥善处理各种利益矛盾和摩擦, 有利于完善社会政策体系、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从而实现社会和谐发展。从消极方面讲, 它也是一种社会安全阀机制。根据科塞的社会冲突理论, 所谓社会安全阀机制, 是指让对立情绪和不同意见发泄出来的途径, 这种制度既可以发泄积累的敌对情绪, 又可以使政府领导层及时得到社会信息, 体察民情, 避免灾难性冲突的爆发和社会结构的破坏。有效的社会心理疏导安全阀机制是使人们的消极情绪得以宣泄和释放, 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在第三世界一些国家现代化的过程中, 经常出现群众的反政府游行、示威甚至动乱, 就是因为这些国家不能向公众提供畅达的利益表达渠道, 公众不得不用非制度化的手段强制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在我国, 也存在制度内利益表达渠道不畅通的问题。我国人大和政协部门, 来自民间经济和政府垄断部门的力量相对较大, 而来自社会弱势群体的力量比较小。在我们的决策甚至立法的过程中, 较多听到来自这些社会力量的声音, 而较少听到来自社会弱势群体的声音。近10年来, 到中央上访的群众的总量较多, 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在各个层次不同社会利益群体表达自己利益要求的渠道, 或者只是形式上有, 实际上没有, 或不起作用, 形同虚设。特别是社会的弱势群体, 由于自己的处境, 更加缺乏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渠道。为什么拖欠农民工资问题, 直到温家宝总理说话才引起重视、才得到解决?这充分反映出表达机制存在的缺陷。我们现在除了要继续健全和完善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以及信访、传媒这些基本的利益表达机制外, 还要更多地研究如何提高社会的组织化程度, 建立更多的经常化、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
所谓利益反应机制, 是指执政党和政府要加强与各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的交流, 切实了解民情民意, 增强党和政府与群众的沟通能力, 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出依法、及时、合理的反应。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反应机制有利于确保群众正当的利益要求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 有利于缓和利益矛盾和冲突, 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但遗憾的是, 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往往把反映问题的群众看作“刁民”, 甚至用高压手段对待上访者, 导致一些弱势利益群体欲哭无泪、欲诉无门。对下岗职工、被征地人员、外来民工等弱势群体的调查表明, 凡遇到生活困难、权益受侵害等问题时, 大部分人没有找过任何领导和部门, 而在找过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受访者中, 许多人认为“没有用”。!"而事实上, 上访群众特别是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中, 80%以上有一定实际困难和问题应予解决, 并且是可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加以解决的。近年来, 群体性事件成上升趋势, 日益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就其实质而言, 群体性事件是一种非制度化甚至发展到非法地步的利益表达行为, 其根本原因是相关弱势群体不能通过正常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而被迫采取的非常行为。“多数群体性事件经历了正常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过程。通过正常形式和渠道, 群众的正当要求没有满足, 群体性事件便表现出反复性和逐步升级的特征, 合理的要求往往通过过激行为表现出来, 最终发展到围堵党政机关, 辱骂殴打劝阻人员, 甚至阻塞铁路公路交通。”#$中央政法委的调查指出, “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干部群众观念极为淡薄, 置群众利益和疾苦于不顾, 官僚主义作风和腐败现象严重, 违法行政, 执法不公, 对群众通过正常途径和渠道反映的问题, 置若罔闻, 一味弄权谋私, 能解决、该解决的问题不及时解决。群众只有采取‘闹’的办法表达诉求, 争取利益。”%&这些情况表明, 建构反应灵敏、沟通快捷、运转高效的利益反应机制不仅非常必须, 而且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因此, 胡锦涛同志最近特别强调:“要建立和健全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问题的长效机制, 确保群众合理的利益要求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 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利益协调与兼顾机制
利益协调与兼顾机制就是执政党和政府制定政策要公平地反映和协调城乡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和合法权益, 在坚持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基础上, 兼顾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与不同阶层的具体利益, 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在利益多元和群体分化的现代社会, 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往往是不一致的, 甚至有时会存在不同程度的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一项公共政策, 只有充分体现各方面的利益要求, 才能获得广泛的支持和认同, 才能有效调节有关社会主体的社会行为, 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保持社会的良序发展。充分发挥公共决策在利益关系协调和整合中的作用, 是确保社会和谐的基本要件。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指出, 和谐社会应该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公平正义, 是人类自古就有的理想。但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 问题显然要比理想复杂的多。这个问题对当下中国的现实含义是:在过去30年改革的过程中, 社会分化在明显加剧、贫富悬殊不断扩大。一方面是农村和城市贫困人群所组成的弱势群体, 另一方面, 则是由富人所组成的强势群体。根据有关数据推算, 中国的基尼系数1999年为0.457, 2000年为0.458, 2002年为0.460, 按照国际通行的判定标准 (4) , 中国已经进入居民收入不平等国家行列。尤其是, 目前贫富悬殊扩大的趋势仍然没有得到遏止, 且分配关系中付出远远大于获得或获取远远大于付出的状况还比较突出。如果这种分配态势一直持续下去, 利益受损的社会群体的相对剥夺感 (5) 就会越来越强烈, 由此而来的挫折心理和对社会的怨恨不满情绪也会不断加剧。发展中国家现代化的经验证明;一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要适度, 贫富过分悬殊必然导致动乱。亚里士多德在论述古希腊的政治变迁时写道:“在所有情况下, 我们总是在不平等中找到叛乱的起因”。 (6) 从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出发, 党和政府必须在建立和健全能够协调与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利益关系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 缩小人们之间过大的利益差距, 使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具体地说, 就是要加大调节再分配政策的力度, 合理调整不同阶层的利益结构, 调节好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 努力遏止贫富差距、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的扩大, 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分配体系;要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所造成的在户籍、教育、就业、身份等方面的制度性障碍, 给进城务工人员以公平竞争的机会, 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使他们逐步进入现代职业体系;要着力做好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工作, 实施积极的就业与再就业政策, 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利益共享与保障机制
所谓利益共享机制, 就是要确保作为我们党最广泛最可靠基础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共享机制是社会稳定的高线, 一个社会进步成果能够共享的社会, 一定是一个稳定的社会。确立起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理念, 既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 也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客观需要。邓小平同志对这一问题极为重视。他指出:“如果导致两极分化, 改革就算失败了。” (7) 从《邓小平年谱》当中可以看到, 邓小平同志退休以后的几年, 对于这个问题越来越关注。比如, 1993年他在同自己的弟弟谈话时就表现出一种很深的忧虑。他说:“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的财富, 大多数人没有, 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 会导致两极分化, 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发展。现在看, 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少。”“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 (8) 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更加公正的社会, 是一个使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社会, 当我们引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名言时, 不能忘记邓小平同志在其著名南方谈话时提出的另一个与之相辅相成的极为重要的战略思想, 即解决贫富过分悬殊问题。他说:“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 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 要研究, 可以设想, 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 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 (9) 改革开放30年来, 从总体上讲, 我们的改革使绝大多数人得到了可看得见的物质利益和实惠, 但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也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是, 我们的工人、农民作为物质财富的主要创造者, 在某种程度上为我们的社会承担了改革的成本, 但其社会经济地位却越来越边缘化, 与此相伴的必然是不满情绪和对政府和改革的较低认同。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充满创造力的社会, 我们只有从政策上千方百计保证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才能使人民群众积极地认同改革、认同发展, 从而形成“各尽所能, 各得其所, 和谐相处”的社会局面。
所谓利益保障机制, 就是社会对各类由于自身原因、自然原因、社会原因而陷入弱势地位的群体的保障, 特别是对在社会改革中经济社会地位下降明显的困难群体的保障。所谓保障, 就是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 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社会保障机制是社会稳定的底线。可以说, 一个弱势群体得不到保障的社会, 一个社会弱者受到歧视的社会, 不可能是一个稳定型的社会, 更谈不上是稳定发展的和谐社会。必须明白, 当弱势群体基本的生存得不到保障、基本权益得不到维护、人格尊严被歧视的时候, 社会中就潜伏着冲突的危险, 他们的仇视和敌视指向也会扩散蔓延。社会风险最容易在承受力最低的社会群体上爆发, 从而构成危及社会稳定、影响社会和谐与发展的一个巨大社会隐患。解决社会保障问题是现阶段我国整合社会矛盾、协调利益关系、重塑稳定机制的当务之急, 是中国社会安全网建设的战略选择。要建立健全同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劳动部门有必要建立一套困难群体监测和预警系统, 正确把握利益受损者和困难群体的结构与动态, 充分了解利益关系的紧张程度, 以便及时地调控和疏导。特别是要重视低收入者、城镇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的救助和生活保障, 国家应抓紧制定社会救济法规。在农村, 要多管齐下, 共建农村贫困人口社会保障安全网。
四、利益共识和责任机制
利益关系主体是具有意识活动的人。随着转型期的社会结构变迁和利益主体、利益关系的多元化, 必然形成社会群体价值观念多元化的格局。利益关系主体思想、心理、情绪上的波动、失衡和冲突无形中会夸大现存的利益差距, 使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变得更加复杂和难以应付, 成为社会政治非稳定状态的诱发因素。因此, 在协调不同阶层的利益关系上, 除了要建立健全上述客观因素的利益机制外, 还需要有主观因素的机制相配合。当前, 共识和责任机制的构建显得尤为迫切。所谓共识和责任机制, 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 在社会转型加速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既是一个取得社会进步、又付出社会代价的过程。社会代价不可避免, 但可以减少、减轻。在肯定社会进步的同时, 还要想办法减少社会代价, 把社会代价控制在最小的限度之内。这是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基本含义。在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时, 也应该有这样的共识。一方面, 执政党和政府在协调利益关系上负有主要责任, 执政党的党员和各级干部肩负为民谋利的责任, 在制定公共政策时要最大限度地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 在推进经济社会中努力实现各方利益的同步增长, 努力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 广大群众也要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 用长远的眼光看待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确立科学的心理预期, 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科学选择利益行为, 自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摘要:协调利益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当前最为迫切和重要的是建立和健全适应和谐社会要求的利益表达与反应机制、利益协调与兼顾机制、利益共享与保障机制、利益共识和责任机制。
关键词:和谐社会,利益,协调机制
注释
1 曹嘉懿.疏通贫困群体利益表达的渠道.现代领导, 2003 (10)
2 (3) 中央政法委研究室编.维护社会稳定调研文集.法律出版社, 2001
3 (4) 联合国有关组织规定:基尼系数若低于0.2表示绝对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0.5~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
4 (5) 相对剥夺感的概念是由美国社会学家斯托夫等人在《美国的士兵》一书中首先提出来的。它是一种以他人或其他群体为参照物形成的心理感受, 即当个人把他的处境与某种标准或参照物相比, 觉得其应该得到而未得到, 就会产生强烈的挫折心理和怨恨不满情绪。
5 (6)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 1965
6 (7)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 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