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市非法营运车辆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关键词: 出租车 营运 整治 活动

2010年市非法营运车辆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精选7篇)

篇1:2010年市非法营运车辆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近段时间,我市“黑车”非法营运现象比较突出,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影响了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了规范客运出租市场营运秩序,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非法营运出租车辆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按

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力度,规范出租车营运秩序,促进我市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4月19日开始,集中查处非法营运车辆,严厉打击擅自从事城市出租客运经营行为,规范城区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重点对非法营运的轿车、两轮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和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及各大宾馆、饭店门前营运的社会车辆等进行彻底清理,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营运执法队伍和长效监管机制,使出租汽车经营环境和营运秩序明显改观,保证出租汽车行业稳定运行。

三、部门分工与职责

(一)建设部门:负责非法营运出租车辆专项整治活动的整体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城区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对非法营运的人员和车辆依法予以查处,研究制定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公安部门:负责打击城市客运出租市场黑恶势力,严厉打击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行为;依法果断处置围攻执法人员等群体性事件,对带头闹事者依法从严处理;对从事非法营运的无牌、无照、报废车辆依法处理。

(三)城管部门:加强城市空闲公共场地监管和停车泊位管理力度,严禁非法营运车辆在各酒店和各主要路口停放。

(四)交通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五)广电部门:负责非法整治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整治活动进展情况。

(六)监察部门:对在整治活动中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私养“黑车”、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七)残联:加强对残疾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配合取缔残疾人专用车辆参与营运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保证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成立灵宝市非法营运出租车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负责此次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整治活动中有关问题及时研究、协调解决。

(二)积极宣传,加强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对群众出行、城市文明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出租汽车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要积极开展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竞赛和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三)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安排抽调人员,组成涧东区、涧西区两个联合执法组,认真开展整治活动。执法人员要佩戴胸卡,亮证执法,杜绝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在执法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式,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避免因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对个别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和暴力抗法的非法营运人,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总结经验,完善机制。要认真总结整治活动经验,建立完善交通、建设、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管,维护出租车市场秩序,实现联合整治的制度化、长期化、经常化,严防非法营运反弹,促进城市客运出租行业健康发展。

篇2:2010年市非法营运车辆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我镇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净化道路交通运输环境,严厉打击道路运输市场中非法营运团伙及欺行霸市的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整治行动以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规范我镇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为我镇构建和谐交通运输环境,强化以人为本的城市公共交通意识,为群众提供良好的运输服务,为合法经营者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属地管理,各职能部门联合统一行动,齐抓共管,集中整治,使道路交通运输市场中各类违法违章和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经营环境进一步净化,创造畅通、有序、高效、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运输市场新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联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镇整治非法营运车辆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与责任分工

(一)整治重点

1.非法营运的小汽车、摩托车;2.酒店、车站、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及周边涉嫌非法营运的小汽车;

3.仿冒、假牌出租车和异地营运出租车。

(二)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12月30日。

(三)责任分工

1.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处理和通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交通运输分局负责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对涉嫌违法犯罪经营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提升公交、出租车等公共运输服务质量。

3.公安分局负责打击渗入运输领域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及欺行霸市行为、利用小型车辆犯罪行为,严惩暴力抗法行为;加大司法追究力度,若违法经营行为涉嫌触犯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交警大队负责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及报废车辆,对查获的车辆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查处;加强公众场所车辆秩序的管理,特别是随意停车招客揽客的车辆。

5.宣传部门负责向群众宣传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公交建设的成果、整治行动的成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6.财政分局负责落实专项整治经费,审核安排宣传、执法、奖励等费用。

7.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负责配合交警部门查处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四、整治步骤、内容及方法

(一)准备阶段(2011年7月10日至7月20日)

1.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报市整治非法营运车辆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同时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抽调相关执法部门人员组建打击非法营运联合执法队伍,灵活开展打击行动,定期上报整治工作情况。

2.交通运输分局要调查摸底,收集好非法营运车辆的活动信息,采取信息化手段登记,为整治工作提供基础信息。

3.在非法营运车辆集散地,结合交通运输和车辆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禁停标志牌;加强对酒店、商场等大型场所专用车位的管理,压缩小型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

4.设立举报热线,加强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

5.设立奖励机制。对能提供有效线索并协助交通运输部门成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的,经核实后,由财政部门给予奖励,积极鼓励群众参与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二)实施阶段(2011年7月21日至12月15日)1.结合全市综治工作,根据我镇实际,打击机动车辆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由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城管部门负责)。公安部门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可疑对象,对有嫌疑盗抢的可疑车辆要进行重点监控,对利用可疑车辆涉嫌进行犯罪活动比较突出的地区,要制定整治计划,进行重点打击。交通运输部门要对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小型车辆进行查处。城管部门配合交警部门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查处。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与公安部门联合,进行集中统一行动,采取混合编组、联合检查的方法,打击取缔非法营运的车辆及有关盗、抢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

2.清理整顿酒店、公共设施场所的非法营运车辆(由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公安交警部门要查处无牌无证、假冒报废车辆,打击非法营运团伙与黑恶势力。交通运输部门要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非法营运车辆。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采取隐蔽侦察、重点突破、大规模围歼的方法,重点打击盘踞、霸占酒店与公共设施场所门前及周围的各类非法营运车辆,彻底取缔酒店、公共设施场所候客的非法营运车辆。3.加大对仿冒、假牌出租车和异地营运出租车的打击力度(由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查处仿冒、假牌出租车和异地营运出租车等违法经营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及报废车辆,协助交通运输部门打击暴力抗法行为。

4.整治工作要参考“治摩”工作中制定的预防、处理整治工作中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要抽调人员成立应急队伍,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及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在查处过程中,一旦发生暴力抗法的群体性事件,可以调动应急队伍,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6日至12月30日)整治阶段结束后,由市整治非法营运车辆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按市的有关要求,对各镇街的整治工作进行考评,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整治不力单位通报批评,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将成为镇街量化考核的其中一项参考指标。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和存在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1年12月20日前上报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有关材料上报市整治非法营运车辆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将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定期召开会议,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开展联合整治工作。

(二)协调配合,全面整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职责,要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密切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在执法过程中要讲究方式方法,掌握法律尺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违法人员要及时做好解释、教育工作,防止激化矛盾。要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公正办事,杜绝说情风,要防止“公路三乱”问题。行动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和广播,通过媒体报道、派发小册子、宣传单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整治工作宣传教育,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争取全社会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篇3:2010年市非法营运车辆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出租车整治活动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客运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铁力市道路运输管理站朗乡分站决定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出租车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此次整治从源头入手,着力查处在区域内非法从事营运的出租车。对非法营运的出租车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经营者要自觉遵守相关法规,自动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服从管理,配合整治。对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市道路运输管理站朗乡分站将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坚持秉公执法,严格依法查处非法营运出租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予以处理,杜绝各类“说情风”,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将协调司法机关及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四、打击非法营运出租车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希望广大居民不要乘坐非法营运出租车,在远离无证出租车的同时,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举证或举报,共同维护朗乡地区道路客运市场秩序。

特此通知。

道路运输管理站

篇4:2010年市非法营运车辆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禁止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营运车辆,切实保障学生通勤乘车安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以规范接送学生客运包车运营秩序,保障学生通勤乘车安全为目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接送学生客运包车专项整治,坚决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营运车辆,严厉查处超员、超速等违规违法行为,切实提高接送学生客运包车安全运营水平,促进平安学校、和谐学校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彻底消除接送学生客运包车违规违法现象,杜绝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及报废车辆作为学生客运包车上路行驶行为的发生,促进学生客运包车管理秩序明显好转,学生客运包车驾驶员以及学生、教师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接送学生客运包车交通事故显著下降。

三、整治时间:2015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

四、主要任务 

(一)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对所有接送学生的客运包车车辆进行调查摸底,对接送学生的客运包车。对所有接送学生客运包车车辆进行一次检验,对资质条件、安全技术状况下降的接送学生客运包车车辆,要责令车主停运整改。

(二)加强接送学生客运包车车辆驾驶员管理。学校对接送学生客运包车车辆驾驶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三)加强行车安全管理。整顿校园周边交通环境,并按规定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合理规划校园周边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

(四)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学校采取不定时、联合出勤方式集中实施路面管理,强化家长意识。重点整治未经批准从事接送学生客运包车车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及报废车辆作为接送学生客运包车上道行驶和接送学生客运包车车辆超载、超速、客货混载等违法行为。对用报废车、拼装车接送学生的车辆一律予以取缔。

(五)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学校要经常对学生及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拒绝乘坐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或超员、超速和客货混载的客运包车。建立分工负责的督查接送学生客运包车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各项经常性监管措施。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和研究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步调,相互配合,共同抓好这项工作。采取群众举报、重点布控、明察暗访等方式,使这项工作长期臵于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职能部门的管理之下。接受群众对接送学生客运包车交通违规违法行为的举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禁止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许开标担任,副组长由政教主任王凡明担任,成员由全体校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办公室主任由王凡明同志担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学校的高度出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对加强客运包车安全管理、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学校紧紧围绕加强客运包车安全管理、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贯彻落实公安部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八条措施”,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学习园地、广播媒体等,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自救常识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提高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开展专项整治期间,学校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定期将检查情况向镇综治办通报。学校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组织调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篇5:2010年市非法营运车辆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宣传教育”活动的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学校安全教育力度,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以规范学生上放学安全秩序,保障学生上放学过程安全为目的,促进平安金龙、和谐金龙建设。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根据龙马潭区教育局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如下:

一是在校门口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有关拒绝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包括火三轮)、货运车、超载等非法营运车辆的宣传文字。

二是充分利用晨会、主题班队会、校园广播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专题宣传教育。

三是通过办好一期板报、手抄报等形式,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认识,增强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自觉性。四是发《告家长书》、通过“校讯通”等方式,加强对家长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家长对学生交通安全的重视程度。五是成立“亲情护送队”,明确队员职责分工,确定护送时段、护送路线、与家长交接地点,确保学生每天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

三、实施措施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保证“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我校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 长: 郑世兵

副组长:林叶刚万三炳徐远清杨丽温红梅 组员:徐新余明贵韩超习南川吴剑谢斌莫乾友简晓群杨显峰张晓强蒲星旭周玲各班班主任门卫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办,办公室主任由习南川同志担任。

2、整合力量,多方配合,创造性地搞好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宣传教育”主题教育,广泛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主题教育,确保活动扎扎实实,卓有成效。

3、营造宣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主题教育中,要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营造宣传氛围,发挥学校校园广播和“小记者”的宣传作用。

4、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安办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年级每周开设一节安全教育课,由班主任负责讲授,各班要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教案、有作业、有考试成绩。学校定期邀请派出所警员为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5、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队伍。学校要利用广播、专刊、LED显示屏,广泛进行法制宣传;各班每期要办一期“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专刊;开设交通安全教育专栏。

篇6:2010年市非法营运车辆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高度,集中打击运输市场的非法营运和其它严重违法经营活动,净化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和乘客权益,创造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打击、专项整治,遏制非法营运上升的势头,非法营运的车辆查处率达60%以上,使非法营运的车辆明显减少,尤其是从事非法出租的车辆、并客跑长途专线的车辆及喊客、拉客的现象明显减少。力争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市场经营秩序基本好转,经营环境有较大的改善,从而达到净化我市城乡道路运输市场的目的。

三、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成立河东市道路运输市场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姜永涛(市交通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孔宪敏(市公安局副局长)、杨晓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苑厚增(市交通局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交通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配合工作。

四、工作步骤及内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宣传动员、清理整治和检查总结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年4月末至5月上旬)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内容及意义,在全社会营造整治打击非法营运的氛围,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清理整治阶段(~年5月中旬至9月底)主要工作是对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非法经营行为和严重违法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和查处。交通、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稽查频率,采取有效的手段,加大对非法营运及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逐步减少非法营运和其它违法经营现象,净化道路运输市场。本阶段的具体任务是:清理查处无证非法从事客运出租的轿车、旅行车、微型小客车;清理查处使用货车、农用车及其它非客运车辆从事出租客运的行为;清理查处使用残疾人代步车从事出租客运的行为;清理查处无证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车辆;清理查处并客跑长途专线的出租汽车及其中途换客行为;清理查处雇佣他人为其喊客、拉客的出租汽车车主、司机;处理喊客、拉客的社会闲散人员。

(三)检查总结阶段(~年9月到10月)根据丹东市专项整治办公室制定的验收标准,在9月底前完成自查验收工作,并对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10月中旬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丹东市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五、职责分工市交通局:负责牵头组织整个专项整治工作,并具体负责取证、查扣和处罚。市公安局:协助运管人员查处非法营运的车辆、人员。对妨碍执法行为、暴力抗法、谩骂、殴打执法人员的车主、司机采取强制措施,保障专项整治执法工作的顺利实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协助运管部门查处非法拉客的残疾人代步车,与运管部门一起协助公安部门查处喊客、拉客行为。市监察局:参与对非法经营者处罚过程的监督。监督查办为非法营运开脱、说情,充当保护伞的人员。整治中要充分体现从严从重的原则,交通、公安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营运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交通、公安、综合执法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对非法经营行为的举报奖励政策和举报电话、信箱,调动全社会参与打击非法营运的积极性,提高取证查处的参与程度和效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市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定期召开工作进展情况研究会、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问题。交通、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篇7:2010年市非法营运车辆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文明、有序、规范的交通秩序,树立城市文明形象,这是我市今年道路交通环境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力度,规范出租车营运秩序,促进我市出租车行业健康发

展。开展了依法严厉查处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市交通运输管理、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对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法定处罚标准从重处罚;严厉查处本籍旅游客车、外籍客车非法从事超范围、超区域营运活动。

一、非法营运整治活动情况介绍

近年来,我市道路交通受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市“黑的”从事非法运营的情况开始显现,一些“黑的”由最初在城郊接合部、偏远区域运营,发展为公然到中心城区揽客。更有甚者,利用报废车辆运营,强行拉客、载客,在扰乱正规客运市场秩序的同时,也给市民出行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对于“黑的”从事非法运营的情况,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治工作,运管、交警等职能部门按照严厉打击、严格处罚的原则,反复采取行动对我市“黑的”非法营运情况进行整治。从2010年1月起,市交通、公安交警、运管、客管等部门按照要求,依法联合开展了多次打击非法营运及“禁摩”专项行动。截止到5月29日,我市在非法营运相对集中和猖獗的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机

场、码头、加油站、商圈、旅游景点、居民小区、大学校园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打击非法营运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5380人次、执法车辆1159辆次,查处长途违法营运车辆496辆、“黑的”211辆、摩托车11500辆。

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行动的同时,有关部门还结合整治行动,依法取缔、严厉打击了一批生产、拼装、假冒和“克隆”出租车,以及伪造、变造、买卖假证、假牌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了从事机动车非法营运的犯罪团伙以及各种专门为非法营运开展拉客活动的“黑票点”18个,对本籍旅游客车、外籍客车从事超范围、超区域营运活动进行了专项整治,对违规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车,以及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人员进行了处理,及时查处了一批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的团伙及牵头人,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严查非法营运维护我市客运交通公共秩序

在之前的打击整治行动中,市长途非法营运得到有效遏制,“黑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禁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就在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进行严厉打击整治的同时,受到非法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黑的”仍顶风违法从事营运活动。“在严厉打击下,‘黑的’驾驶员也开始学‘聪明’了:只要乘客一上车,他们就会将自己的姓名、住址,甚至手机号码等告诉乘客,要乘客为其“打掩护”,打击难度增大。”为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文明、有序、规范的交通秩序,树立城市文明形象,扎实推进“三创一办”工作,从5月30起,推动第二阶段非法营运整治活动,并将进一步推进以下工作重点,一是依法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有关部门将对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由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严厉查处本籍旅游客车、外籍客车非法从事超范围、超区域营运活动。二是切实维护城

市客运经营秩序。重点排查打击从事机动车非法营运团伙的组织者,以及屡教不改和抗拒执法的非法营运者。对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以及聚众闹事等非法营运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团伙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三、整治成果介绍

在5月30日是此次专项行动的第一天。当天,市运管、公安、工商等部门组织150余名执法人员分成4个整治小组,冒雨分别在云岩区的中华路云岩广场路段、瑞金路环西小学路段,以及南明区的遵义路朝阳电影院路段、市南路原市二医路段,开展综合执法整治行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30日下午18:00时,共暂扣***辆“黑的“。

四、加大宣传教育工作

在打击非法营运的同时,交通部门实行以疏为主以堵为辅的工作方针,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照惩教并举、疏堵结合的原则,把治理“黑车”与方便居

民出行、服务群众措施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在社区、流动人口聚集区、火车站、公交枢纽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周边等黑车集中地区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教育引导居民正确认识“黑车”存大的安全隐患。并大造舆论声势。市政府、市属单位和市和区下属街道社区以板报、横幅标语、宣传单、宣传车、安全知识讲座、电视等为宣传载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行动的目的意义,教育广大群众树立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举报非法营运车辆、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形成较大的舆论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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