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与公证处合作协议(精选11篇)
篇1:银行与公证处合作协议
合 作 协 议 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银行潍坊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充分运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进行资源互补,就如何更好地为甲乙双方会员及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期限
经双方协商,合作期限暂定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合作方式
1、乙方同意为甲方入驻企业无偿提供:企业投融资、企业或个人理财产品等方面的专业讲座及咨询。甲方入驻企业可免费参加乙方主办的活动。乙方可根据甲方的需要和邀请,为甲方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培训、为甲方的入驻企业举办专题讲座;
2、乙方同意给予甲方的入驻企业及战略合作伙伴群体提供贷款整体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五十万元整;根据综合情况的不同,甲方的入驻企业及战略合作伙伴成员均能在乙方享受贷款费率的优惠,具体优惠政策另行协商;
3、甲方提供的符合乙方公司的入驻企业(或个人),乙方应采取多种形式的互动方式,让甲方的入驻企业得到乙方的满意服务,互动方式具体协商;
4、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即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5、其它活动: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共同完成。
三、双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义务 在本协议规定期限内甲方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有义务接受乙方推荐的符合甲方入驻条件的企业; 2)、甲方为乙方提供并推荐有投资、融资、理财意向的入驻企业; 3)、甲方邀请乙方专业人士为甲方入驻企业提供咨询或讲座时,由甲方提供场地或甲方入驻企业可前往乙方提供的场地,但乙方应保证提供优质的服务;
4)、在宣传或推广时,甲方确认和乙方的合作伙伴关系; 5)、乙方在甲方场地举办入驻企业聚会或大型活动时,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方案为乙方提供入驻企业聚会活动策划与服务执行。
6)、甲方下设财务部工作人员,按乙方的要求,帮助有融资需求的客户准备好全部的材料;
2、甲方权利 在本协议规定期限内甲方履行如下权利: 1)、甲方的入驻企业达到二十名(含)以上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派专业人士为甲方的入驻企业做专场主题培训;
2)、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为甲方安排的提供投融资、理财咨询的工作人员提供培训;
3)、甲方有权批准符合甲方入驻条件的乙方客户成为甲方的入驻企业;
4)、甲方有权就甲方入驻企业向乙方提出的服务申请和限时服务进行督促和建议;
3、乙方义务 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推荐给乙方的入驻企业,乙方应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 2)、乙方在为甲方入驻企业提供咨询、培训时或之后,在其未正式成为乙方的客户之前,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甲方的入驻企业进行任何形式的营销或推销;
3)、乙方在宣传或推广时,乙方确认和甲方的合作伙伴关系;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入驻企业资料保密。
5)、甲方的入驻企业成为乙方客户后,乙方应充分考虑到客户及甲方的感受,不得做出令客户反感的营销或宣传;
6)、由甲方的入驻企业提出服务申请,甲方下设财务部的工作人员将完整的资料提供给乙方的工作人员后,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立即签收并注明详细签收时间和签收人,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甲方明确答复,如未获乙方同意的服务申请,乙方工作人员应清晰说明理由。
4、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对甲方安排的提供投融资、理财咨询的工作人员提出专业的指导意见和建议;乙方有权对工作人员进行聘用和奖励;
2)、在甲方入驻企业自愿的前提下,乙方有权批准符合乙方贵宾条件的甲方入驻企业成为乙方的客户;
四、罚则
合作双方应当无条件遵守本协议的各项约定,如一方违约,则另一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且由此带来的经济及名誉损失,违约一方支付给守约一方三倍赔偿;产生法律后果的,由违约一方全权承担。
五、协议生效与终止
1、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2、协议终止:本协议遇下列情况发生时可由任何一方终止: 1)任何一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任何一方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对方有权终止本协议。3)任何一方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对方及相关联用户权益的行为,对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如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或发生特殊情况,则守约一方有权在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解约通知,并按约定方式解除本协议。
六、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除依法需要报批和公开的事项,双方应对合作事项涉及的有关资料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双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披露。
七、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框架协议,此协议适合潍坊神元生物科技创业园入驻企业。乙方在与潍坊神元生物科技创业园入驻企业合作时,应在此协议范围内重新签订条款清晰的合作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2:银行与公证处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及东营市市政府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培养和发展东营市个人贷款购房市场,向广大市民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约定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作的贷款担保种类主要为个人购房贷款,其他贷款担保类型可视市场发展另行补充。
第二条对经甲方审查符合个人购房担保贷款条件的申请人,若申请人同意采用此种担保方式,甲方则通知申请人向乙方提出担保申请,乙方同意为其担保并出具《东营市个人住房置业贷款担保证书》后,甲方即可同其签订借款合同,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贷款额度及期限应与《东营市个人住房置业贷款担保证书》相同并不超出甲方设定的上限。
第三条乙方承诺对《东营市个人住房置业贷款担保证书》内所载明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利息、逾期利息、复息)及因借款人原因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四条借款人未按约定还款时,甲方应即时催收逾期贷款并通知乙方。通知方式以乙方收到甲方送达的《催收贷款通知书》为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或借款合同履行期内最后两个月中的任何一个月不还款(到期一次还清贷款本息的贷款在借款到期后15天内不还款),在收到甲方《催收贷款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还清借款人在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余额。
第六条借款合同履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致使甲方贷款债权落空的,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同意提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法定监护人;
3、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监护人拒绝承担债务。如继承
人、受遗赠人、法定监护人同意代为还款,在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后甲方不得拒绝,并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遇国家利率调整,无需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因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第八条为进一步提高担保资信,乙方承诺在出具任何一个《东营市个人住房置业贷款担保证书》之前,必须要求借款人提供有效的抵押物,并办理有关合法的登记手续。如果甲方放弃对乙方的担保追索,乙方应将抵押权转让给甲方。
第九条每笔贷款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保证期间的延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债务清偿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还清贷款证明。
第十条担保期间,乙方发生机构变更、撤消或其他足以影响保
证能力的变故,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本协议项下全部担保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乙方做出撤消决定的机构承担。如甲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由乙方或做出撤消决定的机构提供为甲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保证各自出具的各类书面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第十二条乙方每月向甲方书面通报担保中心对外担保的情况。
第十三条乙方应在甲方开立结算帐户,并正常办理结算业务,乙方在甲方存放的担保保证金应专户储存,并按建住房(2000)第108号文规定存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帐户,办理担保业务的额度不能超过担保保证金的30倍,如有突破,乙方应及时补充担保保证金存款。
第十四条乙方承诺担保的方式为保证担保,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在甲方开立保证金专用帐户,并存入不低于其担保贷款存量的三十分之一的保证金,该保证金的数额可随贷款存量的增减而增减,保证金户余额不得低于壹拾万元,与存量相当的保证金甲方予以冻结,但出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乙方应代被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的事由时,甲方有权自乙方保证金帐户扣收贷款。
第十五条本协议执行期内,任何一方要更改协议内容,须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取得一致后方可修改;如不能达成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十六条本协议在执行过程有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篇3:银行与公证处合作协议
6月17日,富滇银行与昆明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党委书记、董事长夏蜀;党委副书记、行长杨敏;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词。昆明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滇中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何刚;昆明市副市长龚晓坤;富滇银行监事长任建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余汝兴;副行长王岚、代军;总会计师董玲以及相关部室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夏蜀在致词中指出,昆明市是富滇银行的股东,富滇银行的发展得到了昆明市委、市政府长期的关心支持。富滇银行将继续发挥地方金融机构优势,深入贯彻“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配合昆明市“十三五”发展规划及构建国际性区域金融中心的发展目标,积极探索“开放、多维、立体”的金融合作方向,共同推进昆明市“引进来”和“走出去”经济战略的实施,为城市发展提供“融资+融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进一步强化城市金融服务商的责任和形象。即将推进的合作措施,一是建立境外人民币投贷基金;二是扩大周边区域国家小币种结算量;三是与昆明市政府合作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四是通过富滇银行的平台孵化多样性金融牌照;五是共同研究组建金融租赁公司;六是共同组建智库平台;七是共同研究设立昆明市“五网”建设基金。杨敏在致词中介绍了富滇银行的发展情况,他指出,此次签约是双方未来紧密合作的开端,富滇银行将继续发挥金融行业的先导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努力建立更加广泛的多领域、深层次合作机制,为昆明市委、市政府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王喜良在致词中充分肯定了富滇银行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并对富滇银行在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给予的支持和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感谢。他指出,昆明市委、市政府与富滇银行是密不可分的利益共同体,今后昆明市将继续支持富滇银行的发展,双方将秉持优选优责的合作原则,密切对接、夯实项目,共同构建“绿、净、顺、美”的大美昆明。
篇4:银行与公证处合作协议
该协议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出口信贷与项目融资方面的合作,由澳新银行集团总裁邵铭高(Mike Smith)先生与中国进出口银行董事长兼行长李若谷先生在北京共同签署。
对于此协议的签订,邵铭高先生表示:“合作协议的签订对于中国企业在澳大利亚及亚太地区贸易和投资的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
目前,中国是澳大利亚和亚太地区经济发展的首要推动者,中国企业跨境贸易和海外投资对于支持新能源、自然资源和基础建设项目的发展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该协议的签订进一步拓展了澳新银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现有的合作,为双方更为广泛的合作打下了基础,包括更好地利用澳新银行在能源和基础建设融资方面的优势、融资信贷、离岸人民币债券等方面的业务能力,并通过澳新银行在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亚太地区广泛的分支机构进一步加强合作。
连接
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为政府全资拥有,总部设于北京。中国进出口银行是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项目,尤其是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对外承包工程及各类境外投资的的主要融资渠道,也是东盟投资基金的主要股东,对东南亚的基础建设、能源开发、自然资源及电信项目进行投资。
关于澳新银行
篇5:银行与政府合作协议
甲方:***县人民政府
乙方:
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构建***县人民政府和“十二五”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政府和银行的整体优势,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和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在互利互惠、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下,甲、乙双方同意,构建更加紧密、相互信任、不断发展的银政战略合作关系。
第二条甲方同意按照有市场、有效益、有偿还能力的原则,优先向乙方提供辖内重点建设项目和骨干企业等各项金融活动的相关资源。在同等条件下,对于乙方确认符合信贷投放条件的项目,甲方协调企业优先选择乙方提供的配套金融服务,并在立项审批、投资规划、资本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双方战略合作的稳定和有效。
第三条甲方将加强本区域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营造公平竞争金融市场环境,鼓励辖区政府机构择优选择金融机构提供结算服务;在政府职责范围内,协助乙方督促借款人按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并按时还本付息;在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时,1
协助乙方敦促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协助乙方化解甲方辖区内可能出现的不良资产贷款风险。
第四条甲方积极支持乙方在***县内拓展各项资产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甲方优先委托乙方承办辖内住房公积金、住房维修基金、社保资金、财政预算内、外资金、企业年金、土地拍卖及其他各类基金的归集、托管与理财服务。
第五条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重大改革的法规规章等方面的信息。在必要的前提下,同意乙方列席甲方及所属委、办、局研究有关项目开发和规划会议,使乙方及时了解和介入项目前期工作。甲方同意乙方以多种形式参与***县各类项目的前期工作。
第六条乙方将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和信贷政策以及***县发展要求,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达到乙方的信贷规章制度和信贷审批条件要求下,2011年—2015年向***县的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电力、交通、教育等产业和中小企业累计提供不低于亿元的金融信贷支持。乙方积极支持的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所列项目。
第七条除上述综合信贷支持外,乙方还将加大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信贷政策的项目支持力度。乙方将向甲方辖内中小企业和特色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信贷支持,促进甲方辖内经济结构调整,适度扩大对***中小企业额度授信审批权限,支持甲方区域内中小企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
第八条乙方同意充分发挥自身的商业银行综合服务优势和传统业务优势,向甲方区域内客户和项目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和创新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融资咨询、结算、资金管理、结售汇、融资租赁、信托理财、资产重组、债券发行与债券承销等。
第九条甲、乙双方本着相互支持、相互信任的原则,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有关贷款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以及项目建设、市场发展等信息;及时反馈有关金融、信贷方面的信息和政策,共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对合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协商解决。
第十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上述协议事项,双方建立联系制度,定期进行磋商,通报和研究有关项目开发、项目评审、贷款发放管理以及金融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对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确定工作方案,形成会议纪要,并各自负责督促和落实。甲方明确***县金融办公室、***县中小企业融资工作领导小组,乙方明确***分行为各自联络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沟通信息。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讨论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县人民政府乙方:
(公章)(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篇6: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协议
甲方:XXX担保有限公司
乙方:XXX银行
为充分发挥信贷担保的政策导向、桥梁纽带和风险分散功能,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快六盘水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XXX担保有限公司与XXX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家经贸委《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和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为中小企业、自然人提供贷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各方角色
第1条协作关系
鉴于甲乙双方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管理方面的优良业绩,甲方选择乙方作为开办中小企业、自然人信用担保业务的协作银行,乙方选择甲方作为其发放贷款的协作担保单位。在相同条件下、甲乙双方应优先向对方推荐贷款或担保业务,双方建立贷款担保合作关系。
第2条 甲方角色
甲方按本协议条件,为甲乙双方最终确定的借款人提供信用担保。
第3条 乙方角色
乙方按本协议条件,为甲乙双方最终确定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二章借款人范围和条件
第4条 借款人范围
符合各产业政策的服务区内所有中小企业及信用良好的自然人。
第5条 借款人条件
双方一致同意,向乙方申请贷款并向甲方申请为该笔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的借款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5.1 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5.2 在有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3 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3.1 有独立从事生产、商品流通和其他经营活动的权利能力;
5.3.2 有独立的经营资金;
5.3.3 独立的财务计划与会计报表;
5.3.4 依靠本身的收入来补偿支出,独立地计划盈亏;
5.3.5 独立对外签订协议。
5.4 遵守政策法令和银行信贷、结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在我行开立基本账
户和一般存款账户;
5.5 产品有市场、前景看好;
5.6 有生产经营效益;
5.7 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
5.8 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5.9 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本金及利息已偿还、没有偿还的已
经做了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
5.10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年检手续;
5.11资产负债率符合乙方的要求;
5.12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
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第6条 禁止条件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对其发放贷款和提供信用担保:
6.1 不具备本协议第5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
6.2 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
6.3 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
6.4 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6.5 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
6.6 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
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6.7 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
第三章担保贷款种类及期限
第7条担保贷款种类
甲方担保的贷款种类主要有: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
第8条担保贷款的期限及展期
8.1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
能力由甲方、乙方和借款人三方共同商议后确定。
8.2 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20日内,向甲乙
双方申请贷款展期。
8.3 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
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国
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四章贷款担保程序
第9条独立审查和推荐
甲乙双方均有权采取科学、切实可行的资信评估标准对拟担保的借款人信用和贷款项目的风险进行审验和评估,甲方独立进行贷前调查项目并确实认为项目可行,可向乙方进行推荐。对借款申请人贷款与否,由乙方决定;对借款申请人
是否提供担保由甲方决定,借款申请人要符合甲方受保条件和乙方贷款条件。
甲方保证的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和因借款人的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及借款的违约金。
第10条 贷款担保程序
10.1 借款人分别向甲、乙方提出申请,明确所需借款额度、借款用途、还
款期限、还款来源等,并提供相关材料。甲方审查认为可担保后向乙
方出具担保承诺书。
10.2 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不足时,也可准备资料申请甲方为其提供
差额部分担保。
10.3 甲方就担保项目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安全性、盈利等情况进
行审查、核实,并经乙方审查同意后,甲、乙、借款人三方签订《借
款合同》、《保证合同》后,乙方给借款人正式办理贷款手续。
10.4 贷款到期,借款人偿还贷款后,甲乙双方之间相应的保证协议即行终
止。
第五章保证金额度及放大倍数
第11条保证金额度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单位保证金存款账户余额,甲方在乙方存入保证金原则上最低不得低于 1000 万元。
第12条 保证金余额及放大倍数相关规定
甲方在乙方的保证金存款不得低于 1000 万元,若出现代偿,应在补足1000万元后才能继续开展业务;保证金放大倍数为 7倍,即甲方仅能在保证金放大 7 倍的额度内,为服务区内中小企业和自然人在乙方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
第13条保证金存款利息
甲方存入乙方的保证金,存款种类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六章 贷款利率、额度
第14条利率、额度确定原则
乙方在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时,其贷款利率按乙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借款人贷款额度控制原则为单户企业贷款总额不得高于 500万元。
甲方若对甲方关联企业正常的信贷业务进行担保。担保总额不得超过甲方在乙方的保证金余额的50%,不足部分应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其他担保。
甲方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应符合国家收费标准,同时应兼顾借款企业的财务效益,在企业能够承受的合理范围内收取担保费用,甲方因收费问题产生的任何纠纷与乙方无关。
第七章代偿责任
第15条乙方催收
当借款人不能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甲、乙双方共同向借款人催收。
第16条 代偿
若贷款出现逾期30日或借款人不能履约按月付息,甲方应在10日内履行代偿责任,乙方要求甲方承担担保责任时,该担保责任应首先对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保证金进行代偿,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方承担。
第17条 责任承担
17.1 按照双方约定,甲方应对贷款本金和利息的100%承担担保证责任。
第18条 甲方免责
18.1 若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就甲方提供担保的贷款向乙方另行提供抵押担
保、质押担保,则甲方在该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范围内不承担担保责任;
18.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与借款人变更协议的;
18.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的;
18.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允许借款人延长偿还贷款期限的;
18.5 未经甲方同意,以甲方贷款保证金偿还甲方为提供担保的借款人的其
他贷款;
18.6 乙方与借款人双方串通,采取欺诈手段骗取甲方提供担保的。
第八章双方义务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还应该承担下列义务:
第19条 甲方义务
19.1甲方应对借款人的财务、经营状况、资产现状、债权债务和贷款使用情况等基本信息进行调查,建立相应档案;
19.2甲方应对前款规定的信息的变更进行跟踪调查,借款人的前款信息一旦发生不利变化,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
19.3如发现借款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贷款,致使贷款流失、损失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采取预防风险的措施。
第20条 乙方义务
20.1 乙方应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资产现状、债权债务、贷款
使用等基本信息进行调查,建立相应档案;
20.2 乙方应按规定履行作为主债权人的贷款管理责任,严格按照贷前调
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执行;
20.2.1定期了解并监督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20.2.2对未能履行贷款协议规定义务的借款人,乙方应依据贷款协议的约
定:
(1)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
(2)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3)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其他措施;
20.2.3乙方在决定采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之前,应将该决定告知甲方并说
明事实和理由
20.3 借款人的贷款信息一旦发生下列不利变化,乙方应积极通知甲方:
20.3.1借款人有影响借款安全的行为;
20.3.2借款人滞纳应付乙方利息达1个月;
20.3.3借款人未按贷款协议规定使用贷款;
20.3.4借款人客观上出现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
20.3.5借款人信用恶化。
20.4 如发现借款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贷款,致使贷款流失、损失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乙方应立即与甲方协商采取预防风险的措施。
20.5
第九章协议期限
第21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期限为1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一年后若甲、乙双方无异议,协议自动展期,展期期限1年。
第十章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22条协议的变更
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第23条 协议的解除
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所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无法实现协议目的,视为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协议。他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还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24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承担代偿责任,若保证金不足代偿,对不足代偿部分每天向乙方支付0.1%的违约金;且乙方可立即终止与甲方的所有业务合作。
第十二章 不良率控制
第25条 甲方在乙方当年担保新增贷款不良率达到2%或历年累计担保贷款不良率达到5%,乙方有权自行降低担保放大系数;甲方在乙方当年担保新增贷款不良率达到5%或历年累计不良率达到10%,乙方有权自行终止与甲方的所有业务合作。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第26条 争议范围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适用本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
第27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须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纠纷通过双方选定的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六盘水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诉讼解决。
第十四章 协议生效
第28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29条 本协议除适用乙方总行外,适用范围覆盖乙方所有支行。
第十五章 附则
第30条 其他未定事宜,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
第31条 甲、乙双方如用传真、电子邮件发送通知,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协议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住所即为甲、乙双方收件地址。
第32条 本协议条款与今后国家公布的有关贷款担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本协议应做相应修改和调整。
第33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篇7:商会与银行合作协议书
协
议
书
合作单位:桐梓县工商业联合会
合作单位:遵义市商业银行桐梓县支行
二O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合 作 协 议 书
甲方:桐梓县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遵义市商业银行桐梓县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
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充分运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进行资源互补,就如何更好地为甲乙双方会员及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方式
1、乙方同意为甲方会员无偿提供:企业投融资、企业或个人理财产品等方面的专业讲座及咨询;乙方可根据甲方的需要和邀请,为甲方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培训、为甲方的会员举办专题讲座;
2、乙方同意给予甲方的会员及战略合作伙伴群体提供便捷的贷款;根据综合情况的不同,甲方的会员及战略合作伙伴成员均能在乙方享受贷款费率的优惠,具体优惠政策另行协商;
3、甲方提供的符合乙方公司(或个人)大客户或贵宾待遇的会员,乙方应采取多种形式的互动方式,让甲方的会员得到乙方的满意服务,互动方式具体协商;
4、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即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5、其它活动: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共同完成。
三、双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义务在本协议规定期限内甲方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有义务接受乙方推荐的符合甲方入会条件的企业为会员;
2)、甲方为乙方提供并推荐有投资、融资、理财意向的客户;
3)、甲方邀请乙方专业人士为甲方会员提供咨询或讲座时,由甲方提供场地或甲方会员可前往乙方提供的场地,但乙方应保证提供优质的服务;
4)、在宣传或推广时,甲方确认和乙方的合作伙伴关系;
5)、乙方在甲方场地举办企业聚会或大型活动时,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方案为乙方提供企业聚会活动策划与服务执行。
6)、乙方客户成为甲方的会员后,甲方应充分考虑乙方的感受,不得做出令客户反感的营销或宣传;
2、甲方权利在本协议规定期限内甲方履行如下权利:
1)、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为甲方安排的提供投融资、理财咨询的客服人员提供培训;
2)、甲方有权批准符合甲方会员条件的乙方客户成为甲方的会员;
3)、甲方有权就甲方会员向乙方提出的服务申请和限时服务进行督促和建议;
3、乙方义务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推荐给乙方的会员客户,乙方应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
2)、乙方在宣传或推广时,乙方确认和甲方的合作伙伴关系;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会员资料保密。
4)、由甲方的会员单位提出服务申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将完整的资料提供给乙方的工作人员后,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立即签收并注明详细签收时间和签收人,尽快给予甲方明确答复。
4、乙方权利
1)、乙方举办或举行大型名家、学者公开课时,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客户发出邀请;
2)、乙方有权对甲方安排的提供投融资、理财咨询的客服人员提出专业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3)、在甲方会员自愿的前提下,乙方有权批准符合乙方贵宾条件的甲方会员成为乙方的客户;
四、罚则
合作双方应当无条件遵守本协议的各项约定,如一方违约,则另一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五、协议生效与终止
1、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2、协议终止:本协议遇下列情况发生时可由任何一方终止:
1)任何一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任何一方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对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任何一方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对方及相关联用户权益的行为,对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六、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除依法需要报批和公开的事项,双方应对合作事项涉及的有关资料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双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披露。
七、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框架协议,此协议适合桐梓县工商业联合会会员单位。乙方在与桐梓县工商业联合会会员单位合作时,应在此协议范围内重新签订条款清晰的合作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篇8:银行与公证处合作协议
夏蜀从发展历史、体制优势、业务范围、服务成效等方面介绍了该行相关情况, 他指出, 本次签约是双方谋求共同发展、服务昆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希望以此为契机, 进一步延伸、拓展业务, 努力发挥各自优势, 整合资源, 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合作, 实现互利共赢, 共同发展。
苗献军介绍了公司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发展的规划和设想, 并对富滇银行多年来给予公司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希望双方继续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不断提升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篇9:银行与公证处合作协议
本报讯 近日,中国联通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此协议标志着,作为国内领先的宽带通信和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中国联通与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建立起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是双方共同打造新时代全方位银企合作的新开端。双方希望共同推进在手机银行、移动支付领域、电子商务环境建设及相关增值应用领域的合作,实现高度融合、无所不在的信息化金融服务,从而为个人、家庭、企业及行业消费者创造更好的金融和信息生活体验服务。
又讯:中国联通“12316农科在线”荣获2009年度中国农村信息化最佳解决方案大奖。
阿里巴巴第三届网货交易会开幕规模逾10万
本报讯 近日,由阿里巴巴集团联合四川省商务厅、成都市政府联合打造的第三届网货交易会开幕,这是今年继5月、9月广州和杭州之后,网交会首次移师西部,也是成都明确提出构建西部电子商务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后,首次举办大型电子商务性质的交易会。据介绍,这次交易会规模超过10万人,有近500家中小企业参展,来自淘宝网的卖家采购团人数超过3万。
篇10:银行与公证处合作协议
赢局面,为贯彻中央支持小微企业,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促进再就业,做出应有的贡献,衷心感谢贵行对我司的大力支持。
此致!市担保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合作协议书)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协议书
甲方:银行
乙方:担保公司
为切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难、担保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一般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借款人提供有偿担保服务。在本合作期限内,乙方为借款人在甲方所辖支行、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时,适用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注册资金万元,在本合作期内(含本合作期前已发生但未清偿的担保余额),乙方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金的倍,其中在甲方所辖分支机构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得超过风险保证金余额的倍;乙方在甲方所辖分支机构内提供的单户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乙方在甲方存入的风险保证金余额的%。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下属风和支行开立基本结算帐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第四条合作期间,双方各司其职,甲方有权决定每笔借款贷与不贷,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双方互不干涉,但双方应保持通畅的沟通。
第五条为减轻涉农客户经济负担,由乙方提供担保的贷款利率执行担保当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
第六条乙方承诺
(一)、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月度全部对外担保明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银行帐号等财务资料;(二)、接受甲方对其经营、财务情况的检查监督;(三)、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在三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场所的变更;2.乙方自身在其他金融机构增加或减少贷款;3.乙方股份结构或资产状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股份转让、资产出售等;4.对外投资;5.乙方作为被告的仲裁、诉讼;6.其他经营、财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四)、乙方必须按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77号)的规定足额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和风险准备金(按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提取)。
第七条乙方提供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第八条乙方提供的担保均为连带(或一般保证)责任担保。若同时存在借款人抵押担保的情形时,乙方同意在甲方实现担保债权时,放弃抵押物权先予清偿的抗辩权,即乙方对全额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同时或先于抵押人承担担保债务。
对于本条款的情形,双方可以按以下方式使甲方债权得以清偿
1.由乙方按被保证人所欠的债务金额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乙方足额缴纳保证金后,可以要求甲方对被保证人提起诉讼。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应提起诉讼。并主张抵押权,经诉讼后按获得清偿的债权金额向乙方返回保证金,甲方的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甲方将乙方所担保的该项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债权金额等额支付转让金。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一并转让。
第九条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二年。在保证期间内,只要不增加乙方的担保金额,主债务双方在履行过程中有关对主合同条款约定事项的变更,乙方不再签章,但仍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乙方放弃不承担担保责任之抗辩。
第十条由乙方提供担保的借款归还后,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如逾期未归还的,甲方应及时提醒乙方积极催促,逾期15日后,乙方依约代偿。乙方在行使追偿权时,甲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一条乙方已在甲方下属保证金专户存入担保风险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以及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的担保风险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一年期单位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该款在全部担保借款清偿完毕前不得支取。该款项进帐单在开具后作为存款凭证即时质押给甲方,作为乙方为借款人向甲方下属分支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方式之一。双方在此确认,该质押担保与今后乙方提供的每笔保证担保同时存在、互不排斥,即乙方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每笔借款均由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保证担保在乙方与甲方分支机构签订的单笔保证借款合同中进一步确认 ,质押担保则在本协议中约定,今后每笔担保合同中不再另行作出书面确认。乙方需对合作期间发生的在甲方分支机构处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时,甲方或甲方分支机构可以扣划乙方其他帐户中的资金,也可以在本保证金金额中扣收相应担保金额。基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为一些借款人在甲方分支机构处的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乙方同意本质押担保的范围同时涵盖该些已发生
但尚未清偿的每一笔担保借款。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担保责任:(一)、借款人未按期足额支付贷款利息,乙方不按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代偿的;(二)、乙方因债务纠纷被诉至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涉案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20%以上或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三)、乙方在浙江富阳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已有到期借款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或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或不履行担保责任的;甲方依据上述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或提前收回贷款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诉讼方式通知借款人和乙方。
第十三条合作期间除乙方与甲方分支机构签订的单笔保证借款合同中特别约定不适用本协议某条款外,本协议效力当然及于该单笔保证借款合同。
第十四条本协议设立的系独立的、不可撤销之担保,故在各方签名或盖章后,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担保无效或未生效时,乙方均同意对每笔主债务承担全额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协议合作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到期后如双方同意,再继续签订协议。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
签字并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 签字并盖章
篇11: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协议书
甲方:XX银行
乙方:xx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农户在甲方办理养殖贷款业务时,乙方为农户提供保证担保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双方合作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贷款种类为养殖贷款。
第三条
双方合作贷款担保的基本形式为:乙方为农户在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第四条
乙方作为甲方办理贷款担保业务的合作伙伴,为向甲方申请办理养殖贷款业务的客户提供担保,担保比例双方在具体合同中协商等。第五条
甲、乙双方应积极开展养殖贷款宣传活动。第六条 双方推荐的农户,原则上应符合如下标准: 养殖具备一定规模和一定期限,养殖收入比较稳定。
在甲方或别的银行办理过养殖贷款:在甲方或别的银行有信贷历史记录,且无不良记录的。
养殖有固定的设施和场所,并且是自有的。
自己的直系亲属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者;律师、医生、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状况良好且被总行、省行确定为目标客户的AA级以上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人员等,并且愿意给农户贷款提供反担保,这样的农户优先落实。
其他客户在能够落实反担保措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也可办理养殖贷款及担保业务。
第七条 担保贷款仅限于养殖流动资金贷款,扩大养殖规模固定设施贷款另行安排。第八条,养殖担保贷款专款专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含)。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第十一条 乙方推荐的客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供农户的相应资料。
第十二条 甲方在收到申请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双方人员共同完成对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及农户资信状况的调查。如在乙方单独进行调查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客户的资信、还款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价,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有权拒绝贷款。同意贷款的,必须由农户和保证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
第十三条 在双方调查意见一致的基础上,由乙方撰写调查报告并组织材料,甲方客户经理签字确认后报有权部门进行审核、审批。
第十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相关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答复。对同意发放贷款的,甲方应与农户和乙方逐笔签订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甲方发放贷款,贷款暂由应由乙方保管,监督农户将款项用于购买鸡苗、药品和饲料。对不同意发放贷款的,甲方应向乙方说明情况。第十六条 乙方担保贷款的不良率五级分类口径应控制在5‰以内,每期还款成功率应达到95%以上。第十七条 乙方可以代收农户销售款及时归还农户贷款,如果由农户自己还款,甲方按月为乙方提供客户还款明细,对未按时还款的农户由乙方负责进行催收,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对拖欠贷款本息的农户,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催收;对农户已经连续2期未足额还款的,乙方应于客户连续拖欠的第3期期满前3日代农户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帐户中直接扣划。对乙方代偿的借款,甲方应在回单中注明“担保公司代为偿还”字样或提供代为偿还证明,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第十八条 乙方确认,当农户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甲方对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乙方将固定保证金存入甲方银行内,甲方银行参照保证金5-10倍金额的额度并按照上级银行分配额度核定乙方本次担保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万元,额度有效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甲方存入基本保证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同时,按每次担保贷款余额新增的1%存入追加保证金,追加保证金及补足基本保证金于季末次月15日内缴存甲方。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贷款担保余额。乙方在甲方保证金余额超出基本保证金与按照贷款余额追加保证金的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保证金账户不得办理日常结算,不得用于存放保证金外的其他用途的款项。每末,甲方与乙方商定次年保证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三条
乙方替农户清偿《借款合同》项下所欠甲方的全部债务后,甲方必须将农户有关凭证原件转给乙方,在乙方的追偿权没有实现之前,甲方配合乙方追偿权的实现。第二十五条
担保期间,甲方如变更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对未经乙方同意变更的部分,乙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积极主动配合乙方开展养殖贷款担保业务,提高市场竞争力。双方定期召开业务合作分析会、培训会,交流沟通促进业务发展。
第二十七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状况定期进行考核,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报表、资料,否则甲方可暂停受理乙方业务申请。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故不能或暂停开展业务合作的,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对方,以便通知客户,防止出现影响双方信誉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
甲方有权根据考核情况并依据以下条款自行确定是否与乙方暂停或终止合作,待乙方满足有关要求后,可恢复受理新的业务申请。
(一)暂停合作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暂停受理乙方新的业务申请:(1)担保的贷款连续两个月不良率五级分类口径超过5‰或逾期非应计口径超过1%;(2)担保的贷款连续三个月还款成功率在95%以下;(3)保证金余额不足且不能及时补充;
(4)贷款担保额度饱和且无能力按标准缴存保证金;(5)乙方出现重大法律纠纷;
(8)甲方经办机构认为有必要停止发放贷款的其它情况。
(二)终止合作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1)乙方净资产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资产负债率高于70%;(2)担保的贷款连续两个月不良率五级分类口径超过1%(3)担保的贷款连续三个月还款成功率在90%以下;
(4)乙方对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中的虚假内容审核不严,或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5)乙方出现重大法律纠纷,已对担保能力产生较大影响;(7)甲方经办机构认为有必要终止合作的其它情况。
第三十条
乙方原则上只与甲方合作,如与其他银行合作又与甲方合作,甲方有权视情相应扣减担保额度。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到期后如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合作协议自动延期一年。乙方担保赔偿责任不受本协议有效期(即双方合作期限)的影响,直至乙方担保的每一笔贷款本息清偿完毕为止。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相关文章: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01-11
公司合作共同财务制度01-11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01-11
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01-11
农村合作社制度01-11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01-11
合作社各类制度01-11
生命与爱情01-11
友情与爱情的区分01-11