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车间
第一篇:管理安全生产纪律
车间生产纪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大生产力度,使公司生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为以后形成良好的厂风、厂纪。特制定车间生产纪律管理制度:
1. 所有车间员工07:30分必须准时各就各位,准备开始工作,迟
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罚款10元,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扣除半天工资,旷工3天以内按实际天数扣除3倍工资,旷工3天以上予以辞退。
2. 工作时间不准睡岗、脱岗、串岗,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
次罚款50元,屡次不改者视情节严重性加重处罚或开除。
3. 工作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频繁上厕所,且时间过长,影响生
产产量,导致生产效率低下罚款50元,屡次不改者开除。
4. 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干私活、吃零食、聊天、嬉
戏、打闹等),不准在车间内抽烟,发现一次罚款20元,再次罚50元,屡教不改者予于开除。
5. 酒后上班,劝其回家休息,按旷工处理,不听劝阻,影响生产和
工作秩序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留厂察看处分,重则开除。
6. 请假必须提前报批,并写请假条,一天以内可由车间主管批准,
两天或两天以上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未经批准,无假条,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7. 各岗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禁止违章操作、野蛮操作
违者罚款50元。
8. 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工作服,未穿戴整齐者不得
进入车间,违者罚款10元,再犯罚款50元。
9. 车间员工必须服从车间主管的工作安排,因工作需要有权调动员
工到其他岗位工作,员工必须服从,不服从安排、谩骂者处以50元罚款,对人身攻击者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并交公司人事处理。
10. 加强设备现场管理,各岗位必须按相关规定,在下班前打扫本岗
位的卫生方可下班,对设备、工具进行清洁保养、摆放整齐,按
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并进行简易维修,使其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转、工作,违者罚款20元,情节严重的交公司从重处罚。
11. 员工之间应团结互敬,不得吵架谩骂、打架斗殴以及煽动不良风
气,违者罚款100元,重则开除。
12. 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处理;对造成
公司财物外观破损,但其使用功能正常的,赔偿相关器具原价的十分之一,丢失部件或造成其不能正常工作的除要求其全额赔偿外,且追加原价的10%罚款。
13.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主管以
上干部应热情问候或必要的陪同,作业人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
备注:行政部门巡检到有第
1、
2、
3、
4、
7、
8、10条违规情况发生,将对其所辖领导进行150%处罚。
本制度于2011年7月 ** 日正式实施,如有异议,请于本通知贴出之日至生效前提出。
聊城东颖恒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行政部
2011-7-15
第二篇:劳动生产纪律管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
员工劳动生产纪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XXX有限公司劳动生产纪律管理职责和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有限公司劳动生产纪律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劳动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是生产技术部、综合部,负责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及违纪问题的处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电站)负责本部门(电站)劳动生产纪律的贯彻执行、监督和检查,以及对违纪人员的处理和教育工作。
第六条班组是劳动纪律管理最基层的单位,值班长负责对本班人员劳动纪律的日常管理、考核、监督和检查、以及对违纪人员教育等工作。
第三章 管理内容
第七条严格执行《公司考勤管理办法》中关于劳动时间和劳动纪律的规定。
第八条全公司职工的作息时间,统一执行公司安排的作息时间。
第九条全公司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
第四章 考核与检查
第十条 运行管理考核与检查: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范围包括设备、资料、卫生及公用财物等方面。对于交班台帐不全、不登记、交代不清楚的责任人,一次罚款10元,未登记者一次罚款20 元;接班方未认真听交班方交代,未查阅前两班记录一次罚款10元。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30元,旷工一次罚款50元。
3、交接班地点统一在中控室内控制台前,未参加者一次罚款20元。无特殊情况准点交班。
4、交班不合格,包括卫生,接班方有权要求重做,拒不执行者,接班方有权不接班;如果交接班手续未完成,交班方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以旷工一天处理。接班方不坚持原则,完成手续后一切责任由接班方承担。
(二)严肃值班态度,加强值班纪律,任何人不得违反值班禁令:
共4页,第1页
1、上班人员必须佩带上岗证,未戴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
2、上班期间如有打牌、下棋等行为,立即停职处理。
3、上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违者一次罚款20元。
4、在未涉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绝对服从领导及班组长安排,如不服从安排,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停职处理。
5、当班期间不得睡觉,违者一次罚款20元,班组长加倍处罚;当月两次则停职处理。
6、当班期间不得看与生产无关的书籍、杂志、报刊等,违者一次罚款10元。
7、当班人员不得串岗、溜岗,否则一次罚款10元,不得无故离开生产厂房到其它地方逗留(高压室内,水泵房、油站110V升压站属厂房范围)违者一次罚款20-100元,班组长不制止,班组长减半处罚。
7、运行人员不得乱动设备和无故改变设备运行状态,禁止运行人员对各整定值,调整电阻,联片方式等进行修改。紧急情况下非动不可,须征得领导同意。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罚款或停职处理。
8、中控室内设备图纸资料、上微机任何人不得在上面写字、绘画、修改参数等操作,否则一次罚款50元,如无人承认,中控室当值人员每人罚款50元。
9、非当班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厂房,(除领导检查工作、检修人员、站内出现异常需非当班人员协助除外)违者一次罚款20元,当班现场人员不制止一次每人罚款10元。
10、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每班不得少于两次,检查人员由值班长安排。发现缺陷视情况大小给予20至100元奖励;未进行检查,检查不认真未发现缺陷,给予责任人罚款20-100元处理。
11、严格执行设备定期切换、试验、维护工作。未按规定执行者,罚款当班班长20元。
12、在厂房内打、接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否则罚款10元。
13、非经站长同意,值长、值班员不得私自换班,若私自换班,代班者不记上班,应上班者以旷工记。
(三)爱惜公物,讲究卫生。
1、厂房所有公物均属交接班检查范围,如有损坏,未查明责任人,当班所有人员照价赔偿外罚款该班每人20元;如属个人故意损坏,除照价赔偿,另罚款50至500元。
2、早班清扫厂房地面、设备、中控室地面、设备,中班清洁厂房设备、中控室地面、设备,夜班清扫中控室地面、设备。设备、屏柜应见其本色。
第十一条职工未请假无故缺勤或请假未准而擅离工作岗位时,应以旷工论处;按旷
工天数扣发工资外,另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旷工半天者,给予批评教育,1个月不受奖。
(二)连续旷工1-3天;全年累计旷工达5天者,本人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在班组会上检讨,待岗三个月且半年内不受奖。
(三)连续旷工4-5天;全年累计旷工达 6-14天者,停止工作进行检查一个月(停工检查期间只发生活费,标准以劳动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保障线为指导)待岗6个月,且1年内不受奖。
(四)连续旷工6-10天,全年累计旷工达15天者;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待岗1年。
(五)连续旷工11-14天,全年累计旷工达21-29天者,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待业1年。
连续旷工15天以上,全年累计旷工达30天以上者,公司予以除名,终止劳动合同。
(六)新录用大中专、技校生,在见习期旷工1天推迟半年转正定级;旷工2天推迟1年转正定级;旷工3天终止试用合同。
第十一条凡不能坚持正点上、下班者(在5分钟以外),一律按迟到、早退论处,职工每迟到或早退一次,视情节罚款20-50元,由公司查出的迟到、早退,除按规定对个人罚款外,还要扣该部门当月工资100元/人.次。
第十二条上班时间吃饭、串岗、溜号、睡觉以及干私活、洗衣物等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其它事,发现每人每次视情节罚款20-50元,由公司查出的上述违纪问题;除按人次罚款外,还要扣该部门当月工资100元/人.次。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喝酒、下棋、打扑克、打麻将等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者,罚款1000元/人.次,待岗半年。
第十三条 其他管理规定:
(一)所有人员不得在厂区内乱丢烟头、纸屑、果皮等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乱倒饭菜,违者一次罚款20元;厂房内禁止吸烟,违者一次罚款20元。
(二)严禁员工在站内打架、斗殴;站外惹事生非。违者停职并处以200元罚款。 第十四条不服从工作分配,无理取闹者,班长有权先责令其停止工作进行检查;事后再报告部门领导处理;视情节扣罚200-500元,同时按公司内部待岗待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打架斗殴及吸毒、赌博、偷窃公物者,视情节扣罚200-1000元,同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弄虚作假,私自涂改考勤表,除按考勤制度处理外,并视情节扣罚50-200元。
第十七条职工凡在上班时间看病、会客、以及因私事外出,都必须先向班(组)长或有关领导请假,未经同意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八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综合部对全公司劳动纪律的检查或抽查每月应不少于两次,并要详细记录和记载,抽查的结果和情况在月度工作任务考评中公布并兑现考核。
第十九条各部门领导,应狠抓劳动纪律管理,并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对本部部门劳动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或抽查,每月不应少于4次,对于查出的违纪人员和问题,除按规定严肃处理外,同时要加强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守和维护劳动纪律。
第二十条各班组直接负责劳动纪律的日常管理与考核,班组长对劳动纪律应敢抓敢管,严格要求,对本班存在的违纪问题,除按规定严肃处理外,还要辅以耐心细致的思想说教工作,经常进行遵章守纪的宣传教育;克服本班(组)人员的违纪现象,不断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公司综合部负责检查执行,并纳入月度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文字解答由综合部负责。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于2012年月日发布实施,此前公布的办法、规定及标准相应废止。
第三篇:生产车间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生产车间的规范化管理,促进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稳定地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指挥、听从调配,对不服从安排、指挥者,处于50元/次罚款。
2、公司员工无论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须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1个月或由公司决定其离开时间。
3、上下班打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正常工作时间迟到到早退者,每5分钟罚款5元,超过20分钟不足半天者罚款50元。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达到半天及以上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按当班工资的两倍/天处罚,旷工达两次者按停工处理。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作为旷工处理。请假半天需提前一天上报,请假一天及以上者需提前两天上报。
4、上班人员必须精力集中,不得无故串岗、脱岗、睡岗、闲聊、打闹、看书报杂志和干私活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处罚10元/次。
5、保持车间清洁、整齐,不得有污损或浪费现象,工具、物料、半成品要物归齐位,定点摆放。
6、车间禁止吸烟。违者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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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5
第四篇:生产车间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车间管理三大纪律十条禁令
三大纪律
一、服从管理,一切行动听指挥;
二、不讲借口,立即行动,行动决定执行力;
三、爱护公物,不得损坏或占用公司任何资产。
十条禁令: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禁止酒后进入车间; 禁止带非公司人员进入车间现场; 车间禁止穿拖鞋、着奇装异服; 未经主管同意、禁止擅离工作岗位; 车间内禁止吸烟,禁带一切火源; 禁止消极怠工或散布谣言,争做优秀员工; 上班禁止玩手机,做任何与工作无关事情; 禁止私动他人设备,严守一切安全操作规程; 禁止与他人发生任何争执与矛盾,尊重他人; 工作台面禁止摆放私人物品,下班前做好7S清理工作,做到日结日清。
三大纪律十条禁令为车间管理基本规定,任何人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三大纪律时给予记过处分;违反十项禁令给予记警告处分;如情节严重或造成一定影响者,将从重处理给予100-2000元处罚,直至开除。
本规定与公司其他制度冲突时依悉相关规定执行,车间主管在车间查核上述违规行为时,均以本规定执行;其他职能部门查核上述违规时,除对当事人按规定处理外,同时主管负连带管理责任。
生产部
2014年04月08日
第五篇:生产部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试行)
生产部劳动生产纪律管理制度(试行)
目的:规范生产部劳动纪律日常管理,以确保生产、安全有序进行,切实为销售保驾护航。 范围:生产部全体成员。
职责:生产部全体员负责执行本制度,生产副总、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内容:
基本原则:以公司的《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为基本准则,在此基础上特此建立生产部生产车间员工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考勤
1、每天上下班在主管领导处报到登记(车间在车间处、车间主任及部长在办公室处)。
2、忘记登记人员,应在当天或次日上午上班后30分钟内办理手续说明,由部门负责人或 分管领导签字证实。未办理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3、上班时间开始后到达、下班时间提前离开;但没有事先请假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4、迟到、早退30分钟内,每次扣10元;超过30分钟,按照旷工半天处理。
5、旷工:(1)未请假不到岗;(2)未获准假不到岗;(3)假满未续手续不到岗;(4)弄虚作假骗取假期者;(5)打架斗殴导致停工者。
6、旷工最小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计算。旷工按当日基本工资的3倍扣除。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含)以上者,除扣除旷工日全额工资的3倍金额,并且扣除该全部奖金(或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公司可予以辞退。
7、一般员工请假在3天(含)以内,由相关部门的直接领导核准,3天以上由生产副总经理核准。
8、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申请表》,关键岗位者交接好工作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电话向主管领导请示,返回后及时补填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9、病假:员工凭医院的医生诊断证明、病历、发票等资料办理相关病假手续,事先不能请假的,返回当天补交医院休假证明、病例原件、缴费凭证,办理相关病假手续,否则按事假处理。
10、员工因正常生产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先经主管领导审批、生产部或生产副总核准后,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
二、安全管理
1、保密责任:任何员工对非公司人员,寻问产品、设备、工艺处方等等相关技术方面的问题均不得如实回答,对公司任何技术性工艺、操作进行保密,应笑脸谢绝;在无公司领导人员陪同的情况下,对具有专业技术的岗位或车间谢绝参观。
2、非本岗位操作的设备、物料未经领导特许,不得参与生产或操作。
3、人在必须时灯亮,人走灯灭、水开、设备停止运行。
4、严格按照生产车间的各种操作规程和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生产操作,切实保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
三、纪律
1、任何人员绝对无条件服从领导,有不同意见或分歧,先执行原工作安排后提出意见;
2、上班时间,不得吃零食,不得在生产区抽烟;并按要求着装在生产区操作,且任何人不得穿工作服离开生产区域,更不得上厕所;
3、除公司领导特批,中午午餐不得喝酒;
4、在生产车间用火必须得到车间、生产部的领导审批,并有防范措施;否则一律不允许用火;
5、所有员工因个人或工作上的原因引起的矛盾、误会,在公司内不得争吵、漫骂、说攻击的语言,要通过沟通方式解决;
6、在公司内部不得挑唆其他人员矛盾,不得公众场所说损害公司或个人的语言;
7、团结合作,全力协调本岗位或其他岗位、车间、部门人员的工作;无论调入其他部门均要绝对服从新岗位领导人员的安排;
8、任何人员调入其他岗位必须要经原车间领导的许可,否则不得随意参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罚责
任何人员违返以上内容,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予以10~500元的处罚、开除,构成刑事责任的依法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