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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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少年(精选三篇)

在校少年 篇1

关键词:超重,肥胖症,危险行为,青少年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青少年营养条件得到极大程度的改善, 但随之生活方式也发生了转变, 如青少年体育锻炼、户外活动、家务劳动等运动时间越来越少, 而看电视、做作业、玩游戏等静态生活的时间却在不断增加, 导致机体能量摄入与能量消耗不平衡, 造成我国青少年超重和肥胖流行状况日趋严重, 已经成为影响我国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问题, 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1,2,3]。国内学者对此已开展了相关研究[4,5,6]。为了解中山地区青少年肥胖及减肥行为现状, 以便今后有针对性开展干预, 笔者于2011年9—10月对中山市在校青少年开展问卷调查, 并在现场统一测试身高、体重, 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对象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方法, 在中山市辖区内按学校类别分为初中、高中、职业技术学院 ( 中专) 和大学分层进行抽样, 抽中的学校按照高、中、低年级分别随机整群抽取1个班学生作为调查对象。抽样原则为初中、高中、中专及大学每类学校不少于400名, 大学文科和理科分别不少于300名。累计抽取中山市辖区内4所初中、4所高中、2所职业技术学院 ( 中专) 和2所大学在校学生, 共计2 600名。共收回有效问卷2 556份, 有效应答率为98.31%。其中初中生684名,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588名, 高中生592名, 大学生692名; 男生1 272名, 女生1 284名; 年龄主要分布在12~21岁; 汉族学生占98.00%, 其他民族学生占2.00%。

1.2问卷调查根据广东的实际情况, 统一使用“广东省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调查问卷”[7], 对研究对象进行现场问卷调查。本问卷经专家编制, 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8], Cronbachα信度系数为0.87。问卷内容包括肥胖的一般情况、肥胖相关的不良生活方式以及过去30 d采取的减肥行为等内容。调查由研究者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在学校教师协助下, 统一集合学生, 调查员统一指导语, 统一发放问卷, 学生匿名现场限时自愿完成后, 统一回收问卷。

1.3测量方法现场测量身高和体重, 再根据身高、体重计算体质量指数 ( BMI) 。测试仪器为统一购置并经过校准, 测量人员经过统一培训,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体重和身高的测量, 结果及时记录并校对。

1.4评价标准以BMI指数为标准来判断体重情况。小于18岁 ( 包含18岁) 者采用国际生命科学学会中国肥胖问题工作组2003年11月制订的“中国学龄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筛查BMI值分类标准[9]”; 而大于18岁者根据中国成人超重和肥胖筛查标准, 超重和肥胖BMI指数分别定在24 kg/m2和28 kg/m2[10]。

1.5统计学处理数据采用EpiData 3.0录入, 采用SPSS 17.0进行统计学分析; 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

2 结果

2.1一般 情况男生超重率为 11. 40%, 女生为 7.87%, 超重率男生高于女生,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 χ2=9.17, P< 0.01) ; 男生肥胖率为 4. 64%, 女生为3.43%,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 χ2= 2.43, P>0.05) 。

由表1可见, 各年龄组男、女超重率比较, 15~17岁年龄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 χ2= 4.30, P<0.05) ; 各年龄组男、女肥胖率比较, 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 P值均 >0.05) 。不同年龄组比较, 男性超重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下降 ( χ2= 20.05, P<0.01) 。

注: ( ) 内数字为检出率/%。

2.2对自身胖瘦的描述45.36%的男生和44.39%的女生认为自己的体重正合适, 另有超过50%的男生或女生都认为自己的体重不达标。认为自己体重很轻或有点轻的比例中, 男生高于女生,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 χ2值分别为7.94, 5.11, P值均<0.05) ; 而认为自己有点重的比例中, 女生高于男生,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 χ2= 18.18, P<0.01) 。见表2。

注: ( ) 内数字为构成比/%。

2.3减肥或控制体重 行为2 556名学生中, 有43.54%曾经采取过减肥或控制体重的行为, 其中男生为32.47%, 女生为54.52%, 女生高于男生,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 χ2= 126.36, P<0.01) 。见表3。

注: ( ) 内数字为报告率/%。

3讨论

青少年肥胖的流行病学研究报道目前越来越多, 全球的流行态势已经引起了高度的关注[11]。2003—2004年美国6 ~ 17岁儿童超重和肥胖率在35% 左右[12]; 南欧一些国家儿童及青少年肥胖的检出率高达20% ~ 35%[13]。我国2010年7~18岁城市男生、乡村男生、城市女生、乡村女生4类群体学生超重及肥胖检出率分别为23.23%, 13.76%, 12.72%, 8.56%, 表现为男生高于女生、城市高于农村[14]。本调查结果显示, 中山市12~21岁在校青少年超重和肥胖检出率分别是9.62%和4.03%, 低于上述调查结果。上海市2005年青少年超重和肥胖检出率 ( 6.9%和7.4%) [15]与北京市大兴区青少年超重和肥胖检出率 ( 7.0%和5.0%) [16] 和本次调查结果接近。本调查中, 12~21岁男生超重肥胖检出率均高于女生, 且低年龄段超重肥胖检出率高于高年龄段。提示今后应特别重视低年龄段男生的健康教育, 正确认识并控制体重。

本调查发现, 只有45.36%的男生和44.39%的女生认为自己的体重符合标准, 其余学生都认为自己的体重不达标 ( 过轻或过重) , 男生认为自己体重有点重或很重的占20.67%, 女生则占28.74%, 女生明显高于男生; 男生认为自己很轻或有点轻的占33.97%, 女生则占26.87%, 男生明显高于女生。说明女生相对追求体型, 对自身体重更加敏感, 担心自己的体重超标。不管男生或女生认为自己体重有点重或过重的报告率均明显低于实际的超重或肥胖率, 说明他们没有按照科学的方法对自己的体重进行判断, 这种错误的认识可能导致不恰当的体重控制行为, 进而影响正常的营养状况。

在校青少年为何频频跳楼? 篇2

几起事件中,引起公众最多关注的,是成都的军军,他从30楼跳下,最后的绝笔是:“老师我做不到,跳楼时我好几次都缩回来了。”往前一周,北京初中生小颜(化名)放学回家随即跳楼死亡,而放学前他曾在学校被老师罚站3个小时。再往前十几天,海南男孩阿雄因睡过迟到被班主任呵斥并扇耳光,阿雄转身跳楼,腰3椎体爆炸性骨折。

几起青少年跳楼事件的共同点,都和学校有关,都和老师有关。学校,是孩子受教育健康成长的地方,也是梦想放飞的地方;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但如今学校和老师成为青少年惨烈跳楼的触发点,大家除了痛心之外,值得深究,值得思考,值得为此做出改变。

体罚,“最后一根稻草”

一个被要求写千字检查,一个被罚站3小时,一个被呵斥并扇耳光。这就是诱发3个孩子跳楼的原因。而今年5、6月间,一条“北京舞蹈老师疯狂殴打辱骂学生”的视频也曾在微博上引发热议。视频中,一群十三四岁的女学生因为动作不符合老师要求,被老师抽鞭子、拳打脚踢、恶语羞辱。视频内容上传时虽未被证实,但不妨人们反思体罚问题。中国的法律明确禁止体罚,为什么体罚在社会上仍然屡见不鲜。

是的,有人会说,责任不全在老师,孩子心智的不成熟、不理性也是悲剧原因。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体罚,本身就是中国传统教育的方法之一。古代私塾先生的行头之一——戒尺,就是当时光明正大的体罚工具。况且,即便当今中国社会的担纲者、骨干人群,也就是“60后”、“70后”,甚至部分“80后”,当年也大多品尝过老师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的滋味。甚至今天的家长、教师当年被父母送到学校时,还被向老师特意交代“好好管教,该打就打,该骂就骂,谢谢您了”!也正因为如此,体罚以及变相体罚,在今天家长和老师的眼里即便反对不赞成,但也不是什么天大的事,甚至还被认为有一定合理性和必要性。

但很少有人意识到,今天的孩子,根本不是自己当年的样子。即便是独生子女,“80后”和“00后”也不一样,成长的环境不一样,接收的信息不一样,形成的思维方式更不一样。这些决定他们所能承受的压力也不一样。

“80后”的独生子女,是第一代独生子女,是爸妈的小太阳,是一个家庭的独苗。可眼下的青少年,则是独生子女的独生子女,是两个家族的独苗。许多“80后”还经历过物资匮乏的末期,毕竟还算皮实,今天的独生子女却是在物质极大丰富、无数只手关爱呵护的蜜罐里长大,客观现实注定了他们在家庭和社会中接受到的负面事件和信息比上一代少的不是一丁点儿。加上影视、网络的普及和教育的提前,今天的青少年跟上一代比,形成自我意识要更早,自尊更强。这些,会让他们脆弱的一面更加容易暴露。

这些,并不是为学校和老师开脱,恰恰说明印证了他们的责任。因为,作为育人的机构和从业者,他们对此并没有足够的认识。他们将自己当年经受教育的经验,以不在乎的方式施与今天的青少年,不管有没有引发事故,本身就是失职。就像园丁养花却伤了花,责任并不在花的脆弱。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认为:“我们法律的规定是严禁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的,但是其实受到体罚的孩子不在少数,为什么只有少数孩子会走极端?就是他个性化的一些特点,比如说一千字检讨和生命相比,哪个更有价值,很多问题都在影响着孩子最终的选择。老师的体罚肯定是不对的,老师这样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就是压跨骆驼的最后那根稻草。所以我觉得自杀的问题不是单一的某个家庭或某个老师,它是很复杂的一个系统,往往是家庭、社会、自身,还有学校,还有危机事件,几个方面相互作用的共同结果,当这些作用和结果都把这个孩子向外推的时候,那可能的后果就非常可怕了。”

义务教育并非无法可依

自1952年教育部发布有关废止对学生进行体罚的指示以来,国家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已多次发文严令禁止教师体罚学生。尤其是1985年以来,更以立法的形式在《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禁止以各种形式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但实际情况并不令人乐观。根据海南大学的一项调查结果,体罚在我国十分普遍,60%左右的人受过体罚,57.8%的人受过父母体罚,66.4%的人受过老师体罚。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在不少中小学校普遍存在,且形式多,影响坏,后果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施行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法不是摆设,尤其是对教书育人的师者。体罚侮辱学生,不仅是师德的问题,更是触犯法律的问题。由此可以看出,最近发生的几起青少年跳楼事件,老师违法首当其冲,难辞其咎。

此外,还有许多关于体罚学生的讨论,很多是在“打是亲骂是爱”的前提下进行的。人们天然肯定了没有瑕疵的师德,但现实显然不是这样。而今社会压力大,竞争激烈,心理不健康的人群在增多,许多角落都有戾气游荡,包括学校在内。我们不能保证每一个老师都有健康的心理和高尚的师德。老师存在将自身承受的社会甚至生活的压力发泄到作为弱者的学生头上的风险。在许多地方,都发生了教师强奸猥亵女童的恶性事件,这些并不是一起两起,甚至一度案件高发。这些证明,教育从业者并不一定都有应该具备师德。在这种现实情况下,青少年的权益更应加强保护。

要守法,即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尊重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不歧视后进生。学生是未成年人,是受教育者,就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或问题。尤其是我们在面对差生或所谓的“问题学生”时,更应当选择积极的角色进入学生的心灵中去,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制订措施,并建立平等、民主、融洽的师生关系,同时还要有耐心,做好“学生的问题会反复、反弹”的心理准备,再次帮助他改正缺点。众所周知,改正缺点、养成好习惯绝不是一蹴而就的,有的是在经过多次反复之后才能改正的,特别是对十几岁的初中孩子来说,更是如此。如果我们选择消极角色,采取高压政策,动辄对学生发火、甚至打骂,这不仅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学生的心灵,而且你自己也在埋怨、指责、愤怒中受到更大的损害。当学生下一次有不良表现时,你仍未找到解决办法,除了埋怨、指责、愤怒之外依然别无他法,而与此同时,你已经给学生的心理蒙上了一层阴影,进而对你所做的一切都产生反感。接下来,就陷入了恶性循环的教育旋涡,有的教师为此而采取了违法的手段。这样的事例不是没有发生在我们的教育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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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有道德和法律的双重约束,但仍然挡不住老师体罚学生的冲动。其根子何在?在法律并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条文清楚,但老师体罚学生,有几例真正被追究?即便是造成严重后果,学生跳楼的事件中,也多是学校和家长私了。孩子殒命,家长再追究责任,也回天无力,我们理解他们的现实处境,尊重他们私了的选择。但是,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法律执法的部门,岂能漠视甚至主张私了?惨剧之后,私了了之,显然的违法行为,却归咎于教学方法问题、师德问题,甚至部分归咎于孩子的心理脆弱。

不仅是事件相关各方,甚至整个社会,都未能真正理解事件的轻重。成都军军跳楼事件发生后,许多媒体报道孩子的老师参加追悼会晕倒,文字背后还抱以许多同情和理解。这是社会默认体罚侮辱孩子无罪,默认这是一场不该发生的误会,这不是宽容,更不是大度,而是漠视甚至容忍教师踩踏法律红线,这不仅是对法律的不尊重,更是集体的糊涂。

教育并非不能惩罚

人们常常能在一些新闻报道中看到,一些平时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学生,因为什么事被老师批评了,想不开,做出很极端的举动。而且现在中小学教育中也并非没有惩罚,比如完不成作业,罚抄写课文20遍,罚去操场跑步之类。客观情况如此,现实中有老师私下甚至公开抱怨,说今天的孩子骂不得,碰不得,这学是没法教了,这老师是没法当了。这样的言论,更暴露了老师的责任。因为,尽管有体罚的教育传统,但在今天,现行的法律已经给了老师和孩子分别的保护。只要守法,学教得,老师也当得。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孙云晓则给出不同看法。他举例说道:“前段时间,我去内蒙古呼和浩特的一所学校讲课,说到教育不能没有惩罚,老师们眼睛都直了,瞪大眼睛惊讶地看着我,说现在谁还敢批评、惩罚……在那里,刚有个14岁的孩子自杀,因为这个学生往老师身上甩钢笔水,被老师批评了。惩罚绝不等于体罚,更不是伤害,不是心理虐待、歧视,让你觉得难堪,打击你的自信心。惩罚是个双刃剑,是一种危险的、高难度的教育技巧,弄不好会伤害人。我认为越要惩罚,越要尊重。在提倡表扬、奖励、赏识的同时,不应该忽视‘惩罚’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在中国教育中,体罚是一种传统,实则强调对权威的服从。在多数东方国家的传统文化中,家长对子女、老师对学生一定限度的惩罚权可视为一种延续着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中国古代家长、老师对子女有惩罚权,管教致死亦可免责。《大清律例》载:“子孙违反教令”,祖父母、父母有惩治卑幼之权,直至处死,而晚辈对长辈则不得行使自卫权。尽管中国传统教育中的体罚,也蕴涵了良好的教育目的,但体现在学校教育中,就是服从强调老师的绝对权威这个目的,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和详细条例,便会失之于随意与泛滥。

而今《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不仅是孩子,还有与孩子朝夕相处的老师。师德可以考量但没有标准,法律则是有明确警示的定海神针,他给每一个社会个体提供了行为标准。如果定海神针摇摆不定,或者集体漠视,那么漫不经心之中,就可能越界,可能再次引发惨剧。

有法不依,是现实中青少年跳楼惨剧频频发生的根本原因。尊重法律,明确法条,违法必究,才能管住教师体罚学生的冲动。这不仅是对每一个孩子负责,对每一个家庭负责,也是对每一个教育从业者真正负责。

在校少年 篇3

目前,我国不同民族不同省份对于青少年品德教育的重视程度存在着差异。比如,北方广大农村地区的父母不会将孩子送到夏令营或是野外活动中,而城市的父母恰恰相反,他们热衷于将孩子送到校外的活动中去,让孩子多学习,多交流。当然,校外活动不仅仅是这些表现形式,还有其他的内容。校外的活动可以提供机会和时间,让学生体验品德重要性,可以让学生进行品德力量的思考。本文从青少年的自身特点入手,将校内的教育不足,以及如何在校外培养青少年的品德进行了详细的叙述。

二、青少年自身特点

青少年是指年龄处于11到17岁的孩子,这个时期是形成个人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受到的教育,无论是技能性的还是思想性的,都会对其一生的发展起到关键性的影响。首先,青少年的思想并不成熟,容易冲动,做事情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主观方式进行,没有顾虑;其次,青少年缺乏生活经验和生活的阅历,对客观世界发生的事情,没有形成全面性的认识,容易武断的判断是非,体现出极大的幼稚性; 再次,青少年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他们对于客观世界的认知来源于教师、家长、同学、朋友等,存在着比较大的局限性,需要进行正确的引导。

三、校内教育在德育培养方面的不足

对于校内教育而言,对于品德考察的要求比较低,并没有形成单独的课程进行品德教育。一般而言,学校将注意力集中在如何提高学生的技能,提高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能力,对学生的德育培养关注度不够。接下来将校内教育中培养德育方面的缺失进行详细的叙述:

1. 教育变革不够,缺少对品德能力的考察

我国的教育一直处于变革之中,并且程度不断地加深。但是,一直以来,没有将品德能力的考察放在重要的位置。比如,我国的品德教育课一直都进行着。但是,每个学期和每个学习阶段并没有进行考评,也没有进行档案记录。这样的管理制度下,青少年的精力不放在品德上,而是学习技能。长期发展下去,会导致青少年品德教育的缺失,容易受到社会不良思想的影响。

2. 教学任务导向,致使教师偏重技能教学

在学校进行教学的过程中,学校看中学生的学习成绩,一般集中在文化基础课上,学校之间质量评估也是按照成绩进行排名的。这样的管理模式使教师只能进行文化课技能基础学科的深入讲解,品德教育得不到充分利用重视。

3. 学校对于品德教育一直依赖于家庭教育

品德教育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学校将这部分责任推给了家庭教育。父母需要对自己的孩子进行管理和培养,学校仅仅是进行重要的文化学习。很多父母由于工作压力或是其他的原因,对孩子的品德教育不够,出现了品德教育缺失的现象。

四、校外活动培养青少年品德的要点

1. 理解校外活动培养青少年品德的意义所在

通过上面的分析已经得知,校内无法对学生的品德教育做到位,学生的品德教育受到了很大影响。因此,在开展校外活动的时候,应抓住培养青少年的意义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首先,在校外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品德情操是对学生成长负责的表现,学生进入社会,课堂的知识是无法满足需求的,还需要高尚的素质以及品德教育下得到的好品质,品德教育做的好,可以影响学生的一生; 其次,品德教育可以帮助学生融入社会。社会是一个大熔炉,每个人必须找到自己的位置,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智慧,打造美好的社会; 再次,校外教育可以弥补课堂教育的不足,青少年的品德来源于家庭、学校、社会,其中学校的校外活动是最能培养青少年的部分,通过不同形式的实践活动,获得多种体会和感悟,甚至得到课本上没有的知识和技能,也可以有效地锻炼合作能力。

2. 校外活动的项目内容要符合青少年的需求

在进行校外活动实践的过程中,组织者和活动的管理者应充分考虑青少年的内心需求,做到最大限度地符合他们的精神追求,不提供不健康、危险、难度大的项目。如今校外活动走向市场化管理,青少年进行活动的场所和方式渐渐放宽,导致大量的青少年走向了迪厅、网吧,这些娱乐的地方。青少年应在校外活动中积极与同学、朋友进行学习上的交流,相互启发、鼓励,将如何提升自己的技能和能力进行挖掘,而不是一起去享乐。比如,参加夏令营进行户外锻炼,伙伴之间应相互帮助,学会在团队中成长,运用团队的力量发展自己,而不是单独地去游山玩水。

3. 校外活动应增加老师对学生品德方面的指导

校外活动本身来讲是不需要有教师进行指导的,是自由的、个人的事情。但是,为了可以做好品德工作,应在活动过程中或是活动前后与教师进行沟通,获得教师的指导。这个时候,教师在做指导时,不应仅仅是做表面上的回答,而是进行活动内容的详细分析,将其中每个人的作用和过程中不同人的责任进行分工,确保大家都可以有所收获,并能从活动中获得收获。比如,集体出动进行实践活动,过马路时,需要有专人进行道路安全的管理,在实践的过程中,大家应懂得谦让和遵守规矩,保障不伤到自己和他人,安全的参与活动,安全的返回。如果有条件,教师还应让学生进行总结,将其中得失进行分析,使学生尽快地成长起来。

4. 校外活动与社会号召结合起来,让学生直接感受正能量

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古国。每年国家进行大量的准备,来纪念先人或是庆祝重大节日。这些都可以加入到学生校外活动思想教育中,这些是我国的传统,也是民族的灵魂。学生有必要进行深入的了解,了解自己民族的智慧和品质,并指导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在自己内心深处形成种种的民族归属感。这些内容的传播和教育同样是对其品德方面的教育,并且作用更大,意义更加深远。比如,我国今年制定了第一个国家公祭日———南京大屠杀日。在追悼死难者的活动中,就可以将这段历史进行传播,使青少年铭记历史的教训,努力学习,建设起强大祖国。

校外活动是对课堂重要的补充,也是对学生品德教育的重要阵地。每一次活动都是一次经历,都可以得到收获。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进行多个问题的思考,由学生进行自我体会,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和自身素质,最终成为德才兼备的学生。

五、结语

综上,将校外活动品德教育的具体方式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对现代教育中存在的缺点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校外活动的注意要点。只要学生、教师进行配合,充分地发挥集体的凝聚力,就可以使学生们认识到团结的力量。

摘要:经过长足的发展,我国教育事业的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在短短六七十年的时间里,培养出一批批国家建设者。但是,青少年的品德教育工作并没有跟上技能学习的步伐,其中存在着教育弊端。因此,就如何从校外活动弥补品德教育的不足,做了详细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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