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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内容(精选6篇)
篇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有关行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已经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安全生产标准化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3.2安全绩效 safety performance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3.3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3.4资源 resources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4 一般要求 4.1 原则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4.2 建立和保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4.3 评定和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5 核心要求5.1 目标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5.2 组织机构和职责5.2.1 组织机构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2.2 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5.3 安全生产投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5.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
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5.4.2 规章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5.4.3 操作规程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5.4.4 评估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5.4.5 修订企业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5.4.6 文件和档案管理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5.5 教育培训5.5.1 教育培训管理企业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5.5.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5.5.3 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企业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新入厂(矿)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5.5.4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5.5.5 安全文化建
设企业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5.6 生产设备设施
5.6.1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企业应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5.6.2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企业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对安全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5.6.3 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企业应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5.7 作业安全5.7.1 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企业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企业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5.7.2 作业行为管理企业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5.7.3 警示标志企业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企业应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5.7.4 相关方管理企业应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企业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企业应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企业和相
关方的项目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5.7.5 变更企业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5.8 隐患排查和治理5.8.1 隐患排查企业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5.8.2 排查范围与方法企业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5.8.3 隐患治理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5.8.4 预测预警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5.9 重大危险源监控5.9.1辨识与评估企业应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
5.9.2登记建档与备案企业应当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5.9.3监控与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5.10 职业健康5.10.1职业健康管理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企业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5.10.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企业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
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5.10.3职业危害申报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5.11应急救援5.11.1应急机构和队伍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企业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无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5.11.2应急预案企业应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5.11.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5.11.4应急演练企业应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5.11.5事故救援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5.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5.12.1事故报告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5.12.2事故调查和处理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5.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5.13.1绩效评定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5.13.2持续改进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篇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内容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传贯彻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201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以下简称《基本规范》),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基本规范》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基本规范》的重要意义
《基本规范》是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在总结近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全面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业标准。《基本规范》的发布实施,对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基本规范》采用了国际通用的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现代安全管理模式,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机构、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方面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能够更好地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是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近年来,各地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结合本地区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加强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基本规范》总结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共性特点,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了规范化定义,对各行业、各领域具有广泛适用性,能够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各行业的普遍开展。
三是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原则要求,设定了各项法律制度。《基本规范》是对这些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内容的具体化和系统化,并通过运行使之成为企业的生产行为规范,从而更好地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同时,《基本规范》要求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自主评定和申请外部评审定级,也能增强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认真组织《基本规范》的学习宣传
《基本规范》即将实施,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高度重视《基本规范》的学习宣传,加强对学习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学习宣传工作计划,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有秩序、有效率地开展学习宣传,并将其作为2010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为确保《基本规范》的正确适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有关专家编写《基本规范》释义。各单位要将《基本规范》作为各类培训班的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力量,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教育培训,使其深刻领会《基本规范》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基本规范》的基本原则,熟练掌握《基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二是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0年工作重点和宣传工作要点,加强与新闻宣传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采取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现场咨询、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大张旗鼓、广泛深入地宣传《基本规范》。特别是要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掀起学习宣传《基本规范》的高潮,把《基本规范》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宣传到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
三、切实做好《基本规范》的贯彻落实
《基本规范》的发布实施是安全生产标准工作中的大事,是搞好安全监管工作的有益尝试。《基本规范》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关键在落实。各单位要努力做好各项相关工作,在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基本规范》落实到位。
一是要抓紧组织制定相关配套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行业的各个生产环节。《基本规范》的全面贯彻落实,需要配套的制度规定。各地区要根据《基本规
范》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对近年已经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梳理,积极研究制定、修订有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配套规定,尤其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制定更加具体的规定,加强《基本规范》适用的针对性。
二是要加强与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衔接。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基本规范》的实施要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相结合。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和延期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其有关配套规章的规定,结合《基本规范》的有关内容,并综合考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主评定和外部评审的结果后,再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三是要搞好《基本规范》实施的监督检查。各单位要结合本的行政执法计划,深入开展《基本规范》实施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根据《基本规范》的要求,完善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各单位也要以《基本规范》发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水平,使政府的安全监管与企业的安全管理形成良性互动。要通过学习宣传贯彻《基本规范》,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使各行业逐步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进一步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年五月七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华山
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发布实施答记者问
2010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标准编号为AQ/T9006—2010,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日前,记者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的发布实施,采访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
记者:为什么要制定《基本规范》?
孙华山:200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国发[2004]2号),要求在全国所有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近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也下发了相关指导文件,并陆续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有效地提升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必要制定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规定,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而且,对各行业已经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形式要求、基本内容、考评办法等方面也需要作出相对一致的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为调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共性特点,制定可操作性较强的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并以行业标准的形式予以发布,也非常必要。
记者:《基本规范》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如何定义的?
孙华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这一定义涵盖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衡量尺度,也是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方法和手段。而《标准化法》中的“标准化”,主要是通过制定、实施国家、行业等标准,来规范各种生产行为,以获得最佳生产秩序和社会效益的过程,二者有所不同。
记者:《基本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孙华山:《基本规范》共分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核心要求等五章。在核心要求这一章,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机构、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制度、人员教育培训、设备设施运行管理、作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方面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记者:《基本规范》有哪些特点?
孙华山:《基本规范》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采用了国际通用的策划(P.Plan)、实施(D.Do)、检查(C.Check)、改进(A.Act)动态循环的PDCA现代安全管理模式。通过企业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这一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能够更好地促进企业安全绩效的持续改进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是对各行业、各领域具有广泛适用性。《基本规范》总结归纳了煤矿、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已经颁布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中的共性内容,提出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共性基本要求,既适应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又避免了自成体系的局面。
三是体现了企业主体责任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思想。《基本规范》要求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自主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
记者:《基本规范》的发布实施有哪些重要意义?
孙华山:《基本规范》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规范》涉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方面面,提出的要求明确、具体,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能够更好地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有利于进一步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安全生产工作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基本规范》的各项规定,尤其是关于教育培训和职业健康的规定,可以更好地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是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原则要求,设定了各项法律制度。《基本规范》是对这些相关法律制度内容的具体化和系统化,并通过运行使之成为企业的生产行为规范,从而更好地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记者:下一步安监总局如何宣传贯彻《基本规范》?
孙华山:宣传贯彻《基本规范》下一步需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要向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下发宣传贯彻《基本规范》的通知,提出具体宣贯要求。
二是要抓紧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等配套规定,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三是要组织有关专家编写《基本规范》释义,对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以及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宣贯培训。
四是要充分发挥报纸、期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基本规范》,使企业了解其内容,并自觉贯彻落实。
五是要加强对贯彻落实《基本规范》的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篇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内容
随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的发布实施,各企业都在修订和完善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目的是:“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是“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什么是安全隐患: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企业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隐患排查的更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但是多数企业未能做到当事故、事件发生后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2 隐患排查问题分析与标准解读
下面结合本人近年来通过对建设、电力、机械、石油、化工、冶金、煤矿、矿山、军工、电子、烟草、航天、船舶等不同行业的审核、检查,就现场所了解到不同的事故、事件和存在的问题,谈谈对“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理解。
2.1 安全目标
案例:某煤矿,连续三年未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但尘肺病正处在突发期,观察对象130多人,待确诊的有10人,可是,2011年未能针对尘肺病制定相应的目标以及对各基层单位的考核指标。
查:煤尘作业岗位人员台账发现:目前待观察的对象均在危害岗位作业10-13年,待确诊的人员均在危害岗位作业13-15年,并不是近年突然发的病。在井下现场发现:作业人员把防尘口罩挂在脖子上,不按要求戴;也不能及时更换滤芯;防尘口罩的不规范使用也未纳入“三违”考核。
解读:标准“5.1目标: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尘肺病正处在突发期,可未能针对尘肺病制定相应的目标以及对各基层单位的年度考核指标。如:危害岗位体检率、换岗率、职业病新发率等。在管理制度上也缺少“井下作业不能超10年”的预防措施和考核指标(因为发病期为13-15年)。
2.2 安全投入
案例:某企业了解到安全生产投入经费可减免税,在年终就通知安全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统计本年度已经投入的安措项目和费用,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减免税,结果未批。
查: 是否有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制度中是否规定了按比例提取安全费用,是否建立有安全费用台账。结果也是未能提供出相关证据。
解读:标准“5.3安全生产投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安全生产投入不是事后算帐,首先要做到制度保障,按规定提取,结合隐患排查和分析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方案中就包括了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依据治理方案完成后的验收报告,以及专项经费的使用凭证,做为申请上报材料。否则,无法证明你的费用是安全生产报入。
2.3 规章制度
案例:某总厂隐患排查与治理规章制度中规定: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将基本规范中的排查方法原文用在了企业的规章制度中。
查:其他规章制度中也没有规定总厂、分厂、车间、工段、班组等各不同层次应分别做什么、什么时间做的具体要求。
解读:标准“5.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中“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标准规范告诉我们要做什么事(隐患排查)、如何做(排查方法),但并没有告诉我们谁负责做、什么时间做,所以需要我们“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各职能层次的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
2.4 入场教育
案例:某厂锅炉房,冬季因燃煤有冻块,为防止煤仓下煤不畅,招聘一名监时工,专门负责捅煤,上岗第一天吃中午饭时找不到人了,最终在煤料斗中找到了尸体。
查:入场教育记录,此人已经过岗前培训和考试,事故原因为违章作业。但经仔细核对字体发现:所有培训签字和考试答卷均为别人代笔。
解读:标准“5.5.1教育培训管理”中“应做好安全教育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安全教育不能流于形式,不能为了教育而教育;为了记录而记录,只重形式不重效果,就会造成坑人又坑己的后果。
2.5 相关方管理
案例:某厂引进一台新设备,由供应商负责到厂安装调试,供应商5人在进厂时也经过了厂部安全部门的入场教育,并签订了安全协议,当在动力车间进行设备安装时,因与动力车间的正常生产有交叉作业,而造成供应商重伤1人的安全事故。
查:入场教育记录和安全协议书,均为工厂共性的安全要求,并未能体现动力车间交叉作业的特定环境和针对性内容。问动力车间:“你们是否对进入车间的设备安装人员进行了交底”?回答是:“对外单位均由厂部负责,我们车间不对外,制度就是这么规定的”。事故以过半年,查规章制度也没有修订。
解读:标准“5.7.4相关方管理”中“企业应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标准:5.4.5修订”中“企业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安全责任为属地管理制,厂部安全部门虽然进行了入场教育,也签订了安全协议,均为厂内的总体要求,而作业人员是进入了动力车间,“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所以动力车间的也要承担安全监管责任。
通过本事故的发生,企业应及时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明确属地管理的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2.6 安全培训
案例:某机械厂一名车工,休产假满一年,上班的第一天,未经上岗培训,就上车床作业,不到半小时,发生了右手食指致残事故。
查:管理制度中仅对新上岗人员有三级教育的规定,而对转岗、离岗以及重新上岗人员没有培训、考试的要求。隐患排查清单中也缺少对制度缺陷及管理缺陷的排查,同时也缺少对生理危害的排查。
解读:标准“5.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中“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新上岗人员的三级教育不能代替转岗、离岗安全教育培训,该女工休产假一年后,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发生了变化,第一天上班已不能适应工作环境,满脑子还想着小孩,因此必须经过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适应工作环境、掌握操作规程后方可上岗。
2.7 作业行为与防护设施
案例:某火电建设施工现场,锅炉主体厂房土建施工进入装修阶段,为了保证工期的按时完成,设备安装的另一施工单位也进入施工现场,形成了交叉作业的工作环境,设备安装施工队在吊进设备时拆除了土建施工的水平防护网,随后未能及时恢复,造成土建施工高空坠落1人死亡的事故。
查:所提供的交叉作业安全协议,在一方的安全防护设施影响另一方施工时,需要暂时拆除,以及由谁拆除、拆除后的恢复验收等,没有明确要求。在隐患分析中,仅对装修施工过程中的隐患进行了排查,而对交叉作业的隐患在安全交底中就没有体现。
解读:标准:“5.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中“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标准“5.7.2作业行为管理”中“企业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标准“5.7.5变更”中“企业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即使明确拆除、拆除后的恢复责任,需要暂时拆除也应该是通过监理协调确认后进行;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特别是在交叉作业时,更要加强隐患的动态排查和分析,如果能及时发现水平网拆除后未能立即复原,就可以暂停高空作业的装修施工,避免事故的发生。
2.8 职业危害
案例:某工厂焊接车间现场:焊接车间通风不良,烟尘大,防尘口罩仅有电焊操作人员佩戴,而搬运料、扶铁等辅助人员没有配发防尘口罩,车间也没有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查:聘用人员岗前体检及用工合同:仅有普通常规性体检,没有针对烟尘、噪声等职业危害检查内容;用工合同中缺职业危害告知内容;对辅助人员也没有配发防护用品的规定;隐患排查范围只有电焊工种,而没有识别区域危害;也未能提供出有害作业人员台账。
解读:标准“5.10.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中“企业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职业危害的范围不能仅按工种划分,没有把同一区域的辅助工种纳入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管理,职业危害的潜在风险更大,就和吸烟一样,有时被动吸烟者比主动吸烟者的危害更大。配发个体防护用品不能只按工种,更要考虑危害的区域、范围和岗位。
2.9 职业健康
案例:某选矿厂招聘一名粗碎机操作工,有3人报名,其中李某是在其他厂干过此工作,是熟练工种被优先录用。进厂工作刚满一年,接受噪声有害作业人员体检时,发现李某左耳聋、右耳听力中度损伤,医院建议:离岗进行职业病鉴定。
查:入厂健康体检:仅有常规体检,没有进行岗前职业危害体检。用工合同中缺职业危害告知内容。
解读:标准“5.10.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李某曾经是破碎机操作工,很可能存在潜在的职业病史,但入岗前只做常规体检(常规体检不测听力),没有进行职业危害体检,合同已签,即使是入厂前就存在,也无法证实,一切责任只能由现有企业承担。所以说,不仅在劳动合同中要告知和写明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还要在入岗前进行潜在的职业病体检,特别是有毒、有害作业岗位人员,证明他们没有职业病史方能聘用。
2.10 隐患排查
案例:某输电工程项目部:1月28日在500KV线路一塔基施工现场发现:长7米、宽7米、深4米的基坑正在支模板,突然坍塌,造成1人左腿重伤事故。现场现状为:没有防坍塌的支护设施;堆土高度超过2.4米,堆土坡脚至基坑边缘的距离不足1米,基坑没有放坡系数。
查:施工组织设计:“堆土坡脚至基坑边缘的距离应为常温的距离(0.8米)加上弃土堆的高度”(0.8+2.4=3.2)。注:当天温度为:0-10度。查冬季施工方案:没有防坍塌的支护措施(理由是温度低,不需要放坡)。查:安全技术交底时间为上年12月20日(开工前气温在-10度以下)。查:隐患排查清单未能对监管不到位、方案不可行、未能及时交底等管理缺陷进行排查。
解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堆土坡脚至基坑边缘的距离不能满足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应在3米外),监管不到位;基坑没有按规范放坡,冬季施工方案缺少防坍塌的支护措施,方案不可行;12月20日气候为-10℃以下,当温度上升为+10℃后,未能结合环境及气候变化再进行安全交底等;均属项目部的管理缺陷。而隐患排查清单中只识别了造成危害的现象,未识别造成危害的根源--管理缺陷。
2.11 应急演练
案例:某钢厂煤气车间现场应急柜中配有防毒面具4具,当打开柜子检查是否经过检验时,因腐蚀严重,还未拿起就散架了,陪同人员说:没发生过意外,一年多就没有打开用过。
查:近三个月的应急演练,为每月一次,演练时间均为白天进行,没有进行过夜间演练,也没使用过应急柜中的防毒面具。应急物资清单中也缺少夜间应急照明设施的准备。
解读:标准“5.11.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中“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5.11.4应急演练”中“企业应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三班倒生产的重点作业区,如不能针对不同时间、不同环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就会造成为了演练而演练,走形式。应急物资的准备如不能在演练过程中得到检验,又如何验证它的适用性和有较性。
2.12 预测预警
案例:某建筑施工集团公司,分为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等三级管理,安全检查为集团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分公司每周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天检查一次。各级检查发现的隐患均有整改和跟踪验证。
查:三级检查整改后记录发现:同一问题重复发生情况很多,而整改的结果仅仅是就事论事,对不同层次的检查结果,未能分层次进行统计、分析。
解读:标准:“5.8.4预测预警”中“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
只有对过程中的隐患进行动态排查,找到哪些隐患是多次、重复发生的;通过分层统计、分析的结果——预警指数,制定控制目标和预防措施,使安全生产发展趋势达到受控状态。
3 结论
综上所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是结合中国国情,最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的标准,首先是要求企业结合自身特性及具体实际,在充分进行隐患排查(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的基础上,以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依据,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达到动态控制的同时,不断修订和完善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才能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要求,人、机、物、环才能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只有持续改进,才能使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
参考文献
[1]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2]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3]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5]李湖生,姜传胜,刘铁民.重大危机事件应急关键科学问题及其研究进展[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8,4(5):13-18LI Hu-sheng,JIANG Chuan-sheng,LIU Tie-min.Thekey scientific problems and research progress of major cri-sis emergencies response[J].Journal of Safety Scienceand Technology,20084,(5):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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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浅论武术基本功的内容规范训练
摘 要 运用文献资料,探讨了武术教学与训练中的基本功以及高难度动作的形成与发展应由浅入深,循序渐进,规范练习。
武术基本功是发展专项身体素质,进一步学习武术套路和提高技术水平的前提和基础。
关键词 武术基本功 训练
一、武术基本功的分类
基本功的训练包括柔韧性的手、肩、腿、腰训练;步法。桩功练习;跳跃翻腾训练等。这些基本功训练是根据武术运动的特点及风格来端正身体基本姿势,提高专项素质,掌握武术的基本训练。
(一)腿功
就是踢腿,在基本训练中就有14种腿法。无论是初学者还是老练家,都必须坚持练习。因为腿是全身的支柱,务必根基牢固,根基不稳,重心不稳,武术就没有练到家。也只有在腿部关节柔韧性高的条件下,才能敏捷而准确地运用各种腿法。
(二)跌打功
跌打,是跳跃、腾空、翻滚、扑跌等技巧动作的总称,在武术基本功训练中有5种腾空跳跃动作。练跌打功既可以提高身体灵巧的素质,还可以增强练习高难度动作的能力。
(三)桩功
站桩是以静站方式调养气息、增长劲力的方法。称其为桩,是因为习练者要像木桩一样静止不动,久练之后就可以脚底生根,像木桩一样扎实稳固。桩功可粗分为养生桩和技击桩两种。一个习武者,腰活腿灵,就是缺少桩功,脚底无根,那么演练套路,就会流于轻浮,交手实战,也会气浮身飘,容易被对手接力使力而打倒。
(四)腰功
腰功是集中反映身法的关键。肩、肘、腕、胯、膝各部动作全靠腰来支配、协调。腰功还是技击动作的基础,象指上打下,虚左实右、明进暗退、一闪即击等都离不开扎实的腰功。
二、武术基本功训练原则
(一)严格性
武术基本功的严,重在武术的规格,一招一式都要讲求方法清晰、动作准确。练习中对于身体基本姿势的要求,一般规律是头正、颈直、沉肩、挺胸、立腰、敛臀、上肢要舒展、挺拔;下肢要轮廓清晰,整个体形动作要匀称,具体到每一个动作,又都有严格的规定。如对下肢弓步的要求,前脚要内扣,全脚着地,屈膝半蹲,大腿接近水平,膝部约于脚尖里扣斜向前方,挺胸立腰。严格的技术规格,贯彻在训练中,必须一丝不苟、高标准;严格要求、勤学苦练。
(二)全面性
武术基本功包括了发展下肢力量的桩功,发展柔韧性腰腿功,发展速度、弹跳能力的跌打功,内容廣泛,非常注重练习的全面性。人体是有机体,运动中机体对内外环境的适应是以一个统一的整体来实现,相互制约。进行肌肉活动时,其他的器官也发生相应变化,并且只有在所有器官系统的活动都相应提高时,肌肉工作才能顺利完成。
(三)系统性
武术运动是由单个动作到组合动作,最后以套路演练的形式来反映运动员技术水平高低的。基本动作以手形手法、腿法,进而弹跳腰功的翻腾跳跃;连接贯穿形成不同风格流派的套路,这种技术上由简到繁,由易到难的环环衔接,主要是通过长期的系统性训练来实现提高的。
基本功训练的系统性,正是根据这一运动生理规律。严格贯穿全年或多年的训练,保证练习中有机体所产生的一系列适应性的良好变化获得长期积累。并且要求把这一训练落实到每一个训练阶段、训练周期、以及每次训练课。
三、武术基本功训练的作用
(一)是发展专项素质的有效方法
武术运动和其他运动一样,要有适合于自己的运动特点的专项素质,基本功就是发展专项素质的有效方法,经常练习基本功,可以发展腿、腰、肩的柔韧性、协调性和力量;提高速度、灵敏、平衡、弹跳和耐力等身体素质,为过渡到专项训练打好基础。
(二)能为套路练习提供必要的条件
要提高动作质量,除了掌握一定技巧外,专项素质和专项技能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比如做一个腾空内摆莲腿,要是柔韧性不好,提腿力量差就踢不起,摆不快,造成动作不能干脆利索地拂地而过;又如做抡臂动作,如果肩的柔韧性差,就会造成动作不协调,抡起来显得生硬、不快,体现不出“转机轮,快风车”的风格。因此,要做好这些动作就需要很好的提高腿、腰、肩的柔韧性和力量等专项素质。
基本功训练中许多动作,特别是组合动作练习都是在动与静、快与慢、张与驰、吞与吐、起与伏等相对矛盾的运动中表现出武术运动特有的动力与节奏。而这些矛盾恰恰都是套路技术练习中所必备的要素。基本功从专项素质来看,专项技能的手、眼、身、步协调配合等方面都为武术技术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三)能够延长运动寿命
由于经常从事于基本功练习,加强了身体保肌肉韧带的伸展性及弹性,提高了各关节的灵活性和活动范围。因此,完成动作协调、舒展大方,并且保持较长的运动年龄,不少老武术运动员,虽然年迈古稀,但仍然登场打拳练指,舞剑耍刀,练起套路来照样能“身移随和,得心应手”这就说明长期从事基本功训练,能延长运动寿命。
(四)能防止运动中的创伤
经过系统性的基本功训练,加强了各关节、肌腱的柔韧性和灵活性,提高了神经对肌肉的支配力量,能有效地预防运动中的一些伤受事故发生。
四、武术基本功训练应注意的问题
(一)由浅入深,循序渐进
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就是不能急于求成,好高骛远。一下子就像掌握很多较复杂的动作及高难动作,而要从简单的动作做起,由易到难,由浅到深。并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恰如其分的安排训练量,比如踢腿时就由低到高,速度由慢到快,用力度由小到大逐步提高。
(二)坚持锻炼,持之以恒
通过长期训练,由量变的积累过度到质变,武术中有句俗话说到“冬练数九,夏练三伏”这就是说明练习要坚持锻炼,基本功才能在不间断的训练中获得提高。相反,再好的训练方法及条件,如果不能持之以恒,专项技能也会随着练习中断而消退,那就不可能收到预期的成效。
五、结果与建议
(一)实践证明经常进行基本功的练习,能增强各个关节、韧带的柔软性和灵活性。提高肌肉的控制能力和必要的弹性。能提高动作质量,防止、减少训练中的运动创伤。
篇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内容
风险评估资料 第一项 目标管理
1、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展开图(厂部、科室、车间);
2、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编制依据(形成文件);
3、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及评估办法 ;
4、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月度实施考核记录 ;
5、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评估报告。第二项 机构与职责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2、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健康职能部门(厂部行文)
3、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审核表
4、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活动记录、专题会议记要、例会记录簿
5、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
6、安全目标责任状合同文本及责任制月度考核记录
7、上安全责任考核结算汇总表
8、企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三项 安 全 投 入
1、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与费用使用计划明细表
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明细台账
3、企业劳动保护措施经费(安措费)使用明细表
4、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应缴纳保险费清单
5、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投入)计划检查、评估办法(文件)
6、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评估表
第四项 法律法规与制度
1、法律、法规(文本)汇编(明确归口部门清单并定期识别);
2、企业规章制度汇编及评估报告
3、企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汇编及评估报告
4、企业安全生产台帐、原始记录(纪要)、作业指令单、报表传递程序及管理规定
第五项 教育培训
1、企业全员安全教育总清册
2、企业安全教育规划、计划、教育大纲。
3、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档案
4、一线工人的上岗教育培训档案
5、班组长教育档案
6、新职工进厂“三级教育卡”
7、岗位操作人员转岗和离岗一年重新上岗培训清册
8、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记录档案 企业各类培训档案的规范目录(1)培训班课程表(2)通知(3)学员考勤表(4)培训计划表(5)教案审批表(6)教案
(7)培训考核情况汇总表(8)教学质量反馈表(9)培训效果评估)
第六项 生产设备设施
1、设备设施平面布置图
2、水、电、汽(管网)等平面布置图
3、危险物品库房定置管理图
4、储罐区安全定置管理图
5、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备案文本
6、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设计相关文件和审查记录
7、安全健康防护设施试运行记录
8、项目验收记录
9、指定设备大中小修理计划
10、设备大修维修方案
11、企业防雷设施检测记录
12、企业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程序文件
(1)企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程序文件(2)变配电系统安全管理程序文件(3)固定式低压电气线路安全管理程序文件(4)动力照明箱(柜、板)安全管理程序文件(5)临时用电线路安全管理程序文件(6)电焊机安全管理程序文件(7)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程序文件(8)管线安全管理程序文件
13、强检设备:压力容器、压力表等的检测报告
14、专(通)用重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15、设备(设施)终端数据采集记录
16、设备(工艺)关键和特殊过程确认记录
17、特种设备采购文件资料
18、特种设备台帐和定期检验报告
19、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上岗资格审查表 20、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⑴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⑵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⑶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⑷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⑸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1、生产现场设备交接班记录
第七项 现场作业
1、现场“三违”考核记录
2、现场安全作业指导书及程序文件
3、现场工艺纪律考核记录
4、班长、安全员、生产工人安全职责文本
5、班组所有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文本
6、班组关键工种的“安全技术作业指导书”
7、班组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
8、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每周一次的检查与整改记录)
9、班组安全教育台帐(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教育、复工教育)
10、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评估 第八项 隐患排查和整治
1、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记录簿
2、企业事故隐患危险因素分类评级表
3、隐患整改单、复查单
4、隐患整改管理评价(风险评价过程记录)
5、企业安全隐患登记档案
6、新建、在建、扩建项目隐患排查评估记录
7、事故隐患工作方案(附表)
8、隐患排查整改总结
9、行业安全检查表
10、企业安全预报指标(预警指数)体系
11、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治月度分析报告 第九项 重大危险源
1、企业危险源管理制度
2、企业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方法
3、危险源的危害辨识记录表和风险评价过程记录
4、危险源警示标志
5、危险源分布图
6、危险源风险评价(作业危害分析)记录表和实时监控记录
7、危险源风险评价(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表和设备定期检查维修记录
8、危险源风险等级与评价结果汇总表和重大风险记录表(附风险控制措施)
9、重大危险源(储存场所)辨识记录 和重大危险源(生产场所)辨识记录
10、重大危险源(基础资料)档案
(1)生产经营(重大危险源备案)单位基本情况表(2)贮罐(重大危险源备案)基本特征表(3)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备案)基本特征表
(4)重大危险源周边环境基本情况表
(5)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记录
11、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和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第十项 职业健康
1、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汇编(重点20项)
2、国家、行业标准(含相关标准文本)
3、企业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4、员工健康调查表
5、粉尘、噪音等危害定期检测报告
6、职业危害识别和评估方法
7、劳保用品发放 记录、台账、总表
8、重点车间(部门)应急救援方案
9、紧急用品、防护用品的配备清单
10、从业人员劳动合同(齐全)
11、职业健康培训记录(内容:上岗、危险、操作等)
12、电气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台账
13、职业健康教育档案(规范样本)
14、安全健康档案:(1)工伤事故档案
(2)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档案
(3)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4)隐患及整改档案
(5)安措项目档案
(6)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档案
(7)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健康档案
(8)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档案
(9)职业病档案
(10)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技术评价档案(11)有害作业人员健康卡片档案
(12)职业危害动态观察及职业健康统计报表档案
第十一项 应急救援
1、企业应急救援的目标和管理体系(形成文件)
2、应急救援预案训练计划、记录
3、企业应急救训练与演习记录(图片或录像)
4、应急救援预案实施评价报告
5、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文本)
6、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文本)
7、综合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评审记录
8、企业应急救援演练效果评价报告
第十二项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1、企业事故、事件月度统计、分析明细表
2、企业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书
3、事故档案(事故现场图、调查记录、分析会记录、报告书、处理决定、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的内容)
第十三项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制度
2、企业试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和计划措施表
3、企业试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评定报告
篇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内容
4月1日起实施
近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33000-2016》出台,里面的内容较之旧版有了较大改动。
比如:旧版的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部分,在新版中修订为事故管理部分,其中的条目也发生了变化,具体见下表。旧版(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新版(事故管理)
1、事故报告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1、报告
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并教育、指导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企业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2、事故调查和处理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2、调查和处理
企业应建立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和国际通行做法,将造成人员伤亡(轻伤、重伤、死亡等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纳入事故调查和处理范畴。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波及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应吸取的教训、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企业应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企业应根据事故等级,积极配合有关人民政府开展事故调查。
3、管理
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纳入本企业事故管理。
企业应按照 GB 6441、GB/T 15499 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行业确定的事故统计指标开展事故统计分析。
由此可见,新版规范在修订上更加强调了程序、制度的标准化规范。在一些细节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更加科学严谨。同时着重强调了事故教训的分析整理和吸取,值得大家认真学习。前言
本标准按照GT/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樊晶光、侯茜、贾世国、叶坚新、张雪中、邬开发、刘宝静、杨松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的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8个体系的核心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行业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评定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科研、管理和规划等。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68(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一部分:标志 GB/T 15499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AQ 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T 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 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规范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Chin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企业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3.2 安全生产绩效 work safety 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3.3 企业主要负责人key person(s)in charge of the enterprise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以及对生产经营活动有决策权的实际控制人。3.4 相关方 related party 工作场所内外与企业安全生产绩效有关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单位,如承包商、供应商等。3.5 承包商 contractor 在企业的工作场所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单位。3.6 供应商 supplier 为企业提供材料、设备或设施及服务的外部个人或单位。3.7 变更管理 management of change 对机构、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3.8 风险 risk;hazard 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严重性的组合。3.9 安全风险评估 risk assessment;hazard assessment 运用定性或定量的统计分析方法对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确定其严重程度,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可靠性加以考虑,以及对其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3.10 安全风险管理 risk management;hazard management 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安全风险控制的优先顺序和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3.11 工作场所 workplace 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并由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所有工作点。3.12 作业环境 working environment 从业人员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以及相关联的场所,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和工作能力,以及对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产生影响的所有自然和人为因素。4 一般要求 4.1 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全员参与,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4.2 建立和保持
企业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动态循环模式,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4.3 自评和评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采用企业自评和评审单位评审的方式进行评估。5 核心要求 5.1 目标职责 5.1.1 目标
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并纳入企业总体生产经营目标。5.1.2 机构和职责 5.1.2.1 机构设置
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
5.1.2.2 主要负责人及管理层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并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5.1.3 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职责的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
企业应为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5.1.4 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5.1.5 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及行为准则,并教育、引导全体从业人员贯彻执行。
5.1.6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的建设。5.2 制度化管理 5.2.1 法规标准识别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及时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5.2.2 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征求工会及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规范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及时获取制度文本。5.2.3 操作规程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以及岗位作业安全风险与职业病防护要求,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并严格执行。
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5.2.4 文档管理 5.2.4.1记录管理
企业应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发布、使用、修订、作废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5.2.4.2 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宜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5.2.4.3 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估结果、安全检查情况、自评结果、评审情况、事故情况等,及时修订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5.3 教育培训 5.3.1 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培训大纲、内容、时间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内容。5.3.2 人员教育培训
5.3.2.1 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与能力。
5.3.2.2 从业人员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应上岗作业。5.3.2.3 外来人员
企业应对进入企业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从业人员和接收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实习生,进行入厂(矿)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5.4 现场管理 5.4.1 设备设施管理 5.4.1.1 设备设施建设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5.4.1.2 设备设施验收
企业应执行设备设施采购、到货验收制度,购置、使用设计符合要求、质量合格的设备设施。5.4.1.3 设备设施运行
企业应对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账。5.4.1.4 设备设施检维修
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制定综合检维修计划,加强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落实“五定”原则。5.4.1.5 检测检验 特种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检验。5.4.1.6 设备设施拆除、报废
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的报废应办理审批手续,在报废设备设施拆除前应制定方案,并在现场设置明显的报废设备设施标志。5.4.2 作业安全
5.4.2.1 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
企业应事先分析和控制生产过程及工艺、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安全风险。生产现场应实行定置管理,保持作业环境整洁。5.4.2.2 作业行为
企业应依法合理进行生产作业组织和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设备设施、工艺技术以及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等进行安全风险辨识,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作业行为安全风险。5.4.2.3 岗位达标
企业应建立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开展岗位达标活动,明确岗位达标的内容和要求。5.4.2.4 相关方
企业应建立承包商、供应商等安全管理制度。5.4.3 职业健康 5.4.3.1 基本要求
企业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5.4.3.2 职业病危害告知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5.4.3.3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及时更新信息。5.4.3.4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企业应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并保存监测记录。
定期检测结果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企业应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出的整改建议,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立即进行整改。5.4.4 警示标志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特点,在有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因素和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明显的、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5.5 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5.5.1 安全风险管理 5.5.1.1 安全风险辨识
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制度,组织全员对本单位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
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应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5.5.1.2 安全风险评估
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明确安全风险评估的目的、范围、频次、准则和工作程序等。5.5.1.3 安全风险控制
企业应选择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对安全风险进行控制。5.5.1.4 变更管理
企业应制定变更管理制度。变更前应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告知和培训相关从业人员。5.5.2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管理 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全面辨识重大危险源,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含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应将监控中心(室)视频监控数据、安全监控系统状态数据和监测数据与有关安全监管部门监管系统联网。5.5.3 隐患排查治理 5.5.3.1 隐患排查
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制。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实行隐患闭环管理。5.5.3.2 隐患治理
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5.5.3.3 验收与评估
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5.5.3.4 信息记录、通报和报送
企业应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至少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企业应定期或实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5.5.4 预测预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等情况,运用定量或定性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体系。5.6 应急管理 5.6.1 应急准备 5.6.1.1 应急救援组织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5.6.1.2 应急预案
企业应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制定符合GB/T 29639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针对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场所(设施)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编制重点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5.6.1.3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企业应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特点,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建立管理台账,安排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5.6.1.4 应急演练
企业应按照AQ/T 9007的规定定期组织公司(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做到一线从业人员参与应急演练全覆盖,并按照AQ/T 9009的规定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和演练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准备工作。5.6.1.5 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设
矿山、金属冶炼等企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并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5.6.2 应急处置
发生事故后,企业应根据预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并开展先期处置。5.6.3 应急评估
企业应对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矿山、金属冶炼等企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准备评估。
完成险情或事故应急处置后,企业应主动配合有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评估。5.7 事故管理 5.7.1 报告
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并教育、指导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5.7.2 调查和处理
企业应建立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和国际通行做法,将造成人员伤亡(轻伤、重伤、死亡等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纳入事故调查和处理范畴。5.7.3 管理
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纳入本企业事故管理。5.8 持续改进 5.8.1 绩效评定
企业每年至少应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自评,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5.8.2 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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