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基础知识大纲

关键词: 大纲 公安 基础知识 考试

公安基础知识大纲(通用6篇)

篇1:公安基础知识大纲

2011河南省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大纲解读

与往年考试一样,公安基础知识主要测查应试者掌握从事公安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运用专业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基本上沿用2007年河南招警考试大纲。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题型包括判断正误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等。不同的是考试时间由90分钟延长为120分钟,总分不变,仍为100分。不过随着时间的延长,相应的,题量和题目的难度也可能会增加。对此,考生千万不可掉以轻心,不能单纯靠死记硬背,要深刻了解各个知识点的内涵,熟练运用相关理论解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实际工作。

在此,京佳教育集团综合教研室招警考试研究方面的资深专家对《公安基础知识》做了第一时刻的分析和指导,以希助各位考生一臂之力。

一、高频考点

我们对《公安基础知识》的知识体系要有一个完整的了解。在对往年试卷分析的基础上,我们总结出如下公安基础知识历年的高频考点。

第一章:警察产生的条件;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的区别;公安机关的武装性质;公安机关专项职能的内容;公安机关专项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公安机关的法定

职责;治安警察的职责;外事警察的职责;边防警察的职责;消防警察的职责;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权的分类;侦查权;刑事强制权;管制权;戒严执行权。

第三章:公安工作的含义;公安指挥工作的内容;公安专业工作的内容;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内容;公安工作整体上表现出的特点。

第四章: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必要性;决策领导;党的领导和政府领导的关系;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途径;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

第五章:公安工作基本方针;治安工作社会化;几项基本的公安政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政策的基本要求;严禁逼供信政策的基本要求和意义;“教育多数,处罚少数”的基本要求。

第六章: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尸体检验;搜查;扣押物证、书证;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概念、适用对象、条件和程序;不适用行政拘留的四类人;治安管理处罚的特点、原则、种类;治安管理处罚中不同年龄人、精神病人、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醉酒人、一人实施数行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行为、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责任;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的法律依据、程序、对象、期限等。

第七章:公安执法监督的分类;监督机构的职责;监督机构的权限;提起公安行政复议的事由;公安赔偿的构成要件;公安赔偿的方式和标准;国家权力机关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监督的途径;行政监察制度(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

第八章: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涵义;人民警察意识的内容;人民警察纪律的内容;“五条禁令”的具体内容;人民警察辞退和不得辞退的条件;行政处分的种类;警纪处分;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方针;《内务条令》的基本内容。

三、复习重点及难点

公安基础知识总共是八章内容。分析近年来的公安基础知识真题试卷,第六章“公安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第七章“公安执法监督”、第八章“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在试卷中所占总分值比例高达65%。这是《公安基础知识》考试中的“三大巨头”。其中,第六章的内容多属理解性知识点,靠单纯的死记硬背是无法熟练掌握的。所以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要结合实际,灵活运用。

需要补充一点的是,除了上述知识点外,在复习的时候,大家还应该结合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业务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如《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以及《刑法》的一些重要法条。尤其是修正后或者新颁布的,例如《禁毒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众所周知,一些选择题的出题往往是根据案例来考查知识点的,相关的法律条款一定要充分掌握才行。对那些有变动的法律条款要倍加注意。

比如说,2008年6月1日施行的《禁毒法》第三十三条新增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又比如2010年修订的《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原法规定的确认程序由此取消。(原条文: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这些都很可能成为2011年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的考查要点。

四、经典真题回放

【真题1】:(判断题)凡有违反“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政策者,必须从党纪上或政纪上追究其责任。()

——‘2006年河南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试专业科目’

答案:B

【京佳解析】:重证据和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是刑事诉讼活动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指导是公安工作的重要刑事政策。这项政策体现在《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和第46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违反这项政策,必须从纪律上或法律上追究其责任,而非“党纪”、“政纪”。故这个说法不正确。

知识点链接:第五章第二节“公安工作的基本政策”

【真题2】:(单项选择题)侦查机关为了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的活动,称为()。

A。勘验 B。鉴定 C。检查 D。侦查实验

——‘2006年河南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试专业科目’

答案:B

【京佳解析】:鉴定,是指侦查机关为了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并作出鉴定结论的诉讼活动。

鉴定的范围,包括刑事技术鉴定、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扣押物品价格鉴定、文物鉴定、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鉴定、违禁品与危险品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刑事技术鉴定的范围,必须是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痕迹、人身、尸体。

知识点链接:第六章第一节“公安刑事司法”

【真题3】:(多项选择题)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并不听制止,可能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中可以采取禁闭措施的是()。

A。威胁、恐吓、蓄意报复他人

B。涉嫌泄露公安工作秘密或者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

C。酗酒滋事,扰乱工作秩序和公共秩序

D。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2006年河南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试专业科目’

答案:ABC

【京佳解析】: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并不听制止,可能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以对其采取禁闭的措施:(1)违抗命令,不服从指挥,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2)涉嫌泄露公安工作秘密或者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3)威胁、恐吓、蓄意报复他人的。(4)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的。(5)酗酒滋事,扰乱工作秩序和公共秩序的。(6)其他有必要采取禁闭措施的。D项属于可以停止执行职务的情况。

知识点链接:第八章第四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人事管理”

【真题4】:(判断题)张某6个月前曾参与赌博,但一直没被公安机关发现,以后也没再参与。他不会再因此而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2007年河南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试专业科目’

答案:A

【京佳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知识点链接:第六章第一节“公安行政执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五、复习技巧

想要在《公安基础知识》上获得高分的考生,必须从复习阶段开始,打下良好基础。只有扎扎实实复习,才能在考试中脱颖而出。

首先,考生应该重视“三大法宝”:河南省招警考试历年《公安基础知识》真题、公安部政治部编写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权威的公安基础知识辅导教材一本(目前比较权威的是公安政治部编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公安基础知识》教材)。

其次,了解和熟悉公安基础知识考试试卷的题型、结构和测试重点。公安基础知识主要有三种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每种题型都要练习,不能按自己的偏好选择。全面研读教材,做到“全面撒网,重点培养”。

再次,针对真题,划出大纲和教材的重点,仔细看书,学习知识点。看、背、记并用,不要太相信自己的脑子。中国古话说的好——“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现在公安基础知识越来越注意细节的考查,细节的准备,全在平时的点滴积累。

最后,揣摩答题技巧,有针对性地练习,测试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和纠错复习。针对自己复习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尤其是那些在复习过程中经常做错的题,及时总结、整理,确保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篇2:公安基础知识大纲

第一章 警察的基本原理

懂得什么是警察和警察学;正确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认识警察的起源、历史发展;掌握警察的本质和基本职能;了解公安学的概念、研究对象、性质。

重点:警察的概念;科学的警察起源观;警察的历史特点。

第一节 警察与警察学

一、警察的概念

(一)警察的词义

(二)警察的概念

警察,即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运用武装的、行政的、刑事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警察学

第二节 警察的起源与发展

一、警察的起源 两种对立的警察起源观

(一)警察自然起源观:警察与人类共生,并将永远伴随人类。

(二)马克思主义的警察起源观:原始社会没有国家,也没有警察;人类社会进入奴隶社会之际,警察与国家同时产生。

二、警察产生的历史条件

(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

(二)阶级矛盾与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

(三)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

(四)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三、警察制度的历史发展

(一)古代警察时期

1.中西方古代警察职能的产生与发展 2.古代警察的历史特点:

(1)无警察之名而行警察之实。(2)法外行权。(3)私刑普遍存在。

(二)近代警察时期 1.近代警察的产生与发展

2.近代警察的历史特点:(1)行政职能独立化;(2)组织机构系统化;(3)行使职权法治化;(4)外观标识统一化。

(三)世界警察发展的新趋势 第三节 公安学

一、我国公安学的建立和发展

二、公安学的概念

我国的公安学是关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的公安工作规律与对策的知识体系。它是我国长期公安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是所有公安学科的总称。

三、公安学的研究对象

公安学的研究对象是:我国公安机关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规律、对策及其历史与现状。

四、公安学的性质

公安学是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交叉的综合性科学,但从总体上说,公安学属于社会科学范畴。

思考题:

1.警察概念的多角度研究有哪些? 2.如何理解作为警察行为的“警察”概念? 3.马克思主义的警察起源观是什么? 4.试述警察产生与发展的历史条件。5.比较古代警察与近代警察的异同。

6.什么是公安学?它的性质和研究对象是什么? 第二章 公安工作的历史发展及公安改革现状

了解人民公安工作从创建到发展的光辉历程增强从事公安工作的事业心和自豪感;掌握公安工作中重要原则、方针、政策的形成及其历史背景、现实意义。

重点:各个时期公安保卫工作的重大事件及公安工作重要原则、方针、政策的形成。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的人民公安工作

一、人民公安机关的萌芽

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公安保卫工作(创建)

(一)中央特科——党的第一个保卫机关 特科在周恩来同志领导下的光辉业绩及宝贵经验: 1.在白色恐怖下保卫了党中央,乃至全国的革命事业;

2.开创了中国共产党的情报、保卫工作,为以后的情报、保卫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3.镇压了一批背叛革命的叛徒,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二)国家政治保卫局——第一个人民公安机关 国家政治保卫局的业绩及其历史教训 :

1.垂直领导、独立系统; 2.特权地位;3.错误地采取了逼供信的做法; 4.肃反扩大化。

三、抗日战争时期的公安保卫工作(逐步走向成熟)

(一)中共中央社会部

(二)延安市警察队

(三)“九条方针”的背景及历史意义

抗日战争时期是党领导的公安保卫工作走向成熟的重要阶段——摆脱了苏联错误肃反路线的影响,真正从中国革命的实际出发领导公安保卫工作。

四、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公安工作(大发展)

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公安工作重点也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做好了接管大城市、建立、城市公安工作的准备工作;积累了管理大城市的经验。并为建立全国统一的人民公安机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公安工作的发展

一、新中国人民公安机关的创建和发展时期(1949年—1966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建立

(二)镇压反革命运动

(三)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公安工作

这一时期公安机关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开始了镇反、肃反、打击刑事犯罪,清除旧社会遗留的丑恶现象等一系列斗争,基本上清除了旧社会遗留的丑恶现象,肃清了残余反革命势力,粉碎了美蒋特务间谍的颠覆破坏阴谋,巩固了新中国政权。全国政局稳定,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刑事案件的年发案率降至人口的万分之三左右。

二、“文化大革命”十年破坏时期(1966年—1976年)

对公安工作的“两个否定”和“一个砸烂”,使公安事业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广大公安民警虽然自身遭受污蔑和迫害,但仍能坚守职业信念,尽自己最大的可能为人民服务。第三节 新时期的公安工作

一、工作重心的转移:由原来以阶级斗争为纲,主要为政治斗争服务,转到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轨道上来。

二、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一)1983年“严打”

(二)1996年“严打”

(三)2001年“严打”

(四)2010年“严打”

三、加强和改革公安工作

(一)公安队伍建设逐步走上正规化道路

(二)公安机关机构设置、警力配置、经费保障不断完善

(三)公安行政管理理念、方式、机制不断创新

(四)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提高

(五)公安法制建设不断加强

四、人民公安史经验小结

1.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听从党的指挥;

2.必须始终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置于公安工作的首位; 3.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走群众路线; 4.必须始终坚持科教强警、素质强警; 5.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 6.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思考题:

1.中央特科在公安保卫史上的地位与意义。2.国家政治保卫局留给我们的历史教训。

3.为什么说抗日战争时期是党领导公安保卫工作走向成熟的重要阶段? 4.试述公安史上两次大的工作重心的转移。5.对严打斗争的认识与客观评价。

6.回顾人民公安工作的发展历程,可以总结出哪些经验与教训。第三章 公安机关的性质、宗旨、职能与任务

明确公安机关的性质、宗旨、职能与任务,更好地分析理解公安工作中的各种现象和有关原则、规定,为将来公安工作中更好地维护公安机关的纯洁性、提高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做好各项公安工作打下一个坚实的思想基础。

重点: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的职能。第一节 公安机关的性质

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具有武装特点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

一、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阶级属性)

(一)含义:

1.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 2.公安机关与我国国体一致; 3.公安机关必须忠实地执行国家的意志。

(二)要求:

忠实地执行国家的意志;坚持站在工人阶级及广大群众的立场上,反对“警察非政治化”;坚持廉政勤政,防止队伍蜕化变质。

二、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特点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组织属性)

(一)含义:

1.公安机关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 2.公安机关具有武装特点; 3.公安机关参加刑事司法活动。

(二)要求:

防止在工作中引入商品交易的关系;防止把公安机关等同于一般行政机关;防止滥设公安机构、滥用警察标识;防止越权行事。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宗旨

公安机关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公安机关必须维护人民的利益,做人民的公仆和卫士

二、公安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

三、公安机关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第三节 公安机关的职能 公安机关最基本的职能

(一)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

1.公安机关专政职能的概念:即公安机关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广大人民,依照国家宪法和法律,对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危害人民利益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实行镇压、制裁、控制和改造,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人民的权益。

2.公安机关的专政对象: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危害人民利益的敌对势力。3.专政手段:主要是镇压、制裁、控制、改造等。4.强化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一个长期的任务。

(二)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

1.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是指公安机关服从人民的意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 5 公仆和卫士,依靠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调动人民的治安积极性,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

2.现阶段人民的范围即: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内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以及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3.民主职能的具体内容。

4.不断强化、扩大公安机关民主职能,适应时代的需要。

(三)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

1.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有原则区别 2.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联系

专政和民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互为前提,互相保证,互相促进。专政职能是实现民主职能的基本保障,民主职能是发挥专政职能的基本条件。要辨证地、全面地处理好两者的关系。

第四节 公安机关的任务

一、维护国家安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

四、保护公共财产

五、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思考题:

1.试述公安机关的性质。2.公安机关宗旨的要求是什么?

3.作为一名预备警官,将来在工作中如何实践公安机关的宗旨。4.公安机关民主职能的内容是什么? 5.公安机关专政职能的涵义是什么?

6.为什么说加强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长期任务? 7.当前形势下如何发展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 8.如何认识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 第四章 公安机关的职责与权力

掌握公安机关法定职责的内容与意义;掌握公安机关基本权力的内容及权力实施的基本要求,提高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自觉性。

重点:科学履行公安机关的职责;树立正确的人民警察权力观。第一节 公安机关的职责

一、公安机关职责的概念

公安机关职责是指国家依法确定的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和责任义务。

二、明确公安机关职责的意义

(一)有利于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防止失职行为的发生。

(二)有利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管辖范围内依法行使权力,防止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行使权力而不去行使权力或者有越权行为的发生。

(三)有利于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明确自己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避免不正确履行职责引起的行政诉讼。

三、公安机关职责的内容

(一)《人民警察法》第6条的十四项规定(业务职责)

(二)《人民警察法》第21条的规定(义务职责)

(三)《人民警察法》第19条的规定(紧急处置责任)

四、人民警察职责观养成训练(实训)

围绕公安机关职责的系列问题,课前分组展开自学与讨论、搜集典型案例,在课堂教学时间进行展示并互相诘难,帮助学生加深对相关问题的认识,确立正确的职责观。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权力

一、警察权

二、公安机关权力的概念

区分权力与权利,权力与特权的不同之处

三、公安机关权力的特点:法律性、特许性、实力性、强制性、有限性、单方性

四、公安机关权力的构成

(一)治安行政管理方面的权力 1.治安行政处置权 2.治安行政处罚权 3.监督检查权 4.治安行政强制权

(二)刑事诉讼方面的权力

1.侦查权 2.预审权 3.刑事强制权 4.刑罚执行权

(三)武装方面的权力

(四)紧急状态处置方面的权力 1.紧急优先权和紧急使用权 2.紧急排险权 3.封闭权 4.管制权 5.紧急状态处置权

五、公安机关权力实施的基本要求:

(一)合法:这是对公安机关行使权力在法律上的要求;

(二)准确:这是对公安机关行使权力在认定法律事实和掌握权力适度的要求;

(三)及时:这是对公安机关行使权力在时间上的要求;

(四)克服特权思想,树立正确的警察权力观。思考题:

1.明确公安机关职责的意义是什么?

2. 《人民警察法》关于公安机关职责有哪些规定?

3.如何正确把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服务性、公益性职责与非警务活动的界限? 4.公安机关权力的特点是什么? 5.公安机关权力构成有哪些?

6.公安机关权力实施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7.人民警察应如何正确认识和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 第五章 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4课时)

了解当前我国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和分工,明确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公安机关的根本原则,树立服从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观念,正确处理对公安机关的多重领导关系。

重点: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处理好对公安机关的多重领导关系。第一节 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

一、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原则

二、公安机关组织机构的设置

(一)中央公安机关:公安部

(二)地方公安机关 1.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公安厅(局)2.地级公安机关:公安局(处/分局)3.县级公安机关:公安局

(三)专门公安机关

1.铁路公安机关 2.交通公安机关 3.民航公安机关 4.森林公安机关 5.海关公安机关 6.海洋公安机关

(四)武装警察部队

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

二、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

(一)由来 涵义: 1.政治上的独享性; 2.无条件性、全面性、绝对性

二、公安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必要性

(一)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专政工具;

(二)公安机关拥有法律赋予的权力和强大实力;

(三)公安机关要处理社会矛盾中最具有对抗性、隐蔽性和腐蚀性的问题;

(四)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五)党的领导是公安决策正确性的根本保证;

(六)历史经验教训证明了这一点。

三、通过对以下问题的讨论,加深对公安机关领导体制的理解

(一)公安机关的行政领导体制是什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还要不要坚持这一领导体制?为什么?

公安机关的行政领导体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我国的行政领导体制,是在总结我国的实践经验,特别是在吸取“垂直领导”教训的基础上确定下来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仍要坚持16字方针,把集权和分权的优势很好地结合起来。

(二)加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与加强党委领导是否一致?为什么?

加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与加强党委领导是一致的,都是代表人民的意志,为了公安机关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地方党委的指令如果有“错误”,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去做?

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指令如果有错误,公安机关要保持与党中央一致,与宪法、法律和统一政令一致。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指令如果有错误,公安机关应当先向地方党委、政府提出,如后者坚持错误,则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请求上级指示。

(四)人民警察应当如何应对上级的“错误”指令?

《人民警察法》第32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但同时《人民警察法》第5条也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

(五)当基层乡、镇党政领导指派公安派出所的干警去做职责范围之外的事时该怎么办?

处理好派出所与基层乡、镇党政领导的关系。当基层党委、政府领导指派公安派出所干警去做职责范围之外的事时,应婉言拒绝,或请示上级,平时要做好沟通、宣传工作。

四、处理好对公安机关的多重领导关系应遵循的原则:

(一)党政分开原则;

(二)彼此保证原则;

(三)互相结合原则;

(四)全面强化原则。

思考题:

1.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原则有哪些?

2.你对当前我国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设置有什么改革建议? 3.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涵义是什么? 4.试析公安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必要性。

5.在当前形势下,应如何更好地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这一行政领导体制?

6.为什么我国公安机关不实行“垂直领导”?

7.正确处理好对公安机关的多重领导关系需要坚持哪些原则?

第六章 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6课时,其中4课时实训)

明确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内容,掌握坚持群众路线和贯彻公安工作基本方针的途径; 学重点:公安工作群众路线;新时期如何坚持和创新群众路线。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一、群众、人民、人民群众的概念

二、公安工作群众路线

三、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必要性

四、关于当前警民关系现状及影响因素的思考与讨论

(一)警民关系现状

(二)影响警民关系的主要因素

(三)如何构筑良好的警民关系

第二节 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实践与创新(实训)

一、优秀基层民警群众工作方法

二、公安群众工作创新思维训练

通过与富有群众工作经验的优秀基层民警的现场交流,启发思维,提升群众工作创新能力。例如:在警务活动中如何把握维护执法权威与亲民爱民形象的尺度;年轻民警如何打开公安群众工作的局面,等等。

思考题:

1.公安工作为什么必须坚持群众路线?

2.公安机关在新的历史时期应如何坚持和发展群众路线? 3.影响警民关系的因素有哪些? 4.你心目中的良好警民关系是怎样的?

篇3:知识管理运用于公安档案之设想

公安档案作为社会管理的产物, 与每个公民都有着密切联系, 如户籍档案、“110”报警登记档案、交通事故处理档案, 等等, 社会的信息需求很大, 然而公安档案的管理一直延续着传统的管理模式, 与飞速发展的时代步伐不相适应, 急需在新的观念引领下, 探索并建立新的管理方式。笔者认为知识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管理理念, 可以运用于公安档案, 将公安档案在社会管理中的独特作用和特殊价值充分发挥出来, 提升公安档案的整体管理水平及服务功能。

一、什么是知识管理

知识管理指在组织中建构一个量化与质化的知识系统, 让组织中的资讯与知识, 通过获得、创造、分享、整合、记录、存取、更新、创造等过程, 不断地回馈到知识系统内, 形成永不间断的累积, 个人与组织的知识成为组织智慧的循环, 成为管理与应用的智慧资本, 有助于组织做出正确的决策。知识管理不是目标, 知识管理是手段、工具、营养品和助跑器。

作为专业名词, 知识管理好像离我们很遥远, 知道的人并不多, 其实它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从开始读书识字之日起, 我们已经在不断享用前人知识管理的成果, 并着手实施自己的知识管理。工作场合常常会碰到这样的人, 他们做事很有条理, 非常规范, 办事效率很高, 出错率极低。仔细观察这些人的工作, 会发现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就是个人工作的知识管理做得很好。知识管理是一个动态、持续的知识获取、储存与创新的过程, 是不断地把个人的显性与隐性知识转变成组织知识, 并不断扩大组织的智力资本、增加组织竞争力的过程。

知识管理在管理理念上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 人力资源管理成为组织管理的核心;在管理对象上以无形资产管理为主要对象, 比任何管理形式都更加强调知识资产的重要性;在管理内容中遵循“知识积累—创造—应用—形成知识平台—积累—再创造—再应用—形成新的知识平台”的循环过程;在范围及重点方面包括显性知识管理和隐性知识管理, 但以隐性知识管理为重点, 注重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间的共享与转换;在目标和策略方面以知识管理创新为直接目标, 建立知识创新平台为基本策略, 智力性和创新性是知识管理的标志性特点;在组织结构上与其他管理形式采取的金字塔式等级模式不同, 采取开放的、扁平式管理的学习型组织模式。

二、知识管理运用于公安档案的必要性

相对于一般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档案, 公安档案有其特殊性, 一是涵盖范围广, 内容涉及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和社会的各个角落。其中有许多与公民个人相关的档案, 都是公民个人经历和重大事项的证明, 能够在必要时维护公民的权益。二是专业性强。公安业务档案包括刑事侦审、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收容教育、事故处理等三十几个类别, 每个类别涉及的领域不同, 分别都有专门的收集、整理和提供利用的要求。三是有公共服务需求。公安档案是公安管理状况分析的重要依据凭证, 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有重要意义, 同时社会存在大量的公安档案信息需求, 就基层公安派出所而言, 户籍档案自形成之始, 就直接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利用服务, 其社会利用量数倍于公安机关内部利用, 社会各方面的查询服务占据了提供利用的重要位置。当然, 这种服务仅限于个别的档案, 对于有着三十几种专业档案的公安档案来讲, 现实利用需求与查阅服务的范围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 需要以新的管理理念和更加科学的工作方式, 回应社会的利用需求。

公安档案是重要的知识资源, 随着新时期公安事业的发展和工作内容的转变, 档案管理的方式也在发生相应的变化。公安档案的特点, 决定了必须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从对档案实体的管理转向注重对档案内容, 即知识的管理, 强化对档案知识的开发利用, 实现公安档案资源的共享, 满足社会各方面的利用需求。知识管理强调了知识资产的重要性, 注重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之间的共享与转换, 并以创新为直接目标, 与公安档案管理方式的转变目标相契合。知识管理对公安工作各方面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能有效地将海量的信息进行识别、分类、创造、分享、整合, 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思想和方法, 如能在公安档案管理中加以运用, 可以整体提升公安档案的管理水平和服务功能。

三、知识管理运用于公安档案的设想

1. 转变观念, 完善公安档案管理方式

随着社会进步和公安工作的发展, 公安档案管理的方式也在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重心从实体管理转向知识管理, 这是一种由外向内、由浅入深、由物理控制向智能控制的转变, 目的是保证档案信息的完整积累和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这就要求我们转变观念, 赋予公安档案更新的内容, 同时要从档案实体保管员转变为档案信息管理者、知识提供者和决策咨询者, 带来角色的转变。这种观念转变应该是一种由上至下, 由里及外的转变, 在推行及实践知识管理理念时, 领导者必须凝聚共同的愿景, 营造知识管理的环境, 逐渐从学习型组织转化为知识型组织。首先转变决策部门的认识, 更加注重人员合理调配, 全面提升总结、提炼隐性知识和信息收集、分析、处理的能力。只有实现观念的真正转变, 才能贯彻知识管理的思想, 不断完善公安档案管理方式。

2. 顺势应变, 再造档案管理业务流程

业务流程再造, 是指对组织中及组织间的工作流程与程序进行的分析和再设计。作为基于信息技术的、为更好地满足知识服务需求、系统化的业务流程再造, 它突破了传统的劳动分工理论思想, 为公安档案管理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在知识经济时代, 组织结构将从传统的直线型向扁平式转变, 管理的中间层次将逐渐减少并最终消失。公安工作对信息技术的应用, 产生大量的电子档案, 电子档案与传统纸质档案存在较大的差异, 对电子档案的管理推动了公安档案管理业务流程再造, 包括档案从文件形成、运转、归档、提供利用、鉴定、永久保存或销毁的全过程, 这种新的业务流程有助于加强公安工作的知识管理, 同时强化了对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服务功能, 可以提高整个公安工作效率, 从而更好地服务社会。

现代公安工作中, 业务流程和信息流程是不可分割的, 公安档案是公安机关运转中最重要的信息流, 也反映了公安工作的业务流程, 把这两个流程有机地融合起来, 即在档案流程中体现公安业务流程的要求, 或把公安业务流程要求嵌入档案管理流程, 可以减少流程的中间环节, 提高流程中的并行程度与合作程度, 体现了前端控制和全程管理的理念, 可以有效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符合知识管理目标和策略上以管理创新为直接目标, 以建立知识创新平台为基本策略的标志性特点。

3. 开发信息, 提升公安档案管理水平

公安工作的发展对公安档案管理提出新的挑战, 传统的管理方法缺乏对档案信息资源的深入开发, 很难适应公安工作知识管理及信息化带来的挑战, 但同时也给公安档案管理提供了一个转变的契机, 促使其运用信息技术, 向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挖掘档案中蕴含知识的方向转变。必须积极开发具有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功能的档案知识管理系统, 推动公安工作知识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立知识管理体系前, 分类识别已有的知识资源和所需要的知识资源, 区分哪些是重点, 哪些会常用, 等等, 以便更有效地提供服务。同时, 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 建立与之匹配的服务模式, 以更便捷的方式满足其利用需求。通过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形成永不间断的累积个人与组织的知识成为组织智慧的循环。

4. 提高素质, 塑造档案人员的“知识人”形象

档案人员仅仅当一名忠诚的“保管员”, 并不能充分实现现代公安档案管理目标, 必须停止扮演单一的实体保管员角色, 转而成为概念、知识的提供者, 成为“知识人”。充分运用档案中蕴藏的知识服务公安管理各项业务工作, 有多种方式和渠道, 如汇集公安工作中典型的案例编撰成“案件处理规范案例”, 发掘过去的经验和教训, 揭示成功与失败背后的逻辑规律, 并将其内在的智慧结晶应用于今后的工作实践, 起到“吃一堑, 长一智”的效果。知识管理就是透过知识的流通、分享、运用和创新, 改变组织的学习与创新能力, 因此营造开放的组织沟通气氛, 建设有利于创新的组织文化, 是实践知识管理的基础工程。要塑造档案人员的“知识人”形象, 就应该根据公安档案的特点和管理要求, 加强有针对性的培训, 全面提高档案人员的综合素质, 以政治强、业务精、观念新、作风硬的崭新面貌, 当好公安档案的管理者。

知识管理的理念并没有太多高深的成分, 在知识管理实践中更重要的, 是将知识资源视为重要的资产, 加以组织化的管理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有了对知识资源的足够认知, 个人和组织对知识资源进行科学化, 系统化的管理就水到渠成了, 即使工具和手段不够发达, 知识管理仍可以开展。相信公安档案工作引入知识管理理念后, 其特殊价值一定可以得到充分挖掘并加以提升, 以更好地服务各项公安工作和社会各方, 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篇4:公安民警如何打好手枪基础射击

【关键词】军用手枪;基础射击;固定;瞬间平正

一、枪弹的选择

“64式”、“77式”手枪都是目前我国警察主要装备,各项指标基本一样,但“77式”手枪准星与缺口之间的瞄准基线较“64式”长约1厘米,又是击针式击发,击发振动小,因此射击精度更胜一筹,从全国比赛中清一色使用“77式”手枪就可以看出优势。本文就以“77式”手枪为例进行动作要领阐述,其它型号手枪动作要领与之相同。

挑选并调校出一支精度好,散布小,扳机引力高于1.5公斤,扳机行程适合自己的“77式”手枪,是非常重要的,要知道,一个好的成绩是建立在对枪支的绝对信任上的。

“77式”手枪使用的是 “64式”手枪弹,本人认为“311”厂出产的“64式”手枪弹更加适合精度射。

二、射击姿势和握枪方法的选择

手枪射击姿势很多,但精度射对全身的稳定性要求很高,故建议使用双手正面射击姿势为好。此姿势简单易学,动作放松,最适合精打细瞄。具体要领:两腿自然分开,正对目标,头放正,双臂推直,枪面与视平线同高,左手不要太用力的自然扶于右握枪手。

握枪要注意细节,首先虎口对正握把,并与握把弯曲部结合紧密,感到虎口实而有力。中指、无名指、小拇指与手掌肉厚部分以前后的合力将枪握紧,握枪力量是前后的,不能满把抓枪。

食指第一关节指肚部分扣压扳机,将食指与枪把之间留出缝隙,便于食指灵活的前后运动。

拇指自然前伸,不参与用力,如果拇指紧张或弯曲,就会有其他的力与之平衡,影响击发时的稳定。

固定手腕尤其关键,具体步骤是:当准星缺口平正,进入瞄准区域后,右手握枪力量适当增强,并保持手型不变,同时手腕绷紧固定,以保持准星缺口平正,就象将枪放入臺钳固定的感觉,此时手臂虽在晃动,但准星缺口确能保持平正,这就归功于握枪手型和手腕固定的非常好。

由于准星缺口被手型和手腕固定的非常平正,食指完成击发所产生的力、击针击打的振动力,对枪的影响微乎其微。我们可以集中精力考虑准星缺口平正问题,瞄准区域问题,此时,固定手腕起到了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因此手型保持和手腕的固定应作为重要技术环节加以重视和练习。

1.瞄准的要求

瞄准的方法要辩证的去看,需要细心时要万分细心,需要忽略时要放宽心态。具体如下:

要知道什么是瞄准,从举枪进入瞄准区域到击发响枪瞬间,时刻保持准星缺口平正,这就是瞄准。这个射手们都知道,但枪响瞬间准星缺口是否真正平正,这就是重中之重,每发弹的成绩差别在此显现,需要万分细心去做。枪响瞬间对射手是个高压环境,心理压力过大、想法过多,不要过分相信主观判断,因为你只有一个大脑,没有第二个大脑监督你枪响瞬间准星缺口是否真的平正。怎么办?只能靠自己不停自我提醒、自我暗示。看谁的注意力更集中。所有的动作要领都是为瞬间保持准星缺口平正服务的,如保持握枪手型、固定手腕、死盯准星缺口、包括后面的击发动作等。

视力切实要回收,枪响瞬间准星缺口是否平正,你的大脑需要眼睛来监督和落实。认识到视力“假回收”问题,如果出现“远弹”,说明你的视力、注意力不知不觉的分散了,没有发现准星缺口出现的细小偏差。

就是射击高手,每一发枪响瞬间,准星缺口都有很细微的偏差和跳动,必须及时发现,反馈给大脑,提醒下一发更细心。能够发现你以前没有发现的细小偏差(这个偏差可能太微小了),你就跨入顶级射手的门槛。

2.瞄准区域

现在手枪射击技术打的是瞄准区域,精度射更要放大瞄区,忽略瞄准点,不要精益求精,可以把9环大小的范围作为瞄区。

你已经把视力、精力、注意力放在准星缺口的平正上了,所以瞄准线在瞄准区域内高一点、低一点无所谓,放宽心态,不要苛求。此时手臂虽然在晃,晃就让它晃去吧,只要枪响瞬间确实保持准星缺口平正了,你会打出意想不到的成绩的。

3.击发

击发对各位射手来说已不是难点,但它不是独立的,应该和瞄准、击发形成整体,击发应注意以下问题。

食指单独的、均匀的、正直的向虎口处扣压,虽然手型、手腕将枪固定,但扣压动作要细腻,尽量减小对枪平正的影响。

枪的瞄准线只要在瞄准区域内,虽然手臂有所晃动,应大胆预压,果断击发,不能犹犹豫豫,苛求瞄准点。要知道,手臂是不可能不晃的。

时刻牢记,击发的目的是为瞬间保持准星缺口平正服务的,而不是找到瞄准点才击发的。

三、对射击的认识

射击到底是什么?结合平时训练感受,本人认为,射击不是会不会的问题,也不是打好打不好的问题,而是在举枪至枪响瞬间能不能集中注意力的问题。集中注意力不受各种因素和想法的影响,专心做好上述技术动作。

射击归根结底是打心理素质的一项运动,何况军用手枪的声音、后坐较运动枪更能影响心理。

每人的心理素质不一样,各人的心理训练也不一样,心理又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恕不在讨论,但自己要想清楚,自己的心理适合精度射吗,怎样调整。

树立信心,信任枪支,坚信动作要领,每个人都能取得理想成绩。

篇5:公安基础知识大纲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要求,规范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大纲》,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

思想政治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在公安消防部队中进行的理论武装和思想引导工作,是党对公安消防部队实施思想政治领导的基本途径,是加强部队全面建设、完成各项任务的中心环节,是增强部队凝聚力、提高部队战斗力、有效履行新时期公安消防部队职能使命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

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确保党对公安消防部队的绝对领导,确保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科学发展,确保有效履行新时期公安消防部队职能使命,大力培育“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的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消防官兵,引导官兵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始终保持坚强的革命意志和旺盛的战斗精神,真正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

第四条

篇6:公安基础知识大纲

适用于录用及调入公安机关任正科级以下职务人员),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制定本大纲。

【说明】

一、训练对象

经考试录用或者从非公安机关调入公安机关任正科级以下职务的人员。

二、训练目标

人民警察初任训练旨在训练和培养人民警察基本素质和从警能力。通过教育和训练,使参训人员树立忠诚于祖国,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深刻理解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公仆意识、法治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全面了解并重点掌握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有关法律及规章制度;学会并掌握基本警务技能与战术要领,养成良好的作风和组织纪律观念,达到初任人民警察资格标准,初步具备从事警察职业的基本素养和能力。

三、训练方式和时间

经考试录用以及从非公安机关调入公安机关任正科级以下职务人员实行集中食宿,封闭训练。训练时间22周,110个训练曰。每天训练7学时,总计770学时,其中,理论业务课350学时,队列、体能和警务技能战术训练350学时(均含复习和考核)。开学、结业、个人总结鉴定及有关活动70学时。曰常体能训练时间不在正式训练的学时之内。

四、训练方法

初任训练强调基础性、实战性、针对性,突出重点,根据学员特点和基层警务工作要求,妥善处理知识系统性与公安实战需要的关系,突出养成教育和警察职业能力的训练。在训练中,应实行精讲多练、练讲结合,启发式与互动研讨,现场情景模拟训练,案例评析与论辩式,反复练习、及时讲评等训练方法。

五、训练考核 坚持“训考分离”原则,实行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两级统考制度。国家公务员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部分的考试由公安部统一命题。公安业务的考试,体能和警务技能战术的考核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命题(考试考核的具体科目见附件1)。考务工作由省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体能和警务技能战术考核,实行“优良、及格、不及格”等级制。

考核全部合格者,颁发《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和《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初任训练合格证书》,具有人民警察资格,授予警衔。考核中有两项(含)以下科目不及格的,准予补考;有三项(含)以上科目不及格的,确定为初任训练不合格。不合格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训。经过补考或补训仍有两项科目不及格的,不予结业,不得授予警衔,不允许上岗。

六、训练教材

《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读本》(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编)

《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初任训练法律法规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编)

《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初任训练公安业务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编)

《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实战基础训练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编)

七、训练评估

评估的目的是检查初任训练的实际效果,督导训练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评估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评价标准》(见附件2)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3)执行。未达到评价标准和要求的公安院校和训练学校(基地),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承担训练任务。

八、大纲的使用

本大纲具有指令性和指导性双重功能。训练大纲规定为“选择开设”的科目可以调整,此外为必须开设的训练科目。

本大纲规定的训练科目具体学时分配上可以由省级公安机关教育训练主管部门进行适当调整,但警务技能战术训练的学时不得低于规定要求。体能训练时间原则上不包括在规定的学时之内。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安厅、局可根据本训练大纲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训练计划和实施方案。省级以下公安机关和各级训练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省级公安机关下达的训练计划和实施方案,如有调整,须报请省级公安机关教育训练主管部门批准。

九、大纲的解释与执行

本大纲由公安部人事训练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曰起执行。

【本文】

一、国家公务员基础知识(56学时)

(一)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我国政治体制与政府机构运作

(三)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

(四)电子政务

(五)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六)国家公务员制度与公务员纪律及行为规范

(七)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

(八)保密与国家安全

二、党的公安工作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21学时)

(一)党的公安工作

⒈公安工作的历史简介

⒉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任务和宗旨

⒊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

⒋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

⒌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

(二)人民警察基本素质与职业道德

⒈基本素质

⒉职业道德

⒊职业纪律

三、法律基础知识(140学时)

(一)法学原理

⒈法律的本质

⒉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二)宪法

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⒉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⒊宪法的实施保障

(三)人民警察法

⒈人民警察的任务和职权

⒉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⒊人民警察的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

⒋人民警察的执法监督和法律责任

(四)刑事法

⒈刑法

⑴刑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

⑵犯罪及其构成要件

⑶犯罪形态

⒃积当行为

⑸刑罚的目的和种类

⒉刑事诉讼法

⑴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

⑵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⑶立案、侦查与起诉

⑷审判与执行程序

(五)行政法

⒈行政行为 ⑴行政行为的特征、内容与合法要件

⑵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⑶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⒉行政处罚

⑴行政处罚的特征

⑵行政处罚的种类

⑶行政处罚的程序

⒊行政复议

⑴行政复议的原则

⑵行政复议的范围

⑶行政复议的程序

⒋行政诉讼

⑴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⑵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⑶行政诉讼的参加人

⑷行政诉讼的程序

⒌国家赔偿

⑴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⑵行政赔偿的范围和程序

⑶刑事赔偿的范围和程序

⑷赔偿方式

⑸国家追偿

(六)民事法

⒈民法

⑴民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

⑵民事法律关系

⑶民事主体

⑷物权与所有权 ⑸债与合同

⑹知识产权

⑺财产继承权

⑻人身权

⑼民事责任

⒉民事诉讼法

⑴民事诉讼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

⑵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⑶主管和管辖

⑷当事人与共同诉讼人

⑸诉讼代表人、诉讼中的第三人与诉讼代理人

⑹法院调解

⑺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⑻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

四、公安业务(133学时)

(一)公安业务基础 1.公文写作

2.科技知识、手段在公安工作中的运用 3.计算机基础

4.警务英语(选择开设)

(二)治安管理 1.治安管理工作概述 2.治安案件查处 3.治安秩序管理 4.社区警务 5.户口管理 6.治安巡逻

7.交通管理(选择开设)8.安全防范技术(选择开设)

(三)刑事侦查工作概述 ⒈刑事侦查工作的任务和原则

⒉刑事犯罪现场的保护

⒊刑事案件办案的一般程序

⒋国保工作的形势与任务(选择开设)

⒌经济犯罪问题(选择开设)

⒍禁毒斗争(选择开设)

⒎反恐怖斗争(选择开设)

四、队列与体能训练(84学时)

(一)队列训练

⒈单警队列动作

⑴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间转法

⑵行进、立定、齐步、正步、跑步、踏步

⑶步法变换(齐步、正步、跑步互换)

⑷行进间转法

⑸坐下、蹲下、起立

⑹敬礼礼毕

⑺脱帽、戴帽、夹帽

⒉集体队列动作

⑴集合、离散

⑵整齐、报数

⑶出列、入列

⑷行进、停止

(二)体能训练

1.体能训练常识

⑴基本素质训练法(柔韧、协调、速度、力量、耐力)

⑵伤害事故的预防

2.体能测试 ⑴男子:100米跑、10米×4往返跑、1500米跑、引体向上、俯卧撑

⑵女子:100米跑、10米×4往返跑、8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

3.专项体能训练

⑴男子:200米障碍跑(护栏、天梯、独木桥、凹凸路面、模拟人群、高墙、低矮空间、模拟门窗等8项)

⑵女子:200米障碍跑(护栏、独木桥、凹凸路面、模拟人群、低矮空间、模拟门窗等6项)

五、警务实战基础知识(21学时)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

⒈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

⒉当前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问题不容忽视

⒊端正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

(二)增强执法安全和警务规范意识 ⒈安全是警务活动的重要前提

⒉严格按照警务执法程序办事

(三)严格执行关于实施强制措施和使用警械武器的法律规定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权限的规定

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关于警械和武器使用的规定

⒊《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关于戒严执勤人员的职责的规定

⒋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关于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的条件与职责、公务用枪的使用、公务用枪的保管等规定

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关于使用枪械的规定

六、警务基本技能训练(共140学时)

(一)徒手防卫与控制技术 1.基本练习

⑴基本姿势;⑵步法移动;⑶倒地自护 2.基本防卫技术

⑴格挡;⑵躲闪;⑶搂抓;⑷掩肘;⑸提膝 3.基本攻击技术

⑴直拳;⑵勾拳;⑶推掌;⑷劈掌;⑸击肘;⑹顶膝;⑺横踢;⑻前踢

4.徒手控制技术

⑴ 一对一控制;⑵二对一控制;⑶三对一控制

5、解脱技术

⑴抓臂解脱;⑵抓胸解脱;⑶抱腰解脱;⑷锁喉解脱

(二)警械使用

1.人民警察使用的警械与防护装具

⑴警械;⑵防护装具 2.手铐的使用

⑴背手上铐;⑵举手上铐;⑶倒地上铐 3.警绳的使用

⑴手腕捆绑;⑵手臂捆绑 4.警棍的使用

⑴基本姿势;⑵挡;⑶劈;⑷戳;⑸别

(三)搜身带离 1.搜身的动作要领 2.徒手带离技术

⑴抓臂带离;⑵折腕带离;⑶别臂带离 3.带离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四)武器使用 1.人民警察使用的武器

⑴警用杀伤性武器:手枪;微型冲锋枪;狙击步枪

⑵警用非杀伤性武器:18.4mm防暴枪;38mm防暴枪 2.手枪常识

⑴手枪各大部件名称及用途;⑵验枪;⑶分解与结合;⑷装退子弹;⑸故障排除;⑹手枪的携带;⑺常见的违规操作;⑻枪支使用规则 3.手枪基础射击 ⑴持握手枪;⑵射击姿势;⑶据枪、瞄准、击发;⑷易犯错误及纠正方法

4.手枪初级实用射击

⑴快速掏枪技术;⑵快速射击技术;⑶易犯错误及纠正方法

(五)通信联络

1.警用无线通信勤务操作规范

务规范 2.1.2.3.4.5.1.处变

2.1.2.3.4.⑴正确使用对讲机;⑵警用无线通信的安全保密;⑶警用无线通信勤现场手势联络方法

⑴数字表示;⑵告知表示;⑶人物表示;⑷地形物品表示

(六)现场急救 徒手心肺复苏 止血 固定 包扎 搬运

七、警务基本战术训练(共84学时)

(一)警务战术原则和基本动作 警务战术原则

⑴依法处置、遵守程序;⑵防控为先、力保安全;⑶充分估势、随机单警基本动作

⑴观察;⑵运动方法;⑶利用地形和掩蔽物

(二)对嫌疑人的盘查 盘查的特点 盘查的基本程序 盘查中应注意的问题 对几种情况的处置

⑴对语言不配合情况的处置;⑵对行为不配合情况的处置;⑶对发生 袭警情况的处置

(三)对嫌疑车辆的查控 1.查控嫌疑车辆行动的特点 2.查控嫌疑车辆的基本程序 3.查控暴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车辆

(四)对建筑物的搜索 1.建筑物搜索行动的特点 2.建筑物搜索行动的基本程序 3.对一般建筑物的搜索

⑴对房间的搜索;⑵对楼梯、楼道的搜索

(五)抓捕犯罪嫌疑人 1.抓捕犯罪嫌疑人行动的特点 2.抓捕犯罪嫌疑人行动的基本程序 3.特定环境下的抓捕

⑴室内抓捕;⑵室外抓捕

八、战例评析(21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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