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工作的抓手,也是长效机制形成的保障。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的收集整理的《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供大家阅读,更多内容可以运用本站顶部的搜索功能。
第一篇: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各工程项目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称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隐患事故.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查的隐患.重大事故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一定时间的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使生产经营单位自患.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规程项目部均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全面负责.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工程项目部均应分别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渐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工程项目部均应建立健全事故隐
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查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视实际情况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五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工程项目部均应保证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经费,并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六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工程项目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等级进行登记,并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六定”的原则进行整改. “六定”是定期整改措施、定整改人、定整改经费、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验收人. 第七条 公司生产管理部和相关科室人员将定期不定期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进行隐患排查,各单位各项目部,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按“六定”的原则进行治理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与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报公司生产安全部,生产安全部必须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第八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未按“六定”的原则对隐患对隐患进行整改或谎报整改回复的,视其情节严重情况,对单位及施工项目部有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处罚,如果多次不改,将向公司领导提出免职的建议.
第九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为履行事故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条 本制度从规定之日起实施.
重庆建工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海棠烟雨*政府安置房项目
二〇一七年六月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制 度
重庆市北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盈江县阳光出租车服务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杜绝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出租汽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由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按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对象及范围应包括:出租汽车等机动车辆及相关装置;管理制度、管理台帐、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救援设施和消防设施;以及营运证件等。
三、列入安全检查范围的项目,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四、对检查出的隐患,检查人必须下达整改通知书,各项安全检查及隐患的整改,实行责任人及受检当事人签字制度和隐患整改跟踪排查制度。对自身无能力解决的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并作好隐患的跟踪控制工作。
五、出租汽车驾驶员被公安机关吊扣、吊销驾驶证后,应主动向公司汇报,公司应收缴被吊销驾驶员的营运证件并上交管理部门,要教育、督促其不能驾驶车辆。
六、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均应建立“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台帐”。各项安全检查的基础资料必须规范化,保存期不少于3年。
七、对违反本制度及违反本制度造成后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所属各科室、各职能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
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职责权限。
一、院长对所属各各科室、各职能部门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负责。
二、各科室、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三、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进度。其他科室、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四、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员工协助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第五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医院
安全生产办公室和有关监管领导报告。执行医院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第六条 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
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七条隐患排查所需的资金由医院从专项资金中解决,
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
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医院解决不了的,须上报上级领导部门配合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科室和部门解决不了,须经院部解决的隐患。
C级:由部门和科室内部可以解决的隐患。
第九条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科室、各职能部门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呈报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全生产办公室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院部,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部门,医院不安排安支措费用。
第十条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一、 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院长全面负责;各负责人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即“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 对于一般隐患,由各科室、各职能部门立即组织整
改。
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安全生产部门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臵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四、医院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
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第十二条各科室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加油站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排查治理内容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
3、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4、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是否达到要求;
7、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四、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
1、对部门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企业进行彻底整改。
2、加油站领导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由站领导负责协调解决;站领导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即时上报加油站负责人,召开领导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加油站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加油站领导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五篇: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目的
进行危害识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确保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得到落实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储存、生产等过程的活动。 3 引用文件(无) 4 职责
4.1安全主任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并监督执行。
4.2安全主任组织公司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事故隐患的建档、监控工作。
4.3安全主任负责安全、消防、职业卫生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4.4 各部门负责辖区内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检查,安全主任负责抽查。 4.5所有员工负责本岗位班前、班中和班后的巡回检查。负责本人所管辖区域的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整改;本人不能处理、整改的,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部门经理。
4.6其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4.7安全主任每日或不定期地对本公司各生产、贮存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对员工的作业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制止,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5 制度内容
5.1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检查和现场安全检查两部分。 5.1.1 安全管理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5.1.1.1 检查各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各级部门研究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记要(录)等;
5.1.1.2 安全职责、安全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等;
5.1.1.3 检查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教育是否达标。 5.2 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5.2.1 按照安全标准标准、规范、制度等,检查生产、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隐患。
5.2.2 检查各部门及个人的安全职责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5.2.3 检查搬运、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5.3 安全检查形式
5.3.1安全检查主要有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5.3.3.1 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及现场检查为重点,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5.3.3.2 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各部门主管和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危险点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 5.3.3.3 专项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1) 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洪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滑为重点。 2) 节日前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仓库、应急预案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应对节日干部、检维修队伍值班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3) 专业性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是对电气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5.5隐患整改 5.5.1检查记录和统计
5.5.1.1 安全检查应依据充分、内容具体,必要时编制安全检查表,按照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规范地开展检查活动。安全检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做好安全检查总结,并按要求报安全主任。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检查组应向被检部门提交《隐患整改通知单》见附表,被检部门应签字确认。
5.5.1.2 被检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落实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计划,落实整改。
5.5.1.3安全主任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按《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形成闭环管理。 5.5.2 隐患登记
5.5.2.1安全主任设有“隐患治理台账”,作为本公司安全隐患统计的依据。 5.5.2.2市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或监测后签发的“安全隐患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全主任复印给隐患所在单位,并在“隐患治理台账”上登记、编号。 5.5.2.3市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或监测后直接签发给隐患所在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隐患所在单位须将复印件交安全主任登记、编号。
5.5.2.4本公司组织安全检查或监测发现的安全隐患,由安全主任向隐患所在单位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登记、编号。
5.5.2.5部门自身进行安全检查或监测而签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仍须将复印件交安全主任登记、编号。 5.5.3确定整改方案
5.5.3.1安全主任接到市有关部门签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向部门签发列有一类隐患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部门自身签发列有一类隐患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应尽快(视隐患危急程度而定,一般须在三日内)召集隐患所在单位负责人、安全主任及有关技术人员开“隐患整改准备会”,讨论决定具体整改的方案、负责人、时间。凡自身不具备整改能力,外委能解决的,则由该部门写出专题报告给安全主任。安全主任审核后,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联系外委。
5.5.3.2凡部门不能解决的或公司决定暂不于解决的隐患,安全主任须写出专题报告,报公司领导批准决定。此报告由安全主任留存。 5.5.4隐患整改通知单
5.5.4.1检查组视所发现的问题的性质、可能引起的后果等因素,可向被检查单位签发书面《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出需整改的问题、整改期限。被检查单位须认真进行整改。
5.5.4.2如《隐患整改通知单》涉及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则被检查单位须按安全隐患管理文件执行。 5.5.5整改实施
5.5.5.1隐患整改涉及须报市有关部门批准的改造工程或动火申请,整改前先由整改单位向安全主任提出,并提供必要材料。安全主任负责报批手续。 5.5.5.2整改条件齐备后,整改单位须提前通知安全主任,以便后者协助、监控。 5.5.5.3整改中涉及动火作业,整改单位须按本公司“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事先办理动火申请手续,并在整改中切实采取规定的监护措施。 5.5.5.4整改后,整改单位填制《隐患整改回执单》。 5.5.6整改验收
5.5.6.1安全主任负责对安全隐患整改结果进行验收。验收过程须有整改单位负责人、安全主任在场。
5.5.6.2如验收合格,则安全主任和整改单位分别在《隐患整改回执单》上签字确认。
5.5.6.3如验收不合格,则安全主任责成整改单位限期重新整改,安全主任和整改单位分别在《隐患整改回执单》签字确认。
5.5.6.4如市有关部门需要亲自验收,由安全主任和整改单位人员陪同再次验收。 5.5.7整改统计
5.5.7.1安全主任负责本公司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统计,每季度一次,并在季度末的次月10日前填制《安全隐患整改(季度)统计表》 ;到年末,计算全年的“安全隐患整改率”。
5.5.7.2安全主任统计中发现各部门或各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率”达不到安全目标中所规定值时,须及时召开会议,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让隐患所在单位整改。 5.5.8重大隐患
5.5.8.1公司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
5.5.8.2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5.5.8.3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6 支持性文件
6.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7 相关记录
7.1 《隐患整改通知单》 7.2 《隐患整改回执单》 7.3 《各类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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