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微信商城服务协议(精选6篇)
篇1:微信商城服务协议
微信商城开发服务协议
甲方(被服务方):
乙方: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签章:
签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经甲方(被服务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友好协商,双方申明且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协议,就甲方所需微信商城开发服务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条
:服务内容
微信公众账号:
1、对甲方确认的微信内容(微商城)进行编辑、更新、维护;
2、用户微信意见反馈、收集;
4、配合甲方执行相关推广活动;
5、提升粉丝数量和活跃度;
6、关键词设置自动应答
7、跟踪微信推广效果,提供分析数据;
微商城的搭建与装修服务
1、微信公众号申请;
2、微信公众号认证;
3、微信支付开通;
4、完成高级接口设置;
5、经双方沟通确认后,完成微商城的系统个性定制,整体定位、架构设计、布局核心、文案规划、内容呈现;
6、经双方沟通确认后完成整体风格美化、排版美化、图片美化、主页模版定制、自定义模版定制、使用体验定制;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本次商城开发总服务费用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的30%,人民币¥
元作为合作订金
微信商城制作完成,甲方测试验收满意后三个工作日内,需向乙方支付尾款人民币¥_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甲方必须保证微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因此引起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微信账号以及密码等各种必要的资料和授权。
4.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费用。如因乙方过错未能如期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并要求乙方退还相应款项。
5.合作期间甲方不得授权给第三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2.为甲方提供微信营销建议。
3.按合同相关约定,为甲方提供微信营销服务。
4.在合作期间,如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微信企业信息。
5.乙方须对甲方所提供的相关信息以及微信后台粉丝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在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任何信息。
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操作,在操作过程中若擅自改变执行方案,或有悖于执行方案,如因此引起纠纷,乙方将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7.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项目,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第五条:违约金赔偿
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合同总价款的20%为违约赔偿,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付款方式
账
户
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支付宝帐户:
姓名: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双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中止。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甲、乙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仅供参考
篇2:微信商城服务协议
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乙方申请成为_________网络的总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管理规范,经甲方初步审核符合_________代理商必备条件,双方同意签署本代理协议。
1.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代理体系,保证乙方销售或提供的甲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甲方授予乙方作为自己全权代理人的权限。以及可以以甲方的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乙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甲方商标、乙方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甲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可对外宣称自己是甲方的网络全权代理商。乙方虚得甲方同意对第三人(个人或者企业、对外签署不是甲方产品的合同。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网络产品代理商资格,由乙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销售甲方的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宣传推广相关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甲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乙方办理业务时由乙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乙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乙方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甲方的成本控制制约,甲方有权不提供。
3.依照甲方规定,乙方享受甲方产品的代理价格。乙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以乙方根据市场定位决定(包括分销加盟。
4.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甲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5.甲方不得自私不经过乙方的同意,在网络进行公开销售,不得在其它地区进行总代理的授权,损害乙方权利。
6.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8.乙方(线上与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线下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9.本协议所称“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一与甲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二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三与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0.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乙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
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甲方不与乙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甲方的售后服务只对乙方,不面向客户。
3.及时将与乙方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乙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4.向乙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售后支持和产品知识培训,帮助乙方提高销售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5.对因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对因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甲方只向乙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7.对于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客户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乙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8.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管理规范;乙方保证接受甲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相关管理条款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甲方会提前_________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甲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三条对代理商的奖惩
1依据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产品价格优惠。
2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后,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第四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乙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认可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乙方在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乙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甲方认可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甲方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乙方使用甲方名称、商标、域名的用途仅限于对其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不得进行使人联想销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为甲方的任何行为。
2乙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甲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甲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
3乙方承诺,若与甲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甲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甲方全权代理商。
4因上述5.1、5.2和5.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第六条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
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4.在6.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法院起诉。
第八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
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管制、电信原因等。
第九条附则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7.本协议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_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篇3:微信商城服务协议
1、建立正品低价的核心竞争力
商城对外宣传的口号“兴化移动官方商城, 为兴化移动客户畅享4G网络而生, 提供全市最低价的正品手机”, 兴化政企部每天根据“我要订货网”最新价格调整, 确保价格优势。并将当天价格下降最多或优势最大的机型由客户经理向其集团客户在微信朋友圈或点对点分享。
2、在线团购与营业厅闭馆团购互补
实体营业厅的闭馆团购能吸引一部分准备换机或是冲动型的消费者;而微信手机商城能将闭馆团购引入线上, 针对暂时无需求或不方便到现场的用户, 将团购活动有范围的无特定时间限制的延长。客户经理通过线上团购的微信朋友圈分享, 集团客户工作微信群发放购机红包等方式, 高效传播促销信息, 同步配合线下门店的集团闭馆团购活动, 线上线下互补。
3、开展灵活丰富的营销活动
(1) 每周特卖:每周末我们筛选当前热点机型制作海报, 在公众号发送特卖的图文信息, 客户经理在朋友圈分享。
(2) 节日营销:充分借助节日效应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 在抗日战争纪念期间, 推出支持国货华为专场;国庆、中秋期间开展国庆中秋线上团购;在中秋节当天晚上9点开展华为MATE S降价拍卖活动。
(3) 丰富的促销:借鉴微信红包的成功模式, 在集团单位现场营销时, 将优惠券分享至客户的工作微信群。国庆期间, 我们在人民医院现场营销时专门设置了“人医职工优惠券”。还有不定期的转盘抽奖、降价拍卖等。
(4) 超出客户期望的惊喜
实体渠道的手机贴膜、保护套等常用配件价格很高, 且价格并不透明, 在给客户交付手机时, 额外赠送保护膜 (成本20元左右) 、小米移动电源等价格不高的商品, 给客户带来超出期望的惊喜, 进而成为商城的粉丝和积极推荐者。
4、销售员的激励
为调动客户经理的主观能动性, 我们设置了销售员奖励计划, 每成功达成一台终端销售, 奖励20个积分 (可兑换成现金) 。客户经理也可以邀请集团客户的关联人成为销售员。
5、构建畅通的社交宣传渠道
兴化移动手机商城依附于微信公众号, 能够方便的向公众号的粉丝发送公众号图文信息, 并能精确的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用户推送。在目前短信严控、外呼效率低的背景下, 显得特别有意义。
此外, 商品在微信朋友圈分享, 可直接下单。在较好的营销策划下, 能够形成指数级传播的效果。集团客户经理不仅仅是销售终端, 更能借助商城建立客户沟通的渠道, 带来二次、三次乃至更多的销售机会。
集团客户经理是通过建立和维系客户的关系, 达成产品的销售, 微商的本质是通过社交关系产生买卖交易, 因此能够成为集团客户经理销售的天然“拍档”。微信手机商城建立后, 连接了客户经理和客户的需求, 已然成为快速支撑客户经理裸机销售的有力武器。
6月18日正式开业到现在近4个月时间, 公众号粉丝量近1万, 日均手机销售从不足0.3台到目前超过2台, 累计销量135台, 销售额超过40万, 其中近1个月订单数和销售额占50%。商城处于加速发展的态势。
与此同时, 天然的社交属性助力商城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最近30天, 累计浏览PV达到18299, 浏览UV达到2896, 外部分享3652次, 商品曝光47562次。
篇4:微信商城服务协议
“2014年最大的不确定性也是最大的亮点,并且可能会使2014年成为互联网行业里程碑式的一年,就是基于微信支付的电商重组。”业内专家评论道。
微信作为时下最热门的社交信息平台,也是移动端的一大入口,正在演变成为一大商业交易平台,其对营销行业带来的颠覆性变化开始显现。工业和信息化部上半年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微信用户就已经超过了4亿人次,电商规模达到了5.4万亿元。消费者只要通过微信平台,就可以实现商品查询、选购、体验、互动、订购与支付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
消费者随手打开一个品牌的微信公众账号,如中国葡萄酒俱乐部,就在这个微信平台,消费者不仅可以了解到有关葡萄酒的各种专业知识、葡萄酒文化,掌握最新、最有效的葡萄酒资讯,还可以收藏自己心爱的葡萄酒,随时随地可进行订购与支付行为。与其说微信最大限度地利用了现有的用户资源,不如说微信在迎合消费者的一种新的行为模式,而这种行为模式无疑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微信商城是基于微信而研发的一款社会化电子商务系统,同时又是一款传统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微信三网一体化的企业购物系统。
微信商城是以当下最热门的互动应用微信为媒介,结合微信的支付功能,实现商家与消费者的在线互动。与传统电子商务平台相比,微信商城更方便,可随时随地为消费者提供购物服务。坐公交、等地铁、排队购物等让消费者拥有了大量的碎片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手机成为陪伴消费者度过这些等待时间的最好伴侣,而微信又是目前最为火爆的社交工具,二者相互结合必然促进微信商城的发展,为企业或商家吸引更多消费者。
业内称,“微信商城颠覆传统的互联网思维”,最大的变化就是将互联网搬到了移动用户端上。在传统互联网思维下,消费者须花大量的时间在“茫茫淘宝卖家”中,找到喜欢的品牌,然后安装各种交流工具与客户沟通细节,下订单后还要反复登录平台查询物流以及完成后期的评价系统。在微信商城平台,这些繁琐的环节都可以直接在企业微信公众账号上非常便捷地完成。以中国葡萄酒俱乐部为例,从葡萄酒产品选购、售前咨询、即时下订单,到订单物流跟踪、售后咨询、订单朋友圈分享等,消费者都可以在企业的微信商城上完成,加上微信支付、支付宝、货到付款、账户余额等多种支付渠道的技术支持,用户消费体验更是锦上添花。
对商家而言,微信商城具有支持商品管理、支持会员管理、支持购物车、支持商品分类管理、支持订单管理、支持店铺设置、支持支付方式管理、支持配送方式管理等功能,可一站式让商家管理自己的微信商城,完成支付、配送等工作,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购物体验,让商家抢占移动电子商务平台利润先机。
篇5: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
【首部及导言】
欢迎你使用微信公众平台!
为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你应当阅读并遵守《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腾讯服务协议》、《QQ号码规则》、《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以及专项规则等。请你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相应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
除非你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你无权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你对本服务的登录、查看、发布信息等行为即视为你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
如果你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一、【协议的范围】
1.1 本协议是你与腾讯之间关于你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所订立的协议。“腾讯”是指腾讯公司及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的运营关联单位。“用户”是指注册、登录、使用微信公众帐号的个人或组织,在本协议中更多地称为“你”。“其他用户”是指包括订阅用户、其他微信公众帐号用户和微信用户等除用户本人外与微信公众平台服务相关的用户。
1.2 本服务是腾讯微信针对个人或企业用户推出的合作推广业务,用户注册微信公众帐号后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品牌推广。微信用户关注微信公众帐号后将成为该帐号订阅用户,微信公众帐号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送消息与订阅用户进行互动。1.3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腾讯服务协议》、《QQ号码规则》、《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且你在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某一特定服务时,该服务可能会另有专项的服务声明,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告指引等(以下统称为“专项规则”)。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你同样应当遵守。你对前述任何专项规则的接受,即视为你对本协议全部的接受。
二、【帐号注册与认证】
2.1 你在使用本服务前需要注册一个微信公众帐号。微信公众帐号可通过QQ号码或电子邮箱帐号进行绑定注册,请你使用未与微信帐号已绑定的QQ号码或电子邮箱帐号注册微信公众帐号。腾讯有权根据用户需求或产品需要对帐号注册和绑定的方式进行变更,关于你使用帐号的具体规则,请遵守《QQ号码规则》、相关帐号使用协议以及腾讯为此发布的专项规则。
2.2 用户符合一定条件后可以对微信公众帐号申请微信认证。认证帐号资料信息来源于微博认证等渠道,微信公众平台不再对认证帐号信息进行独立审查,认证流程由认证系统自动验证完成。用户应当对所认证帐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独立承担责任,与微信公众平台无关。如因此给腾讯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3.1 你在申请本服务过程中,需要填写一些必要的信息,请保持这些信息的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注意及时更新,以便腾讯向你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或更好地为你提供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请你填写真实的身份信息。若你填写的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3.2 腾讯与用户一同致力于个人信息的保护,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腾讯的一项基本原则。未经你的同意,腾讯不会向腾讯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披露你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3 你应对通过本服务了解、接收或可接触到的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用户在内的任何人的个人信息予以充分尊重,你不应以搜集、复制、存储、传播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四、【平台内容规范】
4.1 本条所述平台内容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帐号头像、名称、用户说明等注册信息及认证资料,或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图文等发送、回复或自动回复消息和相关链接页面,以及其他使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所产生的内容。
4.2 你不得利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如下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内容: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4.3 你理解并同意,微信公众平台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文明健康、规范有序的网络环境,你不得利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如下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1)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2)骚扰、垃圾广告或信息的;(3)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4)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5)含有其他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五、【平台使用规则】
5.1 本条所述平台使用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申请认证、帐号运营推广以及其他使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所进行的行为。
5.2 你不得利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进行如下行为:(1)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2)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的;(3)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
(4)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5)申请微信认证资料与注册信息内容不一致的,或者推广内容与注册信息所公示身份无关的;(6)未经腾讯书面许可利用其他微信公众帐号、微信帐号和任何功能,以及第三方运营平台进行推广或互相推广的;
(7)未经腾讯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服务和相关系统;(8)利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的;
(9)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产品正常运营或腾讯未明示授权的行为。
六、【帐号管理】
6.1 微信公众帐号的所有权归腾讯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微信公众帐号的使用权,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腾讯公司因经营需要,有权回收用户的微信公众帐号。
6.2 用户有责任妥善保管注册帐户信息及帐户密码的安全,用户需要对注册帐户以及密码下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向他人透露帐户或密码信息。在你怀疑他人在使用你的帐户或密码时,你同意立即通知腾讯公司。
6.3 用户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正确、适当地使用本服务,如用户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腾讯公司有权依据本协议终止对违约用户微信公众帐号提供服务。同时,腾讯保留在任何时候收回微信公众帐号、用户名的权利。
6.4 用户在注册微信公众帐号时,系统将为你自动匹配微信号,你可以对微信号进行设置,但仅可设置一次,设置微信号后将无法修改。6.5 用户注册微信公众帐号后如果长期不登录该帐号,腾讯有权回收该帐号,以免造成资源浪费,由此带来问题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七、【数据的储存】
7.1 腾讯不对你在本服务中相关数据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
7.2 腾讯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单个用户在本服务中数据的最长储存期限,并在服务器上为其分配数据最大存储空间等。你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备份本服务中的相关数据。
7.3 如果你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腾讯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你的数据。服务停止、终止或取消后,腾讯没有义务向你返还任何数据。
八、【风险及免责】
8.1 你理解并同意,微信公众平台仅为用户提供信息分享、传播及获取的平台,用户必须为自己注册帐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你所发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以及承担因平台使用行为产生的结果。用户应对微信公众平台中的内容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腾讯无法且不会对因用户行为而导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如果你发现任何人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以其他不当的方式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请立即向微信公众平台举报或投诉,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
8.2 你理解并同意,因业务发展需要,腾讯保留单方面对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变更、暂停、限制、终止或撤销的权利,用户需承担此风险。
九、【知识产权声明】
9.1 腾讯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归腾讯所有,用户在使用本服务中所产生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用户或相关权利人所有。
9.2 除另有特别声明外,腾讯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腾讯所有。
9.3 腾讯在本服务中所使用的“QQ”、“腾讯”、“TENCENT”及企鹅形象等商业标识,其著作权或商标权归腾讯所有。
9.4 上述及其他任何本服务包含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腾讯、用户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十、【法律责任】
10.1 如果腾讯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腾讯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帐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删除部分或全部订阅用户、限制或禁止使用全部或部分功能、帐号封禁直至注销的处罚,并公告处理结果。微信认证帐号除上述处罚措施外,腾讯有权取消其帐号认证身份,并视情节决定临时或永久封禁相关帐号认证资质。
10.2 你理解并同意,腾讯有权依合理判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法违规的任何人士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等,用户应独自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10.3 你理解并同意,因你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你应当赔偿腾讯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
十一、【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11.1 你使用本服务即视为你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
11.2 腾讯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你可以在相关服务页面查阅最新版本的协议条款。
11.3 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你继续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即视为你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果你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应当停止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
十二、【其他】
12.1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腾讯服务协议》、《QQ号码规则》、《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以及专项规则等,上述内容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12.2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12.3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12.4 若你和腾讯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你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篇6:微信商城服务协议
甲方(商户):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分(支)行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白银路308号 联系人:韩超
电话:0931-8172092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受理消费者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服务等事宜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定义
本协议中主要术语定义如下:
(一)移动云支付:乙方通过互联网为甲方提供的受理市场主流移动支付的收款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支付收款服务,并按约定为甲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结算服务。
(二)微信收款:乙方通过与财付通的合作,依托微信及微信公众平台为甲方及客户之间提供的货款结算的服务。
(三)客户:指使用移动云支付收款服务(含微信收款)向甲方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付款人。
(四)调单:调单是指因客户或客户开户银行对已被结算的交易有疑问,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乙方向甲方提出调阅交易单据的过程。乙方也可根据甲方管理工作的需要,向甲方调取交易签购单据和相关消费凭证。
(五)退单:退单是指客户开户银行对交易有疑问而提出的拒绝付款。
(六)退款:客户付款成功后,甲方因缺货、无法运货、重复订单等原因不能为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时,可提出退款申请,将客户支付的款项退回客户的支付银行卡中。
(七)商户后台:指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系统平台,甲方可在此平台上进行交易查询、结算查询等。
(八)商户号及商户密码:指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用于识别签约商户,并且登录商户后台所使用的商户号码及登录密码。
二、双方声明
(一)本协议双方均具有或经授权等方式合法取得签约主体资格,以确保签约有效。
(二)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均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内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终端安装和受理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业务。
(三)协议双方承诺遵守监管部门制定的支付结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四)鉴于目前网络支付技术及国内、国际电子商务环境均尚未成熟,电子商务立法以及信用体制还不完善,甲方作为商户在开展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业务时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包括但不限于犯罪侵权行为导致的坏账、客户拒付等。甲方明确认知该风险的存在并愿意承担此种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
三、服务内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服务。当客户购买甲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时,可以通过乙方提供服务完成收付款交易,由乙方为甲方代收客户的支付款项,并清算至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
(二)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仅限用于为甲方代收客户应支付的交易款项,且每笔订单支付不能超过规定限额,乙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限额进行调整。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国家机关制定的银行支付结算相关法律、法规,接受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服务公司的银行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业务受理培训。甲方业务受理人员须经乙方培训合格后,才能受理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业务。
(二)甲方应确保开展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业务的用途与其经营范围相符,并取得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和业务授权;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均真实、合法、有效。
甲方的工商注册名称、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地址、经营许可证号、联系方式(电话和传真)、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账户信息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甲方至少应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资料。乙方有权重新审核甲方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受理资质。
当甲方不再具备相应资质时,乙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收到甲方资料变更申请,而致使其发出的通知书、其他文件或交易款等到达延误或未能送达,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及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负责提供符合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终端安装条件的通讯线路、电源、安装场地等,并应在营业场所显要位置张贴或摆放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受理标识。在服务有效期内,若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发生技术性障碍,影响实时支付时,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要求修复,乙方按照对外服务承诺及时处理。甲方应配合乙方及相关第三方(如客户开户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通讯公司等)查明原因,以求妥善处理。
(四)甲方不得将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终端用于本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其它用途,也不得出租、出借给第三方使用。对乙方提供的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终端设备,协议终止后,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
(五)甲方发生业务承包或转让时,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受理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业务转让或委托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甲方应严格遵守乙方规定的账户及交易数据安全管理规则要求。
(六)甲方违反下列规定,导致客户账户信息及交易数据被篡改、泄漏和破坏而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以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账户信息和交易数据仅用于辅助完成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交易,甲方不得将账户信息和交易数据用于除此之外的任何其它用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账户信息及交易数据信息披露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七)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户号、商户密码等。商户号、商户密码是甲方进入乙方提供的商户后台的唯一有效凭证,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将商户密码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包括自称是乙方工作人员在内的任何人。甲方因商户号和商户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发生商户密码遗忘、被盗的,须及时告知乙方,并按照乙方规定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甲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终端设备,并保证该设备除由乙方或乙方授权的相关人员进行维护和更换外,不被其它人员进行任何检测、拆修、改装、更换、移动或加装其它设备。甲方发现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终端遗失、损坏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八)甲方应在其网站、移动端及扫码机器页面上如实描述乙方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业务,并引导客户到乙方平台亲自提交订单并进行支付,甲方不得代客户提交订单及进行支付,不得主动进行或协助客户进行信用卡套现、洗钱、交易分单等违法经营行为,不得采用技术手段或其它非法手段截获客户的账户信息,否则,乙方有权暂停、中止或终止提供本协议服务并追索相应损失的权利。
(九)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府监管部门有关物价、经营活动、产品质量等规定、标准和要求,依法合规经营,保证所提供订单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订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误或甲方错误操作等原因而造成乙方或客户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甲方每日营业终了应在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终端上进行日终结算,对交易资金应及时核对。甲方有权根据协议约定查询、下载、存档订单交易数据,同时应尽保密义务。对经确认的差错交易、隔日退货交易,应按照乙方规定提出调账(退货)书面申请。甲方应确保向乙方提交的所有单据与原件一致。如因甲方未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导致乙方无法进行交易处理引起的客户纠纷或法律诉讼,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甲方妥善保留有关交易数据和凭证,如订单和客户接受货物时签字的有关单据的原始凭证,上述交易数据和凭证应自交易发生之日起至少保留五年。对乙方提出的调单,甲方应在接到调单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的交易签购单据。如甲方在乙方指定期限内无法提供或怠于提供,由此给乙方和客户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十二)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根据风险管理规定,将获取的商户及支付交易资料披露给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监管机构以及关联第三方,以便于乙方更好地为甲方提供财务对账、风险控制、异常订单处理、客户投诉处理、商户运营等服务。
(十三)甲方同意:甲方应积极防范客户拒付风险,及时解决客户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如交易中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不真实、欺诈、盗卡、伪冒交易、客户否认交易、客户拒付、客户账户信息泄露或错误等情形造成乙方或客户损失的,甲方应自行解决上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等纠纷,乙方对上述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甲方终止服务,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五)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及关联第三方支付交易手续费及其他服务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负责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为甲方开立结算账户,办理结算资金入账,并按约定进行转账;及时为甲方客户完成交易款项支付,并将相应款项划至甲方结算账户;负责跨行交易的信息记录存证;提供交易信息查询、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终端交易账款、手续费及商户交易手续费等数据及报表;受理涉及乙方平台运转问题出现的投诉并解决相应纠纷。
(二)负责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平台的运行和管理,做好甲方及乙方提供的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终端的日常维护等工作,保证该服务的安全。可委托第三方公司,为甲方提供受理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业务所需的终端机具安装、回访及终端维护、业务受理培训等服务。有权根据情况决定对提供甲方使用的支付产品的功能和服务进行改动和升级。改动和升级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告知甲方,并预告恢复日期。
(三)乙方负责对甲方进行回访,有权对甲方的业务开展进行合规检查。对于甲方未按协议要求执行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及时进行整改。
(四)乙方对有疑义的交易,有权向甲方查询及调单。发生退单或争议仲裁业务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对经查实的交易差错或需乙方调整的账务,按照乙方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如发生退单,乙方有权根据交易数据直接从甲方的结算账户中扣款,并在甲方及时按规定提供有效单据后,按照相关规定向客户开户机构索款。
(五)对于操作不当等甲方原因造成的短款,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联系追款等事项,但乙方并无义务向甲方保证可追回相关款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六)对于甲方与客户在出售商品的质量、数量或提供的服务上有任何争议、投诉或其它纠纷,应由甲方与客户直接谋求解决,乙方可从中协调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采取暂缓甲方全部或部分交易资金结算、中止甲方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业务受理等措施:乙方提出调单时,甲方拒绝配合或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有效交易单据;乙方有合理理由认定交易存在可疑之处,或有合理根据怀疑甲方违反本协议或有欺诈行为等。
如甲方涉及套现等欺诈交易,乙方可采取设置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受理限额、关闭终端受理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功能、冻结甲方款项等措施,直至乙方认为甲方的欺诈交易对除甲方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无造成损失的可能。
(八)甲方出现下列违规操作行为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整改:未按照本协议受理要求规范受理客户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或拒绝受理;要求客户支付额外手续费;分单操作;以现金方式退货;其它违规操作的行为。
如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仍未停止违规操作行为的,乙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协议,由此带给乙方的相关损失和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基于风险管理、运营管理等目的,有权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暂停、中止或终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十)乙方有权按协议的规定收取各项服务费用。
六、服务费用、保证金
(一)服务费用
1.甲方接受乙方的移动云支付收款服务,需向乙方支付交易手续费。手续费按单笔交易额的‰收取,由乙方在该笔交易结算资金中直接扣取。手续费按人民币元计算,保留2位小数。
如遇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合作机构相关政策调整的,乙方有权调整支付手续费费率。乙方调整前将通知甲方对调整后的支付手续费费率进行确认。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接到乙方费率调整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协商处理;逾期未回复的视为甲方接受该调整。乙方将从甲方接到调整通知之日五个工作日后开始执行新的费率标准。
2.乙方为甲方提供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平台接入服务,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上线实施费用零 元。甲方需在系统上线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3.乙方为甲方提供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平台接入服务过程中,如果涉及第三方开发厂商的改造工作,由此产生的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因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产生的所有终端的通讯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如无特别约定,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各类费用均已包含增值税,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
(二)保证金条款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零万元。如甲方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缴纳保证金,乙方有权暂停、中止或终止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
2.保证金的使用。如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其对客户的承诺或违反与本协议约定致乙方或客户受损时,甲方同意乙方使用上述履约保证金对乙方或客户进行赔付;如上述履约保证金仍不足以赔付乙方或用户损失的,乙方有权在通知甲方后从应付给甲方的交易结算款项中扣除相应差额,以填补乙方或客户损失。3.保证金的调整及补充。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经营情况调整甲方所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如乙方要求甲方增补保证金额度的,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增补保证金;如甲方未增补的,乙方可从甲方在乙方的结算账户中扣收;如果甲方结算账户余额不足扣收的,乙方可暂停提供服务或单方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未发生本协议“六
(二)2”款规定的情形,且自本协议终止后的六个月内,甲方未接到任何第三方投诉或发生交易纠纷,则乙方将在本协议终止后满六个月时,将上述保证金账户的履约保证金款项进行解冻,甲方可自主提取。
七、结算和退款
(一)结算条款
1.甲方的结算账户为甲方申请本服务时提供的同名银行账户,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交易款项无法按时结算至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结算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2.若甲方因各种原因变更银行结算账号时,需及时向乙方提供盖有公司公章的变更通知。因甲方银行账号变更但未及时通知乙方导致增加的额外成本或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扣除掉相应的交易手续费之后,按照 T+1的周期结算,具体以乙方系统核准记录的结算周期将交易资金划转到甲方的结算账户,到账时间取决于银行系统清算周期。
(二)退款条款
甲方与客户交易过程中出现的退款,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甲方按本协议约定通过商户后台向乙方提交退款申请,乙方收到甲方申请后,从甲方在乙方的结算账户中将相应款项退还给甲方指定客户的收款账户。
2.甲方向乙方提出退款请求时,甲方在乙方结算账户中应有足够退款的资金,或者由甲方按要求退款的金额将款项转账至乙方结算账户,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3.乙方受理甲方退款的期限以财付通要求为准。
4.退款时乙方不再另收取手续费,但已收取的手续费不再退还。
八、反洗钱、保密及不可抗力条款
(一)乙方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业务履行反洗钱义务。甲方办理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业务时,应遵守上述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为乙方开展反洗钱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双方在合作期内获得的信息及本合同和附件内容均为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率及支付方式、结算方式、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任何一方均应当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且仅为本合作之目的使用,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否则视为违约;守约方除有权主张违约金及损失外还有权终止合同。本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三)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正常履行本协议不视为该方违约,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消除影响及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不可抗力结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九、协议生效、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经乙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甲方加盖公章后于签署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如果双方均未向对方提出修改、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延期次数不限。
(二)在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一方变更联系人、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变更通知自到达对方后对对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协议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甲乙双方可以终止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协议期内终止本协议;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一方提出不再延期;本业务在运营过程中,遇有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
(四)甲方出现下列任一种情形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甲方的移动云支付收款交易,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协议,由此带给乙方的相关损失和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1.虚假申请:以虚假资料或冒用其它商户的资料申请成为乙方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商户; 2.泄露账户及交易信息:甲方或甲方员工违反银行账户信息与交易数据安全管理的规定,违规使用、存储、传输客户银行账户信息与交易数据,导致银行账户信息与交易数据泄露或发生银行账户信息与交易数据被篡改、破坏等情形;
3.套现:甲方或甲方员工与客户或其它第三方勾结,或甲方或甲方员工使用银行账户以虚拟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套取现金;
4.虚假交易: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甲方利用客户账户信息编造虚假交易或在客户消费时重复扫描等进行虚假交易;
5.拒绝配合调单或不能及时提供有效交易单据,造成客户开户机构退单且逃避承担退单责任的;
6.身份证明、企业登记资料、行政许可证、业务范围等与实际不符或虚假的; 7.因欺诈交易已被司法机关立案或介入调查;
8.被工商部门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由于违反国家法令、法规或相关行业管理规定,被有关机构查处;
9.甲方或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主要负责人涉及重大民事纠纷或涉嫌重大经济、刑事犯罪; 10.连续三个月以上无正常受理业务交易,经调查甲方的业务已经处于停滞状态,或因经营不善导致停业、关闭、破产等原因不再继续经营的;
11.未能遵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国家机关制定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及支付结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利用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终端非法、违规受理支付结算;擅自转移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终端到异地受理支付结算的;
12.利用移动云支付(微信收款)终端从事损害第三方利益或其它公共利益的活动; 13.经认定属于“高风险商户”的;
14.其它违反国家金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行为。
(五)双方应该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除本协议约定的免责条款外,任何一方没有及时充分地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本协议特殊规定外,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若双方终止合作,则甲乙双方协商在约定时间内共同完成以下事项:所有在协议终止日前发生的交易仍然有效,甲乙双方仍然要继续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所有义务;结清双方的一切债权债务。
(七)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当任何争议发生或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时,除争议的事项外,双方仍应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九)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变更、履行、解除、终止和解释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法规。
(十)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十、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签订附件或补充协议约定,所签订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所有要约、书面文件和通知),均应以快递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送达至对方。以快递方式寄送的,以寄出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同意,本协议约定的业务在系统完成对接并测试成功后正式开展。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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