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装修合同书

关键词: 装修 合同书

商场装修合同书(精选7篇)

篇1:商场装修合同书

商场装修合同书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及要求

1、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饰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总价款:¥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天。甲方要求:

1、装修要以商场为准,且必须通过商场的验收合格;

2、材料必须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报表执行;

3、按照商场所规定的装修时间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主材料报价单》。

2、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工程验收。工程验收以商场及甲方验收为准,验收合格后付款。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工程付款方式列下表: 第一次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次付款工期进度过半付: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其余款: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者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未按甲方质量进行施工制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付甲方相应违约金为加工费的20%。且甲方有权不支付后续工程款。

4、如乙方中途违约除退还甲方预付款,并赔付条款20%的相应违约金。

六、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可向建筑装饰协会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八、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址:

地址: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月 日

篇2:商场装修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商场专柜展厅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报价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为主,部分半包和清工

5. 工程开工日期:

6. 工程竣工日期: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报价单》。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装潢专业委员会。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5%。剩余5%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 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指派()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4.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篇3:浅谈家居装修合同管理

家居装修是人生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美丽的烦恼。其实也环绕着房产商、业主、设计师、工程队、材料商等多方面[1]。如何保障家居装修质量,减少装修污染,让装修效果达到满意,装修合同起到了组织与制度保障的作用,这永远是一个焦点问题,它需要理论上探讨,更需要实践中不断完善。

1 家居装修合同现状调查

通过走访、问卷调查,涉及黄冈市区内十三个规模小区,配合调查家庭数达2300户,目前市区内接受调查的家居装修中60%由装修公司负责装修,其中签定装修合同的有80%,合同中附有完备的装修设计图纸的仅占50%;35%由个体承包商装修,5%由个人关系负责装修,个体装修中90%以上未鉴定书面装修合同。从调查中反映:有完备装修设计图纸装修质量比较稳定,业主满意度高;鉴定装修合同装修后存在质量问题的占调查总数的8%,占装修质量问题户数15%,装修合同为装修质量提供了保障。

调查统计表明家居装修中主要问题有:延期完工、渗漏水、油漆起皮、家俱质量不满意、线路(网线、闭路电视线)不通、材料质量不可靠和浪费严重、保修困难等。针对以上家居装修中问题,如何通过装修合同来解决,进行了一些研究探索。

2 普及家居装修合同,营造合同管理社会环境

家居装修涉及社会每个群体,装修个性强,差异大,很多民事诉讼由此引起。无论是个体还是装修公司,均应强调签定装修合同。装修合同是确保装修质量的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是双方利益的平衡体。装修合同是装修准备工作重中之重,其考虑越周全,装修的问题、争执就越少,反之,问题与争执就越多。

普及装修合同,营造合同管理社会好环境,应从以下几个层面来实现:

2.1 政策层面

从规范营业收入和税务管理方面,建立起装修合同备案管理制度,要求所有装修公司的所有装修工程均应有装修合同,否则,一经举报,建议按至少10万元工程项目偷、漏税进行处罚,形成公司层面上主动、积极要求与客户鉴订装修合同的法制环境。

2.2 财务层面

将装修合同作为装修公司财务审查的生要内容,规定没有装修合同与税务发票,不能进行工程的正常财务结算。

2.3 社会层面

大力宣传个体装修不受法律保护的政策,没有装修合同和正规的装修工程付款税务发票,发生的任何工程纠纷,将无法获得法律层面上的保护与支持。同时宣传装修合同的重要性,在装修前,让每个公民自觉地要求与装修公司鉴订装修合同。

3 规范装修合同,实现高平台管理

大力推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表达形式,它必将从根本上改变合同管理的现状,减少合同中矛盾和错误,提高合同的履约率[2]。家居装修合同的规范,更应有统一的装修合同示范文本,通过示范文本引导社会:完善、规范装修市场,同时示范文本又起到提示、警醒、推广作用,起到公平、公正等社会作用等,使装修合同管理在较成熟、高平台上进行。

针对目前装修的主要问题,建议装修合同示范文本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规范:

3.1 工程量与合同价体现核心经济利益

合同价是装修公司追求经济利益是一致的,而满足户主追求的主要是装修效果、装修质量,做到物有所值,二个目标实现统一,示范文本应从几方面进行引导、约束。

工程量应依据装修设计图纸进行清单列表,附件中必须有双方认可的装修设计图纸,条款中应有工程概况栏目。不成熟的装修内容、没有设计图纸的装修内容尽量回避。

任何无量或无价的装修内容,都会成为争议和矛盾的来源,合同内容必须有量有价。业主方应尽量做到先有装修图纸,然后定量、定价,不要接受装修方提出的实做实收的条款,这很容易陷入以少诱多的陷井。

家居装修工程的工期一般较短,短到一个月,长也不过半年,施工多数不受自然气候的影响,施工环境相对简单、稳定,工程施工易计划控制。因此,家居装修工程合同价,不能简单地套用土建工程的相关行业俗成。装修工程材料费,在明确材料数量的基础上,建议以暂估价计入合同价中,可依据市场价进行调整;其它的如人工费、机械费、设计费、利润等应是固定的,建议在合同中以固定价确定,不得调整;甚至可进行包干。包干后材料、工序、工艺等不能变。

3.2 装修材料是装修工程控制重点

装修工程中,材料质量与价格关联性强,装修材料价格差异很大,材料费的控制主要控制材料的消耗量和材料的进场价格[3]。示范文本中应要求合同双方事前明确各方供应装修材料的清单,并规范装修材料清单表样,见表1。

装修示范文本中应明确材料进场验收、检验等具体要求,及日后发现存在材料质量缺陷时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等内容。

加强装修材料的质量管理和约束,谁采购谁负责,乙方采购的应提供保修单和税务发票,确保保修有效,这些均应在合同中书面明确。

装修材料量的控制,地砖应多购些,主要考虑,日后维修中,不易配色,可以存一些多余的地砖备用外,其它装修材料,不宜多购,在采购中应考虑施工后多余的能退货。因此,针对乙方供货的,合同中应明确,多余的装修材料,谁采购则由谁负责退货;合同中应有相关条款,激励乙方在施工中节约材料和控制材料消耗量。实际装修合同中有如下条款:材料节约5%内按50%奖励乙方,节约10%内按30%奖励乙方,节约超过10%的,只按5%内的30%奖励给乙方。若施工中存在某材料超用5%以上的由乙方负责材料费。原因是材料节约过多,说明乙方在材料核算时存在多算的陷阱。对多用的材料,也作了限制,这样就能很好地控制装修材料偷、漏、浪费等。

3.3 工期与质量保修书是管理焦点

装修合同中应明确装修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若有增项装修,若对工期有影响,应对工期进行量化,书面明确延长工期的时间,并应有工期延期和中间停工的处罚条款,规范工期的刚性约束,从而规避恶意拖延工期等风险的管理。装修质量除加强装修材料的质量管理和约束外,也应加强工程过程验收工作。最后还应有装修工程质量保证书,明确装修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时间,结构安全性质量、水电安装质量一般应是五年,其它应该是二年。在实践中,存在装修公司法人消失后的责任承担问题,示范文本中应考虑和完善装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人在此情形下的追究问题,建议我国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公示管理制度,对有此类问题的法人代表,应终生限制其再承担法人代表的资格,并从法律层面上,完善公司消亡后,法人代表等公司主要责任自然人应,针对原公司法律责任分担的明确和具体化。

3.4 工程验收是质量保障评价措施

装修合同的重要职责之一是对装修工程质量起到保障约束作用。而装修工程质量重在过程管理,对于业主来讲,加强装修质量管理,应加强装修工程的过程验收:如给水管道安装后,应进行灌水加0.6MPa压力进行有效测试[4],通过后才能证明其质量合格;墙面平整度验收应在中间层完成进行;电路线管穿线应在施工中进行验收;木地板安装应分找平层验收、垫层铺装验收和完工验收等。

合同中应明确以上验收内容和验收程序,乙方有义务提前通知甲方前来验收,并要求必须履行书面验收鉴字手续,没有书面验收手续的,不能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甲方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监理人员参与验收,并细化隐蔽工程验收和施工过程验收的工作面,装修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与以上验收合格进行直接挂靠,对没有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整改,直至合格为止,对出现不履行过程验收或验收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合同中应考虑完善约束性处罚条款。

4 合同洽商与实施是合同管理重要环节

家居装修合同洽商中,多数是业主对装修公司,装修公司很熟练,见多识广,业主缺乏专业性和经验,因此建议合同洽商过程前,业主应加强学习,或聘请专业人员参与合同洽商。若有省市装修合同示范文本的,应对示范文本逐条进行商讨明确。装修合同实践提醒我们:在合同洽商中建议作好商谈笔录工作,在书面合同签定前,应认真梳理洽商过程中,影响自己作决策的乙方承诺,这些承诺是否在合同中有文字一致的表述,否则,影响决策的重要因素将成为口头形式,成为合同的严重漏项,最终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签定装修合同,目的是控制装修质量,减少装修工程中的矛盾,签定合同仅仅是一个开始,重要的是:严格、认真履行装修合同。设计图纸确认、材料进场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工程进度款支付等是装修合同履行的重要环节,装修合同双方应严格认真履约。

5 结束语

家居装修是一个复杂的工程,涉及面广、人员杂,若能从以上各方面,加强装修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相信我们家居装修的质量一定会有稳步地提升,我们的装修市场将更规范和健康和谐地发展。

摘要:家居装修是人们永远关注的话题,通过调研和家居装修实践,针对家居装修中焦点问题——装修合同,进行了理论思索,结合家居装修合同实践探索,针对合同制度保障作用进行交流探讨。

关键词:家居装修,合同,管理

参考文献

[1]易建国.家居装修功能布置与预算[J].上海建材,2010,(2):29.

[2]陆丽娟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A].管理科学,文章编号1671-7597(2010)03110196-02.

[3]夏兴荣等.施工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相互关系[A].山西建筑,2009,(11):266.

篇4:家庭装修合同如何签

“怎样才能做到少花钱,又能兼顾美观和舒适度?”上海的朱先生在装修之前一直考虑这个问题。但待他装修完毕之后,他发现在装修过程中,考虑怎样节省装修成本固然重要,但签订装修合同其实也是一个不能忽略的问题。

在实际装修过程中,朱先生发现有不少与当初设想不相符的地方,免不了要与装修公司交涉,但是结果往往是自己被装修公司问得哑口无言,因为在装修合同中,很多装修公司事先口头承诺的条件并未写进合同中,这让朱先生有苦难言。

业内人士表示,有个别装修公司利用消费者对格式合同不熟悉的特点,设置了一些模糊、笼统的条款,用以规避责任、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由此可见防范装修合同陷阱还是十分有必要。

那么,如何才能做到避免遭遇装修合同陷阱呢?下面结合实际案例来进行说明。

施工工期需敲定

在装修合同中应该对施工工期做详细约定,以便按时收房。

案例广州的凌劲松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这家公司是他朋友介绍过来的,对方对他也是分外热情,并主动提出为他减免设计费等费用,见到对方如此殷勤,他在签订装修合同时,也就听信了对方的劝说,在施工工期方面并未做约定。但是在装修过程中凌先生发现装修公司总是拖拖拉拉,原本40天内可以完工的装修工程,却耗时近三个月。这使得凌先生平白无故多掏了一个多月的租金,他想追究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但是合同中对施工工期并未做约定,自己毫无胜算。

点评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许海波律师表示,在此前接触到的装修纠纷案例当中,不能按时完工而产生的纠纷并不少见,近年这种状况来有所改善,由于装修公司采取了规范化施工,工期能够控制在一定的时间内。但是他提醒,消费者在签订装修合同时,还是不能忽略这个内容。

据了解,目前京沪穗三地的装修合同示范文本中均对施工工期做了相关规定,如上海最新版的示范文本中第一条第8项就是关于工期的规定,开工、竣工时间均能反映出来。据业内人士介绍,根据房屋面积大小、装修的不同程度,施工工期一般是固定的,如一套100平方米两居室,简单装修只需35天左右。

相应的还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如果不能按期竣工,装修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目前上海的做法是按一一定的数额收取违约金,如每拖欠一天,收取50~100元不等。

付款方式事先定

装修款如何支付,这也必须事先约定。

案例上海的章铮从开发商手里拿到钥匙之后,立即对自己的新房进行装修。在签订装修合同中,装修公司告诉他,上海通常的做法是签订合同之后,便支付全额工程材料款和50%的施工费用,工期过半之后便支付50%的施工费,而余下的20%作为尾款验收之后再支付,章先生接受了这种做法。但让他始料未及的是,工程过半之后由于双方意见不合发生了一次纠纷,装修公司撒手不管了,给他留下了一堆材料和一个“半拉子”工程。

点评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王展律师表示,如果消费者提前将装修款支付给装修公司,对其制约作用便会大大减弱,从而使得自己陷入被动境地。

据了解,在一些内地城市的装修合同中规定,装修合同一经签订,消费者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之后,消费者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专家表示,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消费者就已经向装修公司交了90%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修公司了。所以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候,应把首付压到30%,而其余的则按工程进度支付。

目前上海已采用的按照工程进度付款的方式,如签订合同之后首付款,当水、电、管线等隐蔽工程通过验收之后再支付一部分,油漆工进场前支付一部分,竣工验收时支付一部分,每次具体的支付金额可以协商。

增减项目不马虎

在实际装修过程中,很容易产生增减项目。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则需对此做出详细规定。

案例北京的汪骏在装修过程中,发现自家进门过道过长,于是产生与装修公司商定再多做一个柜子放在过道上,以便充分利用空间。但是柜子做好之后他发现,虽然所用材料从外观上看与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有些相像,但肯定不在一个档次上,但苦于手头没有证据,他只好忍气接受了这个价高质次的柜子。

点评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许海波律师表示,在装修过程中,增减项目非常常见,因此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千万马虎不得。专家建议,在施工过程中,消费者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需提前与装修公司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双方商定。而不能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

所有增减项目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的。那么这些项目的费用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已经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由装修公司说了算。所以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的最初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还要注意一点,最后结算费用的时候,所应该支付的增减费用,都应该是在该项目施工前,由消费者签字认可的,如果是没有签字认可的,可以一概不管。

专家提醒,尽可能严格按照自己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而不要轻易做出更改,这样可节约费用。另外一个好处是,如果在细节尺寸上和在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可以要求返工。

保修条款不可少

电器可保修,房屋装修也不例外。因此事先必须约定保修条款,并在装修工程验收之后,一定要保留《工程保修单》。

案例上海的郑何江在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在商定保修内容时,公司告诉他工程结束之后会另行约定,郑先生信以为真。工程竣工之后,装修公司给出具了一份《工程保修单》,但还是没有约定保修期限,而郑先生也以为对方会按照通常的做法保修一年。可9个月之后,当卧室的地板翘起,装修公司称已过免费保修期,需支付维修费才肯开工。苦于此前没有详细约定,郑先生有苦说不出。

点评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王展律师提醒,房屋装修工程保修必不可少,而为了能够对装修公司起到更好的约束作用,必须事先约定保修期限。

就目前的状况来看,实现工厂化的装修公司毕竟是少数,不少公司还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所以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细碎质量问题。保修时间内,装饰公司应该实施的责任就尤为重要了。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还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篇5:商场商铺装修合同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 层 号商铺经营者

甲方就乙方对 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凤翔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怀柔区商业街2号楼凤翔商厦内之 层

号商铺。

第二条 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回复1:商铺装修合同范本

第三条 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20xx年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条 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 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北京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北京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第五条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篇6:商场装修合同范本一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造型吊顶,造型隔墙 1.3 工程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1.4 工程期限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计算价款为(人民币)木工板按每张_____元,方料每捆_____元计算。第2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3.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施工标准,图纸一式两份,甲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第3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前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场地交接。4.2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3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4条 乙方责任

1、按图施工、需调整部分经甲方同意施工。施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2 严格执行本省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不影响上下管道畅通;3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第5条 材料供应 7.1 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7.2 乙方提供一份材料进场进度计划给甲方,甲方可自行安排时间到场验收条。第6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支付工程款方式,以文字详明: 在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结清 第7条 安全事项 在施工时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及人身伤 亡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8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 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9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甲、乙双方直接签定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5.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第10条 其他约定条款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节俭物料基层以方料打框架包石膏扳为主要施工方式,杜绝用木工板打框及双层用料施工.其若违反约定施工方式造成甲方物料损失、一经发现:则承包款板材以50元每张、方料40元每捆计算,同时赔付甲方所浪费物料款。甲方有权单方从乙方承包款中直接扣除。3:承包时间不超过 天。逾期按每天赔偿甲方 元计算赔付。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场装修合同范本二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及要求

1、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

2、装饰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4、总价款:¥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甲方要求:

1、装修要求以商场为准,且必须通过商场的验收合格;

2、以装修效果图为准;

3、材料必须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报表执行;

4、按照商场所规定的装修时间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主材料报价单》。

2、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工程验收。工程验收以商场及甲方验收为准,验收合格后付款。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合同签定后 第一次付款:_____________金额 :_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付款工期进度过半付:_____________ 元

竣工验收合格后 付其余款 :_____________ 元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未按甲方质量进行施工制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付甲方相应违约金为加工费的20%。且甲方有权不支付后续工程款。

4、如乙方中途违约除退还甲方预付款,并赔偿条款20%的相应违约金

六、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可向建筑装饰协会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八、其它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

篇7:商场装修守则

所有商户/租户或其承包商在装修前均须依照以下装修程序进行。

1、物业移交

1)商户/租户须与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物业及钥匙接收事宜。商户/租户有责任全面检视物业及确认所有设施、附属物是否完好,并在物业服务中心提供之表格上签署认可。

2)商铺的移交日是依入伙通知书内所述的日期开始,申请装修及审批过程所需时间并不影响该移交的起始。

2、装修申请

1)所有商户/租户若需对其物业进行装修,须于装修工程开工前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装修申请。有关装修申请应填妥物业服务中心专门提供之《装修申请表》。2)若该装修将影响结构,消防之改动或可能与国家规范要求有所抵触,以及为保证商场公共设施及设备之正常运行,所有商户/租户必须在装修工程前向物业服务中心递交装修方案,并负责将方案递交上海市有关部门审批。

3)在未收到物业服务中心的书面批准前,任何商户/租户不得开始装修工程,物业服务中心有绝对权力禁止任何未得批准之装修工程的进行。

4)因有关政府部门及物业服务中心对装修方案的审批需一段时日,故请商户/租户安排其装修开工日期时留有充裕时间,以免延误装修工程。

3、装修方案

商户/租户需递交《装修图纸审核表》,装修方案应包括下列图纸及技术资料。1)室内平面图清楚显示: 室内平面之布臵;

 室内地面至天花板高度;

 任何提升地面之工程及地面装修用料、标高;

 摆放重型装臵或设备(如保险箱、防火文件柜等)的位臵、底部面积及重量;  所有安放隔墙的位臵、厚度、高度和材料及需改变原有隔墙的说明;  各门之用料及大小。

2)天花板平面图清楚显示:

 天花吊顶结构、高度及用料;

 任何穿越天花吊顶的间隔及施工大样图;  照明灯具之位臵;

 任何对天花吊顶内设施之更改或增加;

 现有消防喷淋头,烟雾感应器位臵及更改后位臵,软管大小与走向及弱电线路走向。

3)电力分布图清楚显示:

 室内配电线路图及电线规格,包括空调、插座及照明用电线路;  总配电盘、分配电盘、开关及插座之位臵及规格;  最高用电量(电流/功率)及各分项用电量之计算。4)空调分布图清楚显示:  风机盘管之位臵;

 各风管及水管之走向、尺寸以及阀门位臵;  送风及回风风口位臵及尺寸;  空调温度/风速控制器之位臵;  厨房通风系统(如需要);  厨房通风管理系统(如需要);  上述系统或设施的规格或技术要求;  煤气配臵方案(如需要)。5)给排水图清楚显示(如需要):  给排水管之接驳位臵;

 给排水管道之走向及水管尺寸与材料。

6)电话、电视及综合布线平面图清楚显示(如需要):  各终端、插座之位臵及数量增减之说明;  弱电线路走向及规格之说明。7)招牌方案(如适用) 具体的规格和尺寸;  颜色配臵;  电力负荷一览表;  招牌的位臵图。

8)装修工程的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在沪资质证明。

4、二次装修报批、施工和验收程序

1)商户/租户在二次装修前,预先采取以下程序:

 物业服务中心代表业主方发出通知书,并与商户/租户确定收楼时间;  物业服务中心发给商户/租户《租户手册》(内含装修守则),并经商户/租户书面签署确认;

 按租赁合同约定日期或与商户/租户约定的收楼时间交验场地;

 商户/租户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装修设计的设计资质,所有设计图纸、说明及设备材料表等资料;

 物业服务中心审核装修设计单位在沪设计资质;

 物业服务中心审核批准设计图后,若有改变平面设计、消防设备、喷淋头及烟感位臵等情况必须向消防部门报批;

 若为餐饮商铺装修,或虽非餐饮商铺但装修工程标的超过20万元,或面积大于300平方米,向质监站报质监,若装修工程标的超过100万元,须先向招标办公室申请公开招标后,才能确定施工单位;

 商户/租户提交《租户指定承包商申请表》,物业服务中心审核施工单位在沪施工资质并给予批复;

 商户/租户签署《二次装修承诺书》。

2)通过上述程序后商户/租户到物业服务中心交付以下款项和证明:

物业服务中心标准收费清单(单位:人民币)费用种类

i.监理费

收费标准

10元/m2

收费时间 进场前

(500 m2另议)ii.iii.iv.v.vi.vii.装修垃圾清运费

4元/m2 最低收费400元

进场前 进场前 装修保证金

20元/m2 最低收费3000元

最小装修保险金额

详见“标准收费说明”

进场前呈交保险单 临时水/电押金 提供临时供电电源 临时用电收费

10元/ m2 60元/天

进场前

1.5*供电局标准收费/千瓦小时

施工后结算 viii.ix.x.临时用水收费: 装修工人出入证:

5元/m

210元/人/卡

进场前 进场前 进场前 装修工人出入证押金:

40元/人/卡

备注:a)政府部门要求的收费及商户/租户需要我司承包单位工作配合的收费不包括在上述金额中,商户/租户必须自行与各方索取相关资料。b)i项-x项租约签定后,客户应在不迟于进场前三天将款项汇至物业服务中心账户下,并在取得物业服务中心财务部开出的收款凭证后方可进场施工。账户资料如下:

上海城开商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万源城朗郡商业物业服务中心

ix项x项由商户/租户或装修单位代表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物业服务中心标准收费说明

i.监理费

商户/租户如对商铺进行装修,必须聘用由国家核准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公司或由物业服务中心指定、认可的监理公司。ii.装修垃圾清理费

商户/租户在装修时所产生的废料和垃圾,必须按物业服务中心要求在每天完工后自行清理,并搬运到办公楼户外指定地方,由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收集后清运离场。iii.装修保证金金

商户/租户在装修期间如对原有或不属于商户/租户的装修,结构,机电有任何损坏,物业服务中心可按合理市场价格从装修押金中扣除来弥补损失;另外,如商户/租户违规施工,影响其他商户/租户施工,或不服从物业服务中心的监督和要求,物业服务中心也可将罚金从保证金中扣除。商铺装修竣工后经政府有关部门(消防,质监,环保等)及物业服务中心验收通过后10天内退还(不包括扣除部分)v.最小装修保险金额

为了保护物业服务中心和商户/租户在装修期间和租约阶段的利益,物业服务中心要求商户/租户进行保险并由商户/租户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内容

保险额度(人民币)

a)装修期间财产险

按装修合同

b)物业服务中心责任险 300m2以下 3百万

300-399m2 5百万

400-499m2 6百万

500m2以上 1千万

c)

第三者责任险

1千万

为了满足上述要求,商户/租户可委托物业服务中心或自行安排。

如商户/租户选择委托物业服务中心办理保险,物业服务中心可为商户/租户争取优惠的保险价,如商户/租户选择自行投保,商户/租户必须满足上述要求并得到物业服务中心确认。vi.临时水/电押金

用于日后与商户/租户结算电费及被损坏的水电配件。vii.提供临时供电电源

物业服务中心提供商户/租户装修临时电源连电表到其铺位内。viii.临时用电收费

物业服务中心将按电量表实际发生的用电量在装修施工后结算。ix.临时用水收费

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将指定商户/租户在指定的位臵取水。x.装修施工管理费

在装修期间,商户/租户需支付装修施工管理费,用于保安,行政管理和部分永久及临时公共设施的方面的开支,如垂直运输,卫生间使用。xi.装修工人出入证

装修工人携带工地统一办理的有效出入证进出工地,遵守工地的规则,并听从物业服务中心人员的指导,装修工人进出必须走指定的通道,只可在指定的楼面和地区作业,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其他楼面和地区,同时所有装修人员在规定装修时间外,不得留驻于现场内。xii.装修工人出入证押金

商户/租户在办理每张出入证时,需付押金,装修工人如遗失出入证,物业服务中心可没收此押金。

商户/租户须委派具资格之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线路接驳工作。

5、商户/租户之装修承包商

商户/租户在进行任何工程前,至少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供以下信息:

1)装修工人之详细资料

在进行任何已被批准之装修工程时,商户/租户必须确保其承包商及装修工人遵守商场装修守则及管理规定,并将装修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工人资料填写完交回物业服务中心。

2)商户/租户之装修工人必须领取装修出入证。物业服务中心将不会允许任何没有携带出入证之人员进入商场。装修承包商负责人必须于物业服务中心登记其二十四小时联络方式,并缴交出入证成本费每张人民币10元,押金40元。装修工程完毕后须交回物业服务中心作结算依据并销毁。若装修出入证遗失,装修承包商立即向物业服务中心注销,物业服务中心将会另发出入证呈装修承包商并扣除其手续费,手续费每张人民币10元。

6、商场指定之承包商

为确保商场所有公共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及避免系统受到有意或无意损坏,所有有关电力、中央空调、消防报警、喷淋系统等之增加、删除或改动等工程,或其他商场系统的连接工程都必须由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及指定承包商进行。有关费用由商户/租户负责。由指定承包商执行工作详情如下: 1)空调系统

 新加/移位空调风机盘管,包括冷热水供水及回水管,冷凝水排水管(包括保温处理),风管(包括送风口及回风口)之改动及安装。 空调温度控制器安装。

 其他有关空调设备的安装工作。2)电力分布系统

 临时电源安装包括电表、临时线等。

 永久电源之安装包括电表、公共走道吊顶内线槽等。3)消防喷淋系统

 有关室内间隔改变引致消防喷淋头、烟雾感应器的改动工程。

 其他更改引致的系统因按规范需要作出的增加或改动工程。4)电视/广播系统

 有关大厦提供电视广播系统所需由弱电室至商铺内的线管及线路接驳工作。5)电话系统

 由弱电室至商铺内的电话系统线管或线槽。 电话线路接驳。

 室内电话系统之线管布臵及安装,由商户/租户自行安排,唯需符合电话公司之要求。6)其他事宜

 其他与大厦系统连接之工程,物业服务中心认为需聘用指定承包商进行。

7、二次装修承诺书

商户/租户与装修承包商在装修前须与物业服务中心签订《二次装修承诺书》,保证并遵守商场管理规则,明确违反之责任。.8、二次装修许可证

物业服务中心发放《二次装修许可证》,方可进场施工。并将许可证张贴于商铺内,以便物业服务中心检查。

9、装修审批及验收

1)任何物业服务中心的审批及验收,并不代表其对装修方案中的设备、材料、规格、性能及效果负责,物业服务中心仅对违反国家规范或装修守则的装修方案提出整改意见,若设备与材料发生任何问题或后果,概由商户/租户自己负责。2)若物业服务中心发现商户/租户之装修违反国家规范或物业服务中心要求,商户/租户须在接到整改通知后一个月内进行整改。

10、总结

物业服务中心提醒各商户/租户注意只有符合以下条件装修工程才可进行。

 获得物业服务中心及有关政府部门之书面批准。 前文所列之费用已清缴。

 所有工程没有与国家法规有任何抵触。 已购买装修工程第三者责任险。

二、装修特别注意事项

商户/租户在装修时必须参阅及遵守以下事项:

1、政府批文

商户/租户于装修前须自行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有关批文,并遵守有关规定,如有违反,物业服务中心概不负责,并有绝对权力禁止有关工程进行及禁止有关人员进入商场范围内施工。

2、装修时间

物业服务中心规定之装修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晚上10:00至次日上午8:00(公众假期除外),如需超时工作必须事先申请,并获物业服务中心批准(物业服务中心会根据入住情况随时做出调整)。

3、装修材料之搬运及堆放

商户/租户或装修承包商在搬运材料时需严格遵从物业服务中心指定之搬运通道、电梯及程序,并在指定时间内进行。任何载客电梯不能载物。搬运装修材料必须尽量小心,不得损坏或弄污公共区域墙壁、地毯、天花板、电梯等。若有污损,一切修理费用概由商户/租户负责。装修材料须放臵于装修商铺内之安全位臵,不得臵于公共区域。

4、垃圾/废料清理

装修产生之垃圾及建筑废料必须由商户/租户自行袋装化并臵于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地点。垃圾/废料的清运必须遵从物业服务中心指定之清运通道、电梯及程序并于指定时间内进行。

5、公共设施及环境保护

商户/租户如需在公共区域进行施工,必须获得物业服务中心书面批准,并为保护商场公共设施不受损坏,商户/租户于装修期间须对可能受损之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否则因此造成之损失由商户/租户负责。商户/租户有责任在装修期间保护该商铺周围环境清洁以符合商场公共环境之要求。为防止装修工程对邻近商户/租户或其他人士之影响,商户/租户须装设适当之围板及装修时关闭本商铺之门、窗,以减低影响。物业服务中心有权随时停止一切产生噪音、震荡、强烈气味或滋扰其他商户/租户的工程。凡此类工程必须在物业服务中心指定之时间内进行。

6、消防措施

在装修期间为避免发生火警,商户/租户须确保在装修范围内备有足够之手提灭火器具,一般每50平方米配臵一个灭火器。

7、物品保管

商户/租户及其承包商须自行保管有关装修材料及设备,若有任何遗失,物业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8、保险

商户/租户或其承包商在装修前须自行安排有关物业内之保险,如火灾、水浸、意外、财产、人员及第三者险等。并须将有关保单及收据之复印件交于物业服务中心作为存档后方可开始装修。若物业服务中心认为有关保险不足,或装修行为将导致商场公共区域之保险失效及增加时,则有权禁止进行装修。

9、装修咨询

商户/租户或其他承包商必须于装修开工前,委派代表向物业服务中心咨询有关装修事宜,以确保其清楚以下要求: 1)

装修程序及规则; 2)临时水电使用方法; 3)装修材料运输途径及程序;

4)垃圾/废料清运途径、程序及堆放地点; 5)临时灭火设施; 6)装修工人行为守则;

7)商户/租户及其承包商与物业服务中心紧急联络方法; 8)向有关政府部门报批手续。

10、改建及还原工程

物业服务中心保留要求商户/租户进行合理之改建或重建权力。只要其认为原装修工程影响了商场之结构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之正常使用,即使该装修工程已经完成。商户/租户须在接获此类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物业服务中心要求完成改建并负担有关费用。如果商户/租户未安排物业服务中心要求进行改建或重建,物业服务中心则会自行安排该项工程,而商户/租户有责任立即将有关费用缴付于物业服务中心。

11、管理监督

物业服务中心将每日检查商铺装修及进行竣工验收,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对违反规定者要求停工及截断商铺之水电供应,并不对此行为后果负责。所有离开商场之人士,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检查携带之物品,并依据管理规则允许合法之物品离开。

12、装修要点 1)商铺门面

 商户/租户的店铺招牌可臵于店铺内或招牌指定范围内的任何部位。商户/租户必须提交店铺招牌设计方案一份,清楚表示招牌的位臵,大小颜色,材料及所需安装配件。在方案获得物业服务中心认可之后及提交其施工图则及材料样品板一式三份。

 任何臵于店面的促销广告与店铺招牌必须获得业主方的书面认可方能施工。建造门面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商户/租户自行承担;

 除指定用作经营餐厅的商铺外,其他商铺门面应尽最大限度运用玻璃展示橱窗;

 在商铺门面中所采用铝合金门/窗框饰面应光滑平整或具有相应效果,并应有底框;

 商铺门面不得有凹凸不平;

 如须对商铺门面进行改造,商户/租户应当在距离其商铺门面一米以内用木板搭建临时围墙,围墙门应朝内即向商户/租户商铺方向开启。围墙的颜色应当遵循物业服务中心的设计和要求。改造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开支由商户/租户承担。2)墙

 商铺之间的分隔墙应为石膏水泥板砌至顶梁或使用由消防局批准的未涂色的金属架石膏板制成;

 胶合板或石膏板可用作商铺内间墙材料。如需使用其他材料,应事先征得物业服务中心的书面同意。墙面不得采用一般的平光涂料。3)地面

 地面为水泥找平。商场的设计承载能力为每平方米350公斤。未经物业服务中心的书面许可,超过规定承载能力的任何设备、机器、家具或其他物品均不得安臵于该商铺内;

 商户/租户可采用釉面地砖,木制拼花地板、大理石或地毯进行地面装饰。如需使用其他材料,应事先取得物业服务中心的书面许可。不得使用乙烯基塑料、水泥砖或黑色孵石冲蚀面;

 商户/租户商铺装修后的地面应与商场其它的地面处于同一标高;

 如商户/租户需将其商铺门面向内移,则应采用与商场地面相同质量、颜色、式样的材料,重新铺设租赁界线与移后的商铺门面之间的地面;  不得使用混凝土高架楼板;

 商户/租户应在铺设地面前,将有关地面构架方案和木制高架楼板结构承载力的有关数据报物业服务中心以取得书面许可;

 如铺位或商铺占据两层或两层以上,需建造室内通道或楼梯的,由此产生的诸如建造费用等应由商户/租户自行承担。商户/租户应先将该等的结构设计图纸及建造方案交物业服务中心获批准后方可施工;

 各商铺场所内的钢筋混凝土楼板/承重墙不可被切削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改动。商户/租户将承担损坏的全部责任,并须负责修缮或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使其恢复原状;

 商户/租户商铺内地面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商户/租户承担;  对现有结构地面板采用耐火材料应在所有混凝土层面完工之前做完。4)天花

 装修前交付于商户/租户的天花均为无模板浇筑;  装修后室内净高不少于2.4米;

 商户/租户可采用胶合板、石膏板、隔音板或木制结构作为天花材料;未经物业服务中心书面许可,不得使用其他材料;

 所有采用易燃材料的天花须经防火处理并必须安装直立式喷淋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商户/租户承担;

 任何商铺内天花的开口处不得用作餐厅的排气口;

 在营业区域内,不得将一般外露的和箱形荧火灯固定在天花上或悬挂于混凝土结构板上;

 为便于物业服务中心对天花上方的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商户/租户应在各自商铺的天花上预留可活动的天花板,以便进出;

 商户/租户应在天花平面图上标明空气散流器、喷淋器的位臵,并将平面图 报物业服务中心以取得书面同意;

 在商户/租户场所内因对天花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开支均由商户/租户自理。5)招牌

 未经物业服务中心书面许可,任何商户/租户不得在商铺门面任何部位部分展示、展览、绘制任何标记、广告、促销通知、标语或广告画、通知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文字。6)大门

 商户/租户如须安装自己的大门,应在安装前将详细的图纸交物业服务中心以取得书面许可;

 商户/租户如须安装防盗门,应采用铝合金材料并将图纸和具体型号规格报交物业服务中心书面批准后自费安装。7)卫生/管道

 商户/租户自来水水管应与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上水阀门相接,因铺设自上水阀门到商户/租户场地水管(包括水表和所使用管材)所发生的费用由商户/租户承担;水表须由物业服务中心确认后方可安装,水费由商户/租户自行承担;

 所有的管材铺设方案在安装前应报交物业服务中心以取得书面许可;  如商户/租户提供的方案中要求与物业服务中心的各种上水和下水设施相连,商户/租户应负责对自连结处至物业服务中心提供的指定垂直上/下管道进行维修、保养、迁移、更新、更换;

 所有的公共卫生间、厨房、用餐区域、必须做防水处理;  所有的卫生设备给水管应安装阀门;

 商户/租户的卫生、通风和用水应遵守物业服务中心的规定,并且需达到上海市规定的标准;

 安装卫生设备系统和管道系统所发生的费用由商户/租户承担。8)附加装臵

未经物业服务中心同意,任何商户/租户均不得加设空调机、天线或其他装臵。不得随意更改、取消、移动商铺大门及门牌号等。所有商铺大门不得伸展至公共区域。

9)商场附属设施

 商户/租户须确保物业服务中心之员工可随时检查,维修于商铺物业内之商场公共附属设施,如管弄井等,并保持中央通风系统、排风系统、烟雾感应器、管渠、安全通道等完好及畅通,所有活门、渠盖、消防门、窗等都不得封死或安臵物品。10)消防设施

 任何更改消防喷淋头及其他防火设施之工程都必须事先获得政府消防部门及物业服务中心之书面同意,进行此项工程须聘用物业服务中心指定或认可之承包商,完工后亦须获得政府消防部门及物业服务中心验收通过。11)排污设施

 商户/租户不得堵塞、切割、更换和干扰商场任何公共排污设施,不得将泥、沙、石等建筑废料或垃圾投入水厕或水道,若水厕或水道因此堵塞,商户/租户必须负责清理之一切费用。12)电器

 所有电器的安装必须遵照上海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进行,任何违反国家规范的工程,物业服务中心有权禁止该工程进行。13)空调

 所有商铺内空调与商场系统的接驳必须由物业服务中心指定之承包商进行。于装修期间,所有机组必须关闭,风口必须封闭保护。14)装修及安装

 所有内部隔墙应使用轻质和干式结构的材料。若是木框架式板墙,必须涂上防火漆。

 不得挖槽、切割、砍伐或雕刻梁柱和承重结构墙以及与相邻商铺共用隔墙。15)动火证

 商户/租户于装修期间若需要使用气焊或电焊,必须事先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动火证”,并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合格资质。16)行为约束

商户/租户必须对其承包商所有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施工人员必须遵从商场有关管理规定。

 装修人员进出商场必须凭临时出入证并在门岗登记,严禁装修人员家属入内。

 装修人员不得在商场内饮食、留宿,更不能酗酒,赌博及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装修人员衣着应尽量保持整齐,不得赤足、赤身,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区域抽烟,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得乱扔垃圾。 装修人员须文明使用厕所,防止厕所下水堵塞。

 装修人员严禁进入除装修商铺和指定通道以外的公共区域及其他商铺。 装修人员运送货物、垃圾时若遇其他客户,必须礼让,避免弄脏他人衣物。 装修人员离开装修商铺时,须关闭所有商铺门窗、水喉、电掣。

商户/租户必须遵守物业服务中心颁布之各项装修规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对违反规定之商户/租户采取行动,如停止其装修工程或切断其电力供应。因此造成之损失,物业服务中心概不负责。

13、特定商铺的装修限制 1)非卖区或厨房区域的使用

 一般情况下,租用小单元从事食品服务行业的商户/租户可以将其租赁区域的50%用作非经营性的厨房或办公场地;

 而占有大面积场地的商户/租户如餐厅和其他饮食场所可以将其租赁区域的30%用作非经营性的厨房或办公场所;

 物业服务中心对非经营性的厨房和办公场地分配拥有决定和最终批准权;  商户/租户将非经营场地用作办公的不得超过其租赁总面积的15%。2)快餐店和餐厅

 快餐店和餐厅应根据物业服务中心的批准安臵各自的烹调装臵和设备;  厨房的洗涤槽、隔油池无论是否在营业时间内都应始终保持清洁和卫生;  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商户/租户应当安装配有油污过滤网的厨房水处理罩和排气管;

 煤气设施的安装须遵守上海市的有关规定;

 在快餐店或餐厅的装修过种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商户/租户承担。3)关于音像、电脑、电器以及音响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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