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关键词: 志愿 评选 条件 先进个人

第一篇: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在道德模范、勤奋好学、创新创业、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某方面表现突出且德才兼备的优秀本科学生。所有评选条件均指2011年以来,评选对象必须符合必备条件和选择条件的有关要求。

1、必备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在籍共青团员或者保留团籍的党员,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缴纳团费(保留团籍的党员须按时缴纳党费),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并能按时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时时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刻苦,学习成绩2010—2011学年平均学分绩不低于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三年级学生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标准;2011级学生学习成绩以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成绩为准,平均学分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4)2010年以来未受过任何处分。

2、选择条件: (1)道德模范先进个人

①在见义勇为、自强自立、孝老爱亲、尊师重教等方面模范践行社会美德,深受广大师生好评,在青年学生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较大影响力。

②长期对口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③发扬优良传统美德,拾金不昧,为他人或集体挽回损失,赢得社会高度赞誉。

④不顾个人安危,勇于同一切损害公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 ⑤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舍生取义,英勇救灾、救人。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群众公认。

⑥获省市级及以上“助人为乐标兵”、“诚实守信模范”、“敬老爱老先进个人”、“见义勇为模范”、“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备注:上述六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申报此类奖项的先进个人需提供先进事迹或社会高度赞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由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2)勤奋好学先进个人

①2010—2011学年学习平均学分绩为班级第一名。

②2010—2011学年平均学分绩为9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2011级学生平均学分绩按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成绩计算)

③二年级学生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标准,三年级学生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标准,或获得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励。

备注: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3)创新创业先进个人

①在全国、省部级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中荣获省部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励。

其中各类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科研成果评定包括:“挑战杯”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其它由行业协会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科技竞赛(如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全国交通科技大赛等)、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

②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研实践中有突出表现,并在学校认定的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③获授权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必须以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④申报个人在校期间具有实际创业经历,2011年内坚持创业并合法经营。

⑤创业注册资金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上,具有创业经营实体。 ⑥创业期间无偷税漏税、违法经营等违法违纪行为。

备注:创新类①②③满足条件之一即可;创业类④⑤⑥条件须同时满足并提供先进事迹相关证明材料或社会高度赞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由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文化体育先进个人

①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大型文艺演出或体育比赛等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取得优秀成绩。

②校金秋艺术节一等奖及以上获奖作品。

③校运动会竞技项目比赛(趣味项目除外)第一名和“理工杯”篮球赛前三名。

其中,集体项目最多取队中前5名主力队员,具体由各学院确定。 备注:上述三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参加演出或比赛所取得的成绩等具体事项由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5)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①为武汉理工大学注册志愿者。

②参加志愿服务一年以上,在2011年3月到2012年3月期间,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时数超过80小时,且应参加过校、院两级以上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2011级学生累计参加志愿服务超过50小时)

③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期间,至少参加过8次校级及以上大型志愿服务活动(2011级学生至少参加过6次)。

备注:满足①②组合或者①③组合均可申报。 (6)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①2011年获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在任学生干部。

②2011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③2011年获得“校标兵班集体”及省市以上先进班集体的班长、团支部书记(任期10—11学年应满一年)。

④本次评选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及2011年以来获得省市以上先进团支部的的班长、团支部书记。(任期2010—2011学年应满一年,2011级任期应至少满一学期) ⑤2011年获校级以上优秀基层团委、优秀基层学生会、优秀学生社团的主要学生负责人(每个团队负责人申报不超过3人)。

⑥参与组织校级及以上大型活动,做出重大贡献且表现突出的主要学生负责人。

备注:上述六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具体由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第二篇:先进个人先进科室评选条件

通 知

各科室:

经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二0一0在业务、二甲复审、双创工作中成绩显著、有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这次评选活动,力 争将那些思想素质好、工作积极、吃苦肯干,廉洁奉公的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所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有代表性和模范性(条件附后)。

二、本次准备评选表彰先进集体6个(包括二甲复审2个),先进个人40名(其中二甲复审8名、双创3名),先进个人指标分配如下:综合内科1名、心内科1名、重症医学科1名(包括血液透析室)、综合外科2名、骨一科1名、骨二科1名、妇产科1名、儿科1名、急诊组2名(包括:急诊科、120、高压氧室)、感染科1名(包括疼痛科)、手麻科1名、综合护理组1名(包括综合科、门诊护办、供应室)、总务组2名(包括总务科、保卫科、后勤服务中心、基建科)、财务科1名(包括收费室)、检验科2名(包括病理科)、行政组3名(包括院办、党办、人事科、信息科、控感办、防保科、计生办、医教科、护理部、设备科、医保科、质控科、二甲办、车队)、体检中心1名、放射科1名、CT室1名、药剂科1名、门诊组3名(包括门诊部、B超室、

心电、脑电、动态心电图、胃镜室、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中医、皮肤科、专家门诊)。

三、此次评选程序及办法:先进科室、二甲复审先进个人、双创先进个人由全院推荐,各评选点投票一张,可推荐先进科室六个(其中二甲两个),(超过六个视为弃权票)然后根据得票多少,由支委会和院委会审查决定。先进个人根据指标分配情况,由科室推荐,经支委会和院委会审查决定。

四、以先进个人指标分配科(组)为评选点,单科评选点由科主任负责组织评选,合并科(组)由参加评选的院级领导负责,有关科室主任(负责人)召集评选。院级领导负责科室情况为:张栓平书记负责急诊组;贾玉廷副院长负责门诊组;杨斌副院长负责行政组;张广慧副院长负责综合护理组;贾晓勇副院长负责总务组。

五、希望各科室积极酝酿推荐,尽快完成评选工作,务必于二0一一年三月二日前将评选结果上报院办公室。

特此通知

府谷县人民医院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日

府谷县人民医院评选二0一0

先进科室条件

一、科内团结协作风气好,学习气氛浓厚,全年无工作 人员吵架和工作扯皮推诿现象。

二、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全年无患者因态度和质 量问题上访,无医疗纠纷及事故发生。

三、在业务和二甲复审工作中成绩突出,病床使用率、病历质量居全院前列,全面完成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医院分配的临时性任务。

四、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好,全年无计划外怀孕、生育现象,三查率100%。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好,全年无盗窃、失火及黄赌毒等事件发生。

六、科内人员不参与社会办医和医药购销领域中商业贿赂现象。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日

府谷县人民医院评选二0一0

先进个人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关心集体、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奉公守法、廉洁自律、不以权以医谋私。

三、在业务、二甲和双创工作中积极肯干、成绩突出、在同类人员中具有代表性和模范性。

四、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好,无偷生、超生现象、育龄妇女还要按期接受三查。

五、全年无违法乱纪现象,不参与黄赌毒,考核结果合格以上。

六、不参与社会乱办医,无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三篇:部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调度。

二、业务熟练,传授他人。

三、不与客户争吵,服务态度好。

四、不分份内份外工作,积极协助他人工作。

五、工作没有较大失误,遵守公司各项制度。

初次评选截止时间:本月3日前上报2名员工(无职务者)名单,本月5日前,上报2名的个人事迹材料。过期上报作废。

初次参评部门及名额:全体销售部门,上报2名,由闫秀娟牵头。

后勤部门,上报2名,由王乃敏牵头。

服务维修部门,上报2名,由闫学艳牵头。

最终评选截止时间:本月15日,经各品牌经理、助理进行投票选出各部门一人当选本月先进个人。

总结表彰时间:本月20日左右择日举办公司表彰先进大会。

先进部门评选条件

一、 业绩突出或增量,本部门全体员工心齐气顺,团结互助,业务均能传帮带。本

月工作无较大失误,遵守公司各项制度,无总打电话、看无用网、多次迟到早退记录;没有不服从调度现象,无损工肥私现象,严格遵守午餐时间,按时值班。

二、

三、

四、

五、

六、 参评部门:重工、三轮、奥铃、诸城、后勤、维修、服务。 评选时间本月五日之前。过期作废。 初次评选办法:每部门推选2名先进部门,将名字交到王美娜。 最终评选办法,全体品牌经理、助理进行投票表决,一名优胜者为先进部门。 先进部门与先进个人,同时举办表彰大会。

2011-9-1

第四篇:学区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关心学校的发展,维护学校的利益和形象。

3、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成长,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深受广大师生的好评。

4、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诚实守信,服务热情,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5、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注重家庭美德,为人师表,树立良好形象。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尊重同志,团结协作,奋发向上。

6、工作作风严谨,勇于改革创新,积极肯干工作成效显著。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师德先进个人评选: (1)无故旷工、旷课的;

(2)造成教学、管理、工作事故的;

(3)有抄袭、剽窃科研成果等不端学术行为的; (4)因思想品德方面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五篇: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霍老字〔2012〕2号

关于开展全县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经济开发区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今年上半年召开全县老干部工作表彰暨“五老”工作会议。为切实做好全县老干部“双先”表彰工作,现将评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从事老干部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

评选表彰全县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初定10个,全县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初定20名。

- 12其事迹必须真实、准确、重点突出。上报1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及15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各一式2份(A4纸打印)至县委老干部局办公室,请于2012年4月15日前报送,并将电子版传至县委老干部局电子邮箱1211318058@qq.com,联系电话:5022452。

四、表彰形式和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五老”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老干部局联合下发表彰决定,分别颁发“全县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奖牌、“全县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奖励证书。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委老干部局联合组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老干部局,负责承办评选表彰活动的具体工作。

特此通知。

中 共 霍 山 县 委 组 织 部 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 共 霍 山 县 委 老 干 部 局

2012年3月30日

抄送:市委老干部局,县四套班子办公室。

中共霍山县委老干部局

2012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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